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聖經學者對耶利米書的結構大綱,沒有一致的看法。這反映出耶利米書可能不是出自一位作者或編者,而是在不同時期由多位編者逐漸編纂增添而成,因此可能根本就沒有一個整體的結構大綱。比較明顯得的段落是第一章?述先知的蒙召。第二章至第六章也顯示先知職事的開端,將主要的信息傳出。但六章之後,未必仍按時期或年代次序,只有在卅七至四十四章仍有時期的前後為序,有的是標題式的,如廿一至廿三章,三十至卅一章,四十六至五十一章。其他就殊難分類或循序了。可見這書卷並非一氣呵成,而是經過一番編輯整理而成。
耶利米書中的記載,就提到耶利米口述,由巴錄書記並宣讀(耶三六 4)。而耶利米書中提到耶和華對耶利米的啟示,有「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的第一人稱(1:4、2:1、13:8、24:4、32:6),也有「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的第三人稱(7:1、11:1、18:1、28:12、29:30、30:1、32:26、33:19、33:23、34:1、34:12、35:1、35:12、36:1、36:27、43:8),出現第三人稱的次數遠遠大於第一人稱的次數,更可證明耶利米書實際的撰寫者並非耶利米一人而已。而耶利米書的最後一章,原原本本從列王紀一字不差的搬過來,紀錄的事是猶大亡國 25 年後所發生的事件,耶利米當時應早已去世。
耶利米書有兩個主要的版本:主前三世紀的七十士希臘文譯本,與主後七世紀的馬所拉希伯來文本。前者比後者短少約 1/8 的內容,兩者的編排次序也不同。這也佐證了耶利米書是由不同編者,在不同時代逐漸編纂成書的推論。
耶利米書綱要
因此較明確的耶利米書大綱如下
第1章: 耶利米蒙召
第2-45章:先知對猶太人的預言。
(2-25章是對猶大與耶路撒冷的預言,這其中2-6章是耶利米初期事奉的講章。26-45章 是傳記文學也被稱為「巴錄書」,這其中21-23章、30-31章是當年耶利米書編輯者有下標題的群組,而37-44章很容易看出時間連貫的先後次序)
第46-51章:先知對列國的預言,46-51是有下標題的群組 (43-52先知在埃及的信息 )
第52: 附錄:耶路撒冷城的淪陷
註一)照卅六章的記述,在約雅敬王第四年(主前605年)耶和華命令耶利米將有關猶大、以色列及列國的預言寫在書卷上。但以後這書卷讀給王聽,被王切斷焚燒。舊卷被毀,耶利米再受命寫在新卷上。那麼問題是新舊書卷的內容究竟有多少差別?新卷是否有所補充,補充了什麼?這都是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總之,卅六章所提的新卷,實難去推測他原稿的真貌,只是第一章至廿五章大多內容,確為耶利米早期的信息。
註二)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1:5 和45-51呼應
註三)巴錄回憶錄──本書有若干散文,是傳記文學,通常稱為巴錄回憶錄,是巴錄寫的耶利米傳。但這傳記並不完整,只有一些片段,是描述耶利米與祭司假先知的衝突,在廿六至廿九章。時間從巴比倫侵略起,至耶利米被迫逃往埃及。這是耶利米苦難經歷的記錄,稱之為「受苦記」(Leidensgeschichie: Passion Narrative)。58年代的次序也並非以章節前後為序。除這26-29幾章外,以下的經文可以歸入回憶錄內:十九1-2、10-11、14-15,二十1-6,廿六1-29、32,卅二1-15,卅三4-5,卅四1至卅六32,卅七3-21,卅八1-28,卅九3、14,四十二1至四十四30。
學者們會再按照信息的內容,以每個人的觀察角度,提出不同的分類。有些學者按照針對第2-45章這較龐大的群組,
再細分成:2-38被擄前的信息20篇 以及39-42被擄中的信息 這兩大部分。
有些學者所提供的結構大綱,用交叉結構chiasm來強調耶30-33章(安慰應許之書 book of consolation)的中心性。
A. 耶利米蒙召做列國先知(耶一)
B. 對猶大與耶路撒冷審判的警告(耶二 – 二五)
C. 假先知的謊言(耶二六 – 二九)
D. 應許與安慰(耶三十 – 三三)
C’真先知耶利米所受的迫害(耶三四 – 三八)
B’對猶大與耶路撒冷審判的實現(耶三九 – 四五)
A’對列國審判的預言(耶四六 – 五一)
附錄:猶大滅國的歷史記載(耶五二)
(2-45的基本架構仍不變)
也有學者依照審判、重建的觀點來細分類
I. 簡介: 先知的事奉和訊息的開端(第1章)
II. 針對猶大地和耶路撒冷的審判的反覆宣告Recurring declarations of judgment (2章-25章)
III. 針對猶大地和耶路撒冷的重建的反覆宣告Recurring declarations of restoration (26章-35章)
IV. 猶大地和耶路撒冷的審判的實現Realization of judgment ( 36章-45章)
V. 針對列國審判的宣告( 46章-51章)
VI. 結論: 先知的事奉和訊息的結尾( 52章)
2-45的基本架構仍不變
耶利米書文體
耶利米書的文體大至可分為三種:
1)詩體的預言,例如2-6章、46-51章。46~51章是詩歌體,格式優美,講到十個國家(由南至北):埃及、非利士、摩押、以東、大馬士革、吉達、夏瑣、以攔、巴比倫。
2) 散文體的自述與歷史,例如耶第一章、26-28章、39-42章、第五十二章。耶利米書包含非常可觀數量的傳記資料。第七章和廿六章的聖殿講章,是先知於主前六○九/六○八年之交在耶路撒冷傳講的。主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落入巴比倫人手中的史實、甚至先知隨同猶太百姓流亡到埃及(第四十四章),這都是極為珍貴的史料,但決非為一卷完全的傳記,比較像是一系列回憶錄,主要是先知親身經歷牽涉在其衝突之中。這些回憶錄,有些可能出諸耶利米之朋友兼秘書巴錄之手。這種資料大都見於現今這卷書的廿六至四十五章之中。
3)散文體的講章;聖殿講章就是最著名的例子。先知象徵的動作,多以散文寫出,如在十三1-11,十六1-18,十八1~6,十九1-15,廿七1-15。
重組耶利米書
耶利米書的編排並未按照時間順序,根據聖經學者的研究,根據時間順序,耶利米書可約略重組如下:
約西亞王時期: 1–7 :15
約雅敬王時期: 26、7: 16 –20: 18、25、46-51、36: 1 – 8、45、36: 9 – 32、35
西底家王時期:21-24、27-31、34: 1 – 7、37:1 – 10、34: 8 – 22 、37: 11 –38: 13、39: 15 – 18、32-33、38: 14 –39: 14
耶路撒冷陷落後:52: 1 – 30、40-44、52: 31 – 34
耶利米的表徵動作─
耶利米是一個多用比喻表演的先知,書中的象徵行動
1) 麻布腰帶(耶十三 1 -11)—喻以色列和猶大本為神的腰帶,因他們驕傲行惡,不聽神的話,頑梗悖逆,離開真神,去事奉別神。必像這腰帶,本是榮耀,美麗,但已變壞無用,將被丟棄。(耶十三1—11)
2) 陶匠弄泥成器(耶十八 1 – 12)—-喻以色列全是耶和華手中的泥土,用以說明神有改變他們命運的能力。其所含的教訓,是勸告眾民轉離惡道,但終成敗壞的器皿,竟歸徒然。(耶十八1—10;賽六四8)。
3)打碎陶匠所做的瓦瓶(耶十九 1 – 15)—-喻神命先知耶利米買窯匠的瓦瓶,在君王、長老、祭司和百姓面前把它打碎。作為一個動人的方法,來重新宣告這驕傲崇奉別神之民和耶路撒冷,即已臨近毀滅。(耶十九1—5,10,11)。
4)耶利米負軛(耶二七 – 二八)—-喻耶利米作繩與軛放在自己的頸項上,在城中各處行走宣告,以示對列國與西底家王,必要事奉巴比倫王。但假先知哈拿尼雅妄言推斷此軛,不信此預言,以致死亡。(耶廿七1—15,廿八1—17)。
5) 耶利米買地(耶三二 1 – 15)———喻耶利米當眾置買田地,並將契約妥為保存,以加強他所傳的信息,乃是表示被擄之民重歸故土,田地被耕種。(耶卅二6—15,43,44)
6)設酒宴款待利甲族人(耶三五)—利甲的兒子約拿達的子孫能遵守先人所吩咐他們的命,以色列百姓卻沒有聽從耶和華!
7)拿大石頭埋藏在法老宮殿門前磚窯的灰泥中(耶四三8-13) 預示巴比倫滅埃及。
8) 沉預言巴比倫的書卷於伯拉河中(耶五一 59 – 64)
9)忿怒杯酒——喻以忿怒杯的酒,給以色列,猶大,及各國的民喝,預言神的審判災禍臨到他們及外邦列國。(耶廿五15—38)。
10) 盛酒滿缸——喻君王、先知、祭司,並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都酩酊大醉,彼此相碰。神不憐恤他們,以致滅亡。(耶十三12—14)。
11) 禁止結婚——喻神命先知耶利米不要娶妻,守獨身。象徵與他所傳的苦難預言相配合,而指猶大將要遭受嚴厲的審判和滅亡。(耶十三1—12) 無花果樹——喻好無花果表示百姓有專長才智的人,在約雅敬王的時候被擄至巴比倫(約B.C.597年),仍得返回故土。壞無花果表示猶大王西底家,首領,以及在耶路撒冷剩下的餘民,並住在埃及的猶大人都要交出來,在天下萬國拋來拋去,遭遇災禍,甚至滅絕。(耶廿四1—10)。
神賜給耶利米的異象
1. 杏樹枝:神復活的能力,使神的話必成功
2. 從北而傾燒開的鍋:災禍從北方的亞述,巴比倫而來,侵犯,掠奪,掌握本卷異象的靈意。
3. 腰帶(十三1~11),信徒緊貼神身如腰帶,離了神要枯乾,腐爛無用。離開的原因,是生命浮淺產生驕傲(約十五5)。
4. 酒滿壇(十三12~14),屬世的宴樂占滿心,使靈裡昏暗,遭神滅絕。
5. 旱災(十四2~5),生命枯乾,離棄活水的泉源,被仇敵征服而蒙羞。
6. 窯匠摶泥(十八1~4),信徒在神手中順服,接受神的工作,若是不順服,必受虧損,另作用途。
7. 二筐無花果(廿四1~7),極好初熟的無花果是順服神的兒女,生命豐盛,一心歸向神,有認識神的心,心先歸向神,纔能除去心中的攔阻帕子,而靈裡有光認識神(林後三16)。
極壞的無花果,腐爛不可供應人,生命死涸,是不順服神的兒女。
8. 十七舍克勒銀子買地贖回(卅二9),是神救贖撒但俘虜的表記。十七是復活之數,一月十七日清晨主復活。
9. 不倒空的酒(四十八11~12),舊生命未經過十字架的破碎,新生命不能出來。
被擄前、被擄後、在埃及的信息
教誨語氣──本書與申命記比較,甚為學者所注意:或是直接影響,或是間接引述。又有以為申命記的編輯方法,應用在本書編篡的過程中。主要的理由是二書有雷同之處。這兩卷書連內容方面也極為相似,都是強調耶和華與以色列有立約的關係,以及信心的順服至為重要。可能在約西亞宗教改革時發現律法書,對耶利米有很大的影響。他的信息好似申命記中摩西的訓誨,發揮了教導的功能。除了這些簡短的詩體之神諭以外,還有篇幅較長的散文章節,往往用講章形式的體裁,所用的措辭與申命記上所見的非常類似,例如七章一節至八章三節,十一章一至十七節。在學者之中對這些講章的討論甚多,以它們現有之形式是否出自耶利米本人,還是為後來之傳道人的作品,取用耶利米的概念,並把它們修改,使配合當日大多數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的情況?這些講章,以它們現在的形式來說,如果不是來自耶利米的話,那大概並不減損它們的價值:那確實只有利於加強他的信息之持續力。那信息絕非只為了他自己那個時代,還可以把它重加整理,應用在其他情況──從那時起就已經一直是這樣作了。
1, 針對猶大國的悔改和審判—–先知耶利米呼籲南國猶大的百姓要趕快悔改,否則神公義的審判即將來臨。這類的經文很多,散見於全書各處。較明顯的章節在3:11-13、3:14-4:4、7:1-7、12:14-17、17:19-27、26;1-6、26;12,13、36:2、3。
2, 神對於猶大國百姓的救贖—-587年耶路撒冷淪陷,猶大王國。神藉著耶利米預言神對這民族的重建(restoration)。也就是被擄到巴比倫國70年後,猶太人得以重返故土的救贖計畫。23:5-8、24:4-7、29:10-14、30:1-33:26、46:27-28、50:19-20
3, 針對猶大國周邊9個國家的審判—46章—51章。其中50和51是針對巴比倫的審判。
本書散文,主要在第一至廿五章,是一種平舖直?的體裁,沒有主前第十世紀「黃金時代」那麼典雅。本書多處語句重複,句子大多冗長。在傳記部分還算簡潔,但?述部分就有冗長的句子。
本書散文體裁,與申命記略為相同。63修辭方面是第六世紀標準的希伯來語文。
在本書散文部分,有若干特點;
(ii)救恩言詞──本書最著名的論新約的篇章,就是以散文的體裁,比較出埃及時的舊約,與寫在神子民心上的新約(卅一31-34)。
被擄前的信息二十篇:
(二~三5) 神兒女的二件惡事:離棄神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池子,卻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漏池。凡離棄神活水泉源的人,依靠人得二手貨,生命必枯乾。主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支取主的生命汁漿長大豐盛。人靠聚會維持宗教活動,卻不去親近神,與神有活的接觸,造成生命枯死。神一再呼召祂的兒女歸向祂,親近祂的人,祂也必親近他,且能順服祂,抵擋魔鬼(雅四8)。
(三6~六章) 神對背道兒女愛的呼喚,叫他們承認罪孽,應許有一救主要牧養他們,雖然仇敵兇殘,卻不能越過神的範圍,撒但是神手中的篩子,藉此潔淨祂的兒女。
(七~十章)脫離虛假的聚會,改正行動作為,對付罪惡,在心靈與真實裡敬拜神,就是為主而活。
(十一~十二章)神兒女毀約帶來咒詛,回憶以往神帶領他們出埃及,脫離魔鬼的權勢,現今竟不聽從神的約,隨從自己頑梗的噁心去行,惹動神的怒氣,自作自受,雖呼求神也徒然。
(十三章)離棄神而獨立,遭被擄,靈裡昏盲。
(十四~十五章)離棄神,生命枯死,失去神的同在,被擄的命運已經定奪。
(十六~十七18)被擄的悲哀,呼求神作避難所。
(十七19~27)呼籲安息在神的手中,向己死,向神活,分別為聖單單屬於神。
(十八章)信而順服的呼召,敗壞背離神的國,建立順服神的國。
(十九~廿章)裡外之火焚燒先知,又焚燒神的兒女,頑梗到底還是不悔改,將神當作平常,結局悲慘。
(廿一章)生命與死亡之路的選擇,順服神手中的懲罰工具巴比倫王存活?還是逃亡而死?
(廿二章)數算猶大王室之罪,違背律法的都是罪。
(廿三1~8)趕散殘害羊群的牧人之罪,為己權益不惜犧牲羊群,分門別類,遭神棄絕。
( 9~40)先知為己利益妄自發預言,引導百姓走入岐路,遭神反對。
(廿四章)呼籲民一心歸向神,如同極好的無花果,有認識神的心,一心歸向神,順服神服在巴比倫王的權勢下受管教。認識神的秘訣是一心歸向神(林後三16)。
(廿五章)呼籲離開惡道,與神同住,被擄七十年的命運已定。
(廿六章)再次呼籲各人回頭,離開惡道,改正行動作為挽回神的怒氣。
(廿七~廿八章)呼籲順服神手中的篩子巴比倫王。
(廿九章)先知寄信去被擄之地,勉勵他們順服七十年,末後必有指望,專心尋求祂的就必尋見,神不拒絕任何一個到祂面前去的人。
(卅~卅三章)管教的目的是為了拯救,拆毀是為栽植,祂所疼愛的祂必管教,被主管教的人有福了,主耶穌的死而復活必買贖祂的教會,如同先知用十七舍克勒銀子買回了地。十七是復活之數,主在17日清晨復活。
被擄中的信息:
(卅九~四十二章)傳達神勸告百姓投降巴比倫王,若不聽從逃去埃及必死亡。
先知在埃及的信息:
(四十三~五十二章)先知被擄埃及,指明埃及地的逃亡猶太人必亡於巴比倫。外邦十國必遭審判。
(四十六章) 主前605年,迦基米施之役,埃及敗於巴比倫。
(四十七章) 主前609年,埃及進攻非利士(王下廿三29)。
(四十八章)摩押的傾覆。
(四十九1~6)亞捫被擄。
( 7~22)以東的敗亡(參俄巴底亞書)。
( 23~27) 亞蘭國的災禍。
( 28~33)主前599年,巴比倫攻打亞拉伯的夏瑣,基達。
( 34~39) 以攔的結局。
(五十~五十一章) 主前539年,巴比倫亡于瑪代波斯,遙指末後大災難世界的毀滅。
先知得力的秘訣──是禱告,支取天上來的能力。
本書記載有先知十一次的禱告:
先知有十次禱告,是為神哀哭的先知。 神託付的信息:消極的是拔出,拆毀,傾覆敵擋神的東西;積極的是建立栽植神的東西。兩個國度-魔鬼與神的爭戰,舊人與新人的爭戰。
(一6) 為傳達神的話語呼求神。
(四10) 為民敗壞光景哀歎。 —
(十6~10) 稱頌神的偉大,眾人當敬畏神。
( 23~25) 求神從寬,行在祂命定的道路中。
(十二1~4) 求問神惡人為何亨通。
(十四7~22) 求神同住不離開,為百姓認罪哀求神施憐憫。
(十五15~18) 向神訴冤,為忠心傳神的話遭淩辱,不想宴樂,痛苦不止而靜坐。
(十七12~18) 求神醫治背道的病,拯救離棄活泉的惡行。
(十八19~23) 求神管教敵擋的兒女。
(廿7~13) 向神訴明裡外之火的追逼光景。
(卅二16~25) 稱頌神的偉大與超越。―― 張向晨《聖經六十六卷》
歷史傳記
生動的傳記式資料(二十六1~24,二十七1~二十八16),
耶利米書中關於傳記部分,最容易清楚讀到樸實無華、毫無嬌揉做作的文字。忠實呈現耶利米是一個普通一般的人,在那國家覆亡、百姓倉皇避難四下的動盪時代,耶利米文辭剴切、真情流露並沒不特別誇張或渲染他人格的偉大。而在耶利米的幾段自白中,遣詞用語更是直書胸臆,毫無掩飾,這反映他內心掙扎和痛苦,也映照出他光明磊落的個性。
傳記文學──在蒙召經驗中,以第一人稱?述,是自傳(雖然神的話是詩體:一4-19)。傳記部分,耶利米受迫害(二十1-6),約雅敬王燒書卷(卅六1-32),以及有關耶利米的處境:歷史實況,在卅九及五十二章,也都是散文體裁。
耶利米的『懺悔錄』或『個人靈修日記』
在這卷書不同的地方有極其屬乎個人自傳的章節,把這些章節連結起來便構成所謂耶利米的『懺悔錄』或『個人靈修日記』。自白的形式,有祈禱、哀歌、獨語與對語,對語大多是耶利米向耶和華爭辯的話。
這種章節──耶和華的答話在自白的章節中(十一18-23,十二1-6及十五15-21)。
十一18-23
十二1-6
十五10-12
十五 15-21
十七14-18
十八18-23
二十7-13
二十14-18
耶利米書在先知著作中最特出的,當推書中的自白,經文在十一18-23,十二1-6,十五10-12、15-21,十七14-18,十八18-23,二十7-13、14-18。自白的形式,有祈禱、哀歌、獨語與對語,對語大多是耶利米向耶和華爭辯的話。耶和華的答話在自白的章節中(十一18-23,十二1-6及十五15-21)。
自白以第一人稱表達他內心的憂苦及矛盾的思想(如四19-21,五3-5,及八18至九1,這些也可列為自白)。這裏反映耶利米人格與他內心的掙扎。他的工作幾乎專與百姓作對,使他心中感到痛楚。他很敏感,為民族的苦難而悲哀。他正常的生活都被否認了(十六1-13)。他十分不甘心,甚至不願接受蒙召時的任務。他不像以賽亞那樣甘願,卻像摩西那樣感到無奈。他甚至想放棄先知的職事,又無法抗拒(二十7)。他多次表露了獨立的精神。
耶利米很富有人情味,對人也有深切的同情,為別人受苦而深感痛楚,為他的工作心中衝突,所以在自白中,他表達了他的心聲。他不忍指責人的罪,卻為他們的罪惡又傷痛又憎恨。他不得不宣布審判,這就引起眾人的不滿,朋友離棄他,甚至恨他。同村的人都設計謀害他(十一18-19)。以後官長將他放在地牢(卅八1-6),他幾乎喪命。他過凓一種孤獨退縮的生活,人們都視他為怪人,他感嘆說:「我沒有坐在宴樂人的會中,也沒有歡樂,我因?的感動,獨自靜坐。因?使我滿心憤恨」(十五17)。他多次被人譏刺污辱。其實他是一個愛友朋,愛同胞的人,在極端的孤寂中,他嘆息道:「我的痛苦為何長久不止呢?我的傷痕為何無法醫治?」(十五18上)有時他甚至指責耶和華:「難道?待我有詭詐,像流乾的河道麼?」(十五18下)他明知耶和華是活水的泉源,但是以色列人離棄耶和華(二13)。
先知對國難有很深的憂苦,他悲嘆說:「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九1)在別的場合中,他也哭泣悲哀(九10-11、17-22,十19-21,十四2-6)。
有時耶和華也答覆耶利米的怨言。當耶利米說神有詭詐,像流乾的河道(十五18)。神就責備他這樣近乎褻瀆的話,必須真切悔改。他應有屬靈的辨別力,將寶貴的和下賤的分別出來,才可成為耶和華的代言人,蒙受神的保護(十五19、20)。
他感到十分痛苦,因為他講道,遭受極激烈的反對。人們把他當作笑話,都戲弄他,「耶和華的話終日成了我的凌辱、譏刺。」(二十8),神對他的「勸導」幾乎成為一種詭詐(二十7)。這個用詞在出埃及記廿二章十六節是「引誘」,其動機是不正的,使他受害。可見耶利米對神說話太不敬了。他甚至決意放棄先知的工作。但是耶和華的話在他內心中焚燒凓,使他含忍不住,不能自禁(二十9)。可見他在極端的矛盾之中。
他在掙扎裏,情緒到了非常的低潮,他咒詛生日(二十14),因為神在他未出母胎前已經選召他。他不想再與人們共處,只逃避到曠野之地(九2、3),可以不見到那些憎恨他的人。
當他落在仇敵手中受苦,他呼求神為他伸冤巿報仇(十一20,十二3,十五15,十七18)。他咒詛他們,求神將他們的兒女交與饑荒和刀劍,他們的妻無子,且作寡婦,這是男子失望的嘆息(十八21-23)。先知將耶和華的仇敵當作他自己的仇敵,因為他認為人們拒絕的,不是他的話,而是耶和華的話。但是他又肯為仇敵代求,為他們求平安(十五11,十八20)。
在先知的自白中,也並非一直是悲苦的話,有時他也有快樂的感受,他對神說:「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凓?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十五16)。他也深知耶和華是救主,是大能的勇士,使逼迫他的人都絆跌(二十11)。這些感受是在他失望中自省,在孤獨中思想,感到耶和華不會丟棄他,必仍與他同在,保護他;向他施恩,給他信心與勇氣,總不能放棄希望。
這些自白的話,獨語或與神對談,大概不是公開的。他也許向巴錄透露,與親密的朋友提說,更可能自行書寫出來。時期大約在約雅敬作王的日子。他可能在宣講信息之後備受反對與迫害,於是有一個時期比較緘默,將自己內心的感受表達出來,在十一章十八至廿三節,十二章一至三、四至六節。在亞拿突本鄉中遭受反對,他向神埋怨,而有這些自白。
他觀察猶大又回到約西亞王宗教改革之前的情況,迷信充斥,社會罪惡泛濫,他又再宣講與嚴責眾人。他在欣嫩子谷,在聖殿的外院(十九1-13、14-15)。在聖殿負責的祭司巴施戶珥聽見他的話,就責打他,又把他枷在那裏(二十2)。耶利米在悲痛中,就說出這樣的話,記載在二十章七至九節、十四至十八節。可能十七章十四至十八節也是當時的感受。
他在聖殿講道,甚至他知己的朋友在窺探,找把柄來對付他(二十10)。他講道之後,所受的迫害更甚。那時沙番的兒子亞希甘出頭保護耶利米,不交在百姓的手中治死(廿六24),不然他連性命都保不住了。那時他的自白,見二十章十至十三節以及十八章十八至廿三節。
現在先知又再被禁止講道,他不得不再保持緘默,一直到約雅敬王第四年或第五年。在十五章十五至廿一節有耶利米的怨言,以及耶和華的答語,大概是在那個時期。主前598年約雅敬逝世,耶利米看清猶大的情況,危在旦夕。他再不懷疑蒙召的目的,雖然他仍十分敏感,卻信心堅定,更加果敢,在猶大危急的情況中,成為中流砥柱。
以上將自白加以整理,只是臆斷而已。56但是內容本身以及所表達的先知情懷,卻是不變的。反映個人信仰的實況,是耶利米在先知浛有這最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