第6章Patrons and Clients庇護者與依附者共生的現象
「耶穌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太七36)這句話說明了長期亡國的猶太人社會出現庇護者與依附者共生的現象。
希羅文化中的庇護者觀念的產生,根源於當時的政府為了利用社會資源,鼓勵富裕的上層社會名流,對公共建設(市場、會堂、水道)和社會的福利(提供免費麵包、舉辦文化活動)的捐助。而這些恩主們也想在歷史中留名,因此,政治手腕和個人成名慾望的巧妙結合,即產生了希羅文化特有的庇護者(Patron)制度。
在今日的希臘、羅馬古蹟中,即出土了一些為數可觀的銘刻,都是當年對這些恩主的歌頌紀念。其實早在荷馬史詩伊里亞德(Iliad 21:273-283)中,荷馬就大力推崇這類的義舉。當時的許多戰士(即庇護者)不但英勇善戰,而且對社會的回饋很多。這些戰士享有很高的社會地位。希臘時代的晚期,政府更舉辦正式的典禮,以公開方式感謝來這些庇護者。由於希臘的神祇是擬人化的產物,所謂大有能力的神祇其實就是一位傑出的庇護者。一心要向希臘世界宣揚福音的路加,在他的路加福音書中多處可見這種社會風尚的蹤跡。路加的目的是要向希臘人證明耶穌是人類的庇護者。
第一世紀的羅馬社會是庇護者與依附者關係的社會,雖然羅馬社會早在幾世紀前就是這種關係,但在奧古斯都統治後的第一世紀,已成為一個不折不扣的庇護制度的社會。安東尼霍爾(Anthony Hall)定義庇護者為:「一位有地位,有權勢,有影響力的雇主;或是一位慶典節日背後的出資者;或是一位收容無依無靠遊民的聖者。」那些社會底層的人們,往往為了求生存,不得不依存在庇護者下,而成為依附者。這些依附者或分點點工作賺取微薄工資,或承租土地種植農作物。一旦遇見械鬥戰爭,或官司訴訟,庇護者便會出面保護他們。到了西元前第一世紀,元老院已充分利用自己的權勢,將財富投資到土地上,自己養了一大群的依附者--為數不少的一般平民。這些平民都是在貴族的企業中討生活的,有些人負責管理貴族的倉庫,有些則批發貴族農地生產的葡萄酒、橄欖油貨品,有些是在牧場擔任雇工,有些就成為佃農,專門承租貴族的田地耕作。
政治分贓的原因
希臘、羅馬政治的理念一直是主權在民,但實際和理想有相當大的差距。理論上,元老院是由人們選出的最高民意代表,再由元老院賦予皇帝(元老院的第一公民)種種權力,而且不是一任期、一任期的賦予,是一年、一年的在元老院的特別議會中賦予。這種設計原本是用來牽制皇帝權力的濫用。
羅馬政治會變成權力分職的庇護制度有兩大原因:
一、皇帝的威望
皇帝一旦擁有元老院的授權,就有極佳的表演舞台。如城市的更新建設,就像巨型的劇場、鬥獸場、羅馬公共浴池、競技場、公共市場的興建,特別是與民生息息相關,解決飲水問題興建的引水道。其次在戰爭上的勝利,羅馬人民高度崇拜勝利者,奧古斯都皇帝不但能結束凱撒大帝死後,數十年混亂的局面,還給百姓一個安定的社會;他並且積極向外年年爭伐、開疆闢土重振羅馬國威,並且從征服地帶回大量的金錢財富,和年年源源不斷進來的豐厚進貢與稅收。
對羅馬而言,他不但是英雄,簡直是神。奧古斯都也樂於利用群眾崇拜偶像的心理,適時的推出他和神之間直接血緣的種種傳說,加上他庇護制度之下的依附者的大肆宣傳,奧古斯都如日中天的聲望,豈是區區一個元老院所能相比?1
二、元老院地位的低落
羅馬社會分成貴族階級和平民階級。元老院始終一直由貴族階級掌控。西元前第四世紀,平民階級中少數的富有平民階級形成了平民的貴族階級。這些平民貴族後來也爭取到平民會議,分享到一些權力,但絕非為全體平民爭取任何權益,他們很快即被貴族階級吸納成為新貴族。因此羅馬民意最高機構的元老院,始終都是少數貴族把持的分贓團體。
奧古斯都在西元前28年,挾著擊敗安東尼和克里奧佩脫拉(Cleopatra,著名的埃及豔后)的餘威,趁著元老院組織一片鬆散時提出元老院修正案。在奧古斯都積極運作下,元老院產生的成員幾乎都是他所支持的人選。為了達到和元老院保持良好的互動,露骨的說,為了長期控制元老院,奧古斯都於西元前27年建立了「第一公民諮議會」(consilium principis),做為他和元老院溝通的橋樑。這團體由他自己、他的親信官員,和他屬意的元老院成員所組成。從此,經由這管道,加上原有在元老院安插的人事,元老院已成奧古斯都的附設機構,皇帝的權力加倍穩固。
有了這樣至高無上的權力,上從皇帝開始,下一直到依附貴族討生活的市井小民,第一世紀的社會成為一個環環相扣的庇護制度的社會。
當時的個人價值是建立在別人的看法。也就是說,個人生存的最大動機和生命價值,就是從同儕中獲得讚美和榮譽。因此整個社會的約制力量是十分大的,自我的認同、自我意識是建立在群體之中。總而言之,耶穌的時代是一個群體意識十分強烈的世代。在這種群體意識下,庇護者一依附者的制度便因應而生。
現代人常常將社會的種種現象,劃分成數個領域來研究一經濟學、政治學、宗教學等。然而,第一世紀的社會卻很不容易將就這範疇。因為當時個人之間的來往主要是靠社會的權勢,而非經由金錢。當時的社會確實有商業買賣交易所依循的共同法條,但是比起流通在庇護者--依附者的關係中的大筆金額,這些個體之間的交易金額(即自由經濟),實在小的不足為道。財富的取得和再分配大部份是經由庇護者一依附者的關係。
金錢、禮物、恩惠、影響力、支持擁護等因素在有權有勢的庇護者,和弱勢的依附者當中彼此流通著。宗教機構如耶路撒冷的聖殿,和姻親家族政治密不可分。
社會學家多半將第一世紀的農村,認定是一個高度開發的農業社會。目前學界中解釋此一高度開發的農業社會結構,最著名的社會模式就是藍斯基一考斯基模式(Lenski-Kautsky model)。此一模式是由藍斯基與考斯基(Gerhard Lenski and John Kautsky)這兩位傑出的社會學者於廿世紀所提出的,用來解釋羅馬帝國在加利利和猶大地的經濟和社會的結構。根據此一模式,當時的社會政治統治者、祭司群、軍事指揮官、富有的地主皆居住在都會、城鎮或鄉鎮的大宅內的金字塔上層之人,靠著從住在鄉村的農夫、勞工等身上抽稅,和放債過著壓榨的生活。整個社會是剝削制度,無權無勢的村民是根本得不到任何社會福利的。
支持此一理論的知名學者檯面上至少也有30多位。如考斯基本人和李查勞伯(Richard Rohrbaugh)都曾在聖經文件協會(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的年會中發表對此理論的證據。此外,奧克曼(Douglas Oakman)也在他的著作中引用此一模式來論述。克魯森(John Dominic Crossan)在1998年的著作”The Birth of Christianity”也引用此一模式。
學者艾略特(Elliott)說,第一世紀的猶太人世界是一個以政治和血緣為核心結構的社會。2
羅馬當局和猶大權貴們利用徵稅、租賃、聖殿中的十一供獻等等,以高壓統治的手段聚集個人的財富和權勢。財富只流通在庇護制度之中。有權勢的恩主(benefactors)以施恩惠的方式,將錢財和恩惠像甘露似的淚滴賜給他們的依附者(clients),用來交換依附者對他們農耕的賣命和政治上的忠誠。
公義、公平、平等這些字眼在古代社會中是幾乎不存在的。當事者乃是依照他的社會階層和政經背景,方能獲得他應有的部份。當時社會根本沒有所謂的真正平等可言。人們享受的福利全都仰賴統治階層的恩主施惠,在希羅世界中的人們將此種社會現象視為理所當然。
天賦人權、法律前人人平等、追求社會經濟的公平正義等思潮,一直等到十八世紀時,歐洲人士在思想上開始啟蒙運動時才被談論到。現代社會學所熟悉的名詞,如階級的抗爭、反抗殖民運動的解放運動等,都不適合描述第一世紀的社會衝突。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是沒有民主自由的,羅馬當局和少數猶太貴冑掌控了一切的政經活動,弱勢的百姓只有被宰割的份。
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政經結構,基本上就是一個庇護制度的社會。
路加福音第一章提到的提阿非羅「大人」,作者路加在他另一本書使徒行傳中也三次用過大人這字(參徒廿三26,廿四3,廿六25),全都是指羅馬官員。一般相信這位提阿非羅官員就是路加的庇護者,他負責路加平時工作、旅遊的保護,也幫助路加書信的印製及出版的流通。
這種制度下雖然保障了一般平民的工作機會,也讓人權被踐踏在層層權威之下。
馬可稲音記載:
「這事正如一個人離開本家,寄居外邦,把權柄交給僕人,分派各人當做的工,又吩咐看門的儆醒。(可三34)這正是對庇護制度下層層分派工作的描述。
「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benefactor)。』」(路廿二25)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malefactors),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路廿三33)
馬太福音記載到:「耶穌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七36)這裡所指的不只是心裡的苦悶,而正是庇護制度下不斷嘆息的普羅大眾。
耶穌舉了一個庇護制度下的故事: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纔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阿,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太十八23-28)
這裡的王即庇護者,僕人和他的同伴為依附者,依附在庇護者的管理下討生活的人。然而這並非人人吃大鍋飯的共產制度,而是不折不扣的資本主義由雇主提供工作機會,人人打拼的制度。
資本主義在西方世界發達甚早由此可見。大地主除了有依工時支薪的雇工外,常喜歡將龐大產業外包,用抽成方式求取更高利潤。這也是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五章中另一個有關五千、二千、一千銀子比喻的背景。這幾年中國大陸與台灣兩岸之間有幾個議題常引起熱烈的討論:如中國的資本主義形成於何時?雖然各家說法不一,各有其依據,但都同意比西方慢上好幾十個世紀。大陸學者都認為中國的資本主義在明朝是萌芽期,但隨即遭剷除,因此中國一直沒有所謂的資本主義。
這種庇護制度到了主人算帳的時候,往往決定今後數年僕人們個人的財富地位的關鍵時刻。經營不善的,就像經文中所舉的僕人,險些陪上所有財產,甚至要將妻子兒女賣為奴隸始能償債。相反的,根據羅馬史書的記載,有些奴僕將承租來的麥田、果園、釀酒池,經營得法,加上主人豐厚的賞賜而成巨富。耶穌又做一個與庇護制有關的比喻:
耶穌又對門徒說:
「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那管家心裡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作甚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裡去。』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的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他說:『一百簍(每簍約五十斤)油。』管家說:『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賬,寫八十。』」(路十六1-7)
主人、管家、佃農三者之間形成一個庇護體系。主人是管家的庇護者,管家是佃農的庇護者。是層層負責,各司其職,也是層層剝削,各憑本事。由這裡的兩個比喻,不難看出當時社會最底階層借貸的嚴重性。有欠一百簍油的,有欠一百石麥子,雖然比喻常與事實有段差距,然而失去土地的農民被壓榨而生活窘迫的情景確是一個事實。
路加福音書中有關庇護者一依附者的關係的比喻patron-client parables in Luke’s Gospel,共有三個。除了上面路加16章的比喻外,還有兩處分別在路加12章和19章;
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那僕人若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作:把他腰軋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路12:42-46)
這個管家的主要工作是管理好僕人,給他們日常三餐 in charge of his servants to give them their food allowance at the proper time?,讓僕人把工作做好。如果管家自己只顧吃喝玩樂,對僕人亂發脾氣,甚至出手毆打,就不是庇護制度下可以容忍的惡行。如果庇護制度不允許的行為,然也不容許在以基督耶穌為庇護者的門徒社群了。
眾人正在聽見這些話的時候,耶穌因為將近耶路撒冷,又因他們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就另設一個比喻,說: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交給他們十錠(錠:原文作彌拿約銀十兩)銀子,說:你們去做生意,直等我回來。他本國的人卻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他既得國回來,就吩咐叫那領銀子的僕人來,要知道他們做生意賺了多少。頭一個上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第二個來,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五錠。主人說:你也可以管五座城。又有一個來說:主啊,看哪,你的一錠銀子在這裡,我把他包在手巾裡存著。我原是怕你,因為你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主人對他說: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放下的,還要去拿,沒有種下的,還要去收,為什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等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路19:11-27)
這個比喻中的僕人和庇護者更進一步形成共生互利的金錢投資關係。庇護者給數名依附者相同金額的一筆資金讓他們去理財,過一段時日再回頭來算投報率,檢視每位依附者的績效。這的確是善於經商的猶太人的真實寫照。
針對庇護制度下的共生互利關係,耶穌的一段話更顯得與眾不同。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饒恕:原文作釋放);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2-38)
彼此相愛的關係
這裡講的就是一種庇護者和依附者的關係,在羅馬社會這原是一種互利互生的結構,所有的價值觀念都建立在施恩與報答的基礎上,耶穌卻指出一種更高的原則用愛與尊重來看待所有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耶穌在此提到的是另一種更高層次的庇護關係。在原有的庇護關係內是「單愛那些愛你們的人,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借給人,指望從它回收。」在耶穌愛的庇護下則是「愛仇敵,善待他們。」「借給人,不指望償還。」遵行神的庇護制度,雖有眼前的吃虧,然而「你們的賞賜就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所以耶穌在道德上的要求,超過世人的價值觀:「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被論斷;不要定人的罪,免得被定罪;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你們給人的,就必有給你們的;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就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耶穌說明的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新庇護制度,這種制度下有一個新的秩序,一種以上帝為中心的新秩序,上帝是一切庇護的源頭,一切秩序公義的最後仲裁者。在上帝的價值體系中,以前的豪門貴冑對窮苦低賤人家,假借庇護制度抽成的巧取豪奪是不公不義的,會在終極的審判中得到相對的待遇。那些自以為義、論斷人、定人罪的、刻薄寡恩的,也許自以為永不吃虧,佔盡便宜,也會在上帝永恆的價值下,自覺慚穢的。
這種價值觀就是人人平等的新秩序,沒有人有權對另一人指摘命令,這也是耶穌面對不公平的現實社會的解決之道。不是迂腐的寬容,而是改變人內心的價值觀(包括在上位的、和市井小民),用愛來包容所有的不完美。
耶穌也用當時人人熟知的庇護制度的觀念,來說明天父、耶穌和門徒的關係: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十四1-3)
「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十四11-14)
結語
在此庇護制度下,天父、耶穌、門徒成為一家人,休戚與共,榮辱一體。令人驚異的是耶穌所建立的不像一般的庇護制度,而是另一種更新的關係: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十五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