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筆下的新約
「約」是耶利米書很重要的議題。「約」這詞共出現在耶利米書二十三次之多,這「約」可分為四種;
第一;以色列人與耶和華神的西乃之約(11:2、3、9、10,14:21,22:9,33:20、21及50:5)
第二;指「新約」31:31、31:33、32:40
第三;創造天地之功(有學者認為是挪亞之約(創9:8-17))。33:20、33:25、31:35-36
第四;西底家王和百姓的約(34:8、10、13、15、18)。
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耶34:8)
這次捉放奴僕事件中,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又毀約,「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34:11)
在那動亂飄零的時代,戶政體系上未建立,死個奴工如同踩死螻蟻毫不足惜,何況這次毀約只是涉及剝削奴隸而已。
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耶利米書用整個34章來譴責這件毀約的事,耶和華藉著先知的話點名涉案的「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讀來既沉痛又嚴厲,足見「約」不但是耶利米書極重要的議題,也是耶和華神極為看重的。
這四種約中,最重要的是耶利米書31章31-34節論及新約的這四節經文。不少學者認為這四節經文是整個舊約聖經發展的最高點。這四節經文特點有;
1, 這是新約,有別於西乃之約—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2, 真誠的心靈信仰(庇護制度的基礎建立的先決條件在誠懇的心)—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3, 神慈愛的主動;:猶太人和耶和華神的親密關係(庇護制度的再確立)–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4, 猶太人回應;猶太人廣泛的承認這庇護制度的存在—–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5, 罪得赦免(庇護制度的終極目標是與神和好)—-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
重點是,庇護制度已經脫離美索不達米亞傳統的思維,其目地不是要用來征服城邦,不是要為自己民族以及民族守護神楊名立萬,不是讓大衛王朝輝煌再現。這個庇護制度的終極目的在於救贖的恩典。耶利米書這經節闡述的很清楚;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23: 5-6)
西乃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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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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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時代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和上帝所立的約(出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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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耶31:31-34來8:8-12..結36:26-27)
經基督寶血成為新約。(來9:11-15.路22: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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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結20:11.利18:5)。「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申27:26)守律法的動機,是出於懼怕,或是為了得福氣,這正是西乃山的約『生子為奴』的精神。『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兒女都是為奴的。』(加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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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是恩典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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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自恃地回答說:『耶和華所咐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出24:3,4,7.出19:8.出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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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稱義。『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7:9,14,18-19,2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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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國家和人類的守則(出20:2-17)其中20:1-4人與神的關係。20:5-10是人與人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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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借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19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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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 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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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26-29)。我們是君尊的祭司, 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彼前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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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敢直接聽上帝的話,恐怕死亡,他們要摩西傳話。(出二十:1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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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耶穌基督裏向我們顯現 (約1:14)
每個人都能親近他 (雅4:8;來4:16) |
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太5:17-18)
· 耶穌來是把律法提到更高的地步(太5-8章) · 新約聖經所強調的是愛 (羅13: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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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31章31-34節幾乎完整的被希伯來書8:8-12所引用(劃線的是和耶利米書相同的部分)
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希8:8-12)
此外,希伯來書還有多處(10:16-17、9:15、12:24)都引用耶利米書31:31-34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希10:16-17)
希伯來書是寫給地中海附近的猶太基督徒的。紀元64年7月,羅馬城遭大火,羅馬皇帝尼祿嫁禍基督徒,大肆追捕殺害基督徒。許多初代基督徒為主殉道,歷史學家認為使徒彼得和使徒保羅很可能也在這次逼迫中遇害。
當時許多猶太基督徒為了避禍,有意改信猶太教。
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希10:33-34)
約的由來和種類
「約」的希伯來原文是 berit (英文就是covenant “to bond or fetter.”)。 翻成希臘文則是 syntheke ( “binding together”) or diatheke, (“will, testament.”)。 英文聖經新舊約的「約」(Testament)是從希臘文的 diatheke 而來。Covenant 和 Testament 這兩個詞是可互換的。只是習慣上Covenant較常用來指猶太人和神的關係。
「約」Covenant代表一種關係,這種關係要經過立約方成立mutual commitments。立約是雙方同意、應允或發誓來表示願意遵行某些行為。換言之,立約的根本精神是守約。
聖經共有8次提到守約,都在舊約聖經。(申7:9、7:12、王上8:23、代下6:14、尼1:5、9:32、但9:4、何4:12)。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申7:9)
「約」是整個舊約信息的中心,舊約就是在描述上帝和百姓、上帝和世界、上帝和人的關係(註 1)。舊約很多記載,即使是詩篇,也都必須用「約」的觀點才能理解(註 2) 以色列百姓的興起與建國,我們發現他們和上帝有一種特別的關係,可以說是用立約來聯繫的。
詩篇共提到22次的「約」
1,泛指神的約(25:10、25:14、44:17、50:5、50:16、55:20、74:20、78:10、78:37、89:3、103:18、105:8、106:45、111:5、111:9、132:12))共16次。例如;凡遵守他的約和他法度的人,耶和華都以慈愛誠實待他。(約25:10)
2<亞伯拉罕之約2次
就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向以撒所起的誓。(詩105:9)
他又將這約向雅各定為律例,向以色列定為永遠的約。(詩105:10)
3,大衛之約有4次
我要為他存留我的慈愛,直到永遠;我與他立的約必要堅定。(詩89:28 )
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詩89:34 )
你厭惡了與僕人所立的約,將他的冠冕踐踏於地。(詩89:39)
”約”在舊約世界,也常出現人與人的承諾中
亞比米勒對亞伯拉罕(創 21:22-32),是兩個人之間訂約
於是以色列的長老都來到希伯崙見大衛王,大衛在希伯崙耶和華面前與他們立約(撒下 5:3).是大衛王和長老們訂約。
「約」的使用是近東文化的重要特色。在日常生活中人與人的互動所衍生的買賣交易、婚嫁、房產土地都需要有「約」。在國與國的外交更是如此。這些盟約對於原先可能沒有關係的兩個人或兩個團體間的關係個外重要。
早先的大國如赫帝國在征服對手後,通常都會與其附庸國所訂立的盟約。這約最大的特色,是強調帝國對附庸國所施行過的恩惠,以此作基礎要求附庸國的效忠與進貢。其內容包括訂約者的身份、歷史序言、條文、約之保存與誦讀、見證神明、祝福與咒詛、簽約儀式等等。
到了鐵器時代,戰爭的工具會帶來極大的傷亡,也產生許多大帝國如亞述帝國、巴比倫帝國陸續出現在近東的國際。這時候的約多以軍事力量的威嚇來壓迫對方,迫使對方順服,如有違背,將遭受嚴厲的咒詛。其內容比赫特式盟約更簡略,只有訂約者的身份、見證神明、條文、咒詛。這裡不但沒有赫式盟約的祝福,對咒詛的描述還非常詳盡。
比較赫特式盟約和亞述式盟約,前者係強國用精神感召來讓小國知恩圖報,後者則用軍事壓迫來使對方馴服。兩者均為強國主導。
二、舊約中的約
考舊新兩約所記,神與人立約的關係,前後計有八個重要的聖約,藉以顯示上帝與人之關係,並定下得救之恩許。其中前四約是記在創世記之內,即伊甸園之約,亞當之約,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此四約乃為其餘後四約之基礎,就是摩西之約,巴勒斯坦之約,大衛之約,新約。全部聖經係包括在此八種聖約之內,這些約中,最有名的是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西乃之約
和大衛之約。
(1)伊甸園之約(創一~;二)
本約是聖經八大聖約之首約,規定了生活及救恩的條件。一、將大地全新配置給人。二、治服大地供人使用。三、有權管理一切動物。四、以菜蔬和果子作為食物。五、修理看守伊甸園。六、禁止食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七、是死亡的刑罰。
(2)亞當之約(創三15,19)
本約註定了墮落之人生活的條件,這些條件直存留到國度時代為止,其立約時間,於人類受造之後,約在主前四千年。此約之要點,一、撒但的工具,蛇受了咒詛(創三14),成為神對罪惡的一種說明。二、神首次恩典之應許,為女人的後裔(創三15),一位救贖者基督(太一1,20~23;約壹三8)。三、改變了婦女之地位,增加了懷胎的苦楚(創三16),以丈夫為首領,受他的管轄(提前二11~14;弗五22~25)。四、因人的緣故,地受了咒詛,生活苦難臨到(創三17~18)。五、繁重的苦工,身體的死亡(創三18~19;羅五12~21)。
(3)挪亞之約(創九9~13)
創世記第九章記載,上帝把挪亞一家從洪水災難中拯救出來之後,就和地上所有的活物立約,不再用洪水毀滅全地。上帝說,這個約要持續到永遠,範圍及於全人類與各樣生物,而且有彩虹為記號(創 9:8-17)。它所表明的是上帝眷顧、保守地上一切活物的恩典。。此約之要點:一、人在亞當的約下,對地不再受咒詛(創八21)。二、新世界自然界秩序之安排(創八22)。三、對於人類賜福昌盛,與百物不再受洪水滅絕的保證(創九1~19)。四、凡一切悖逆神旨的,必受刑罰和咒詛(創九4~6;20~25)。
(4)亞伯拉罕之約(創十五18;十七1~8)
洪水之後,挪亞後代繁衍,散佈各地。這時人還是偏行己路,上帝於是揀選亞伯拉罕,為世人預備救恩。
上帝在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時,曾對他應許說,要賜福給他和他的後裔,並藉著他賜福給地上萬族(創 12:1-3)。當時並未明顯提到約,真正記載約的內容、儀式與記號的是在創世記 15 章和 17 章。這個約讓亞伯拉罕的信心逐漸成長,
亞伯拉罕之約的特色是以割禮為記號,應許的成份比較濃厚。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後裔將要像天上的星星一樣多,他們將出埃及、進迦南,得應許之地。最重要的是他們和上帝有特別的關係,上帝要作他們的上帝(創 17:7-8)。
成現有的形式。
上帝在以下的應許中,與亞伯拉罕重立這約:「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22:18)。這應許是指著基督說的。亞伯拉罕明白這一點(見加3:8,16)。他也相信基督赦免了他的罪,而且那使他得稱爲義的,就是這個信心。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這個約,也維護了他律法的威信。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17:1)。上帝爲他忠心僕人所作的見證是:「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26:5)。耶和華向他說:「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創17:7)
本約是於亞伯拉罕被召之後,此約之要點:一、我必叫你成為大國,立你作多國的父(創十二2;十七4)。二、我必賜福給你(創十二2;十三14~5;十五5~18;廿四34~35)。三、叫你的名為大(十二2;十七5)。四、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創十二2;加三14)。五、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阻他(創十二3)。六、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
。這個約的特點是永久的和「沒有條件」(unconditional)。
有些學者認為這約是有條件的「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12:1b )。然而,這該算是個人事奉的聖潔的態度,和祝福咒詛無關。
(5)西乃之約(出十九4~6,申五1~3)
這個約是有條件的約。
這個約是有條件的約。
引言(強調權威方面為立約人)(出二十1)、
歷史簡介(陳述兩造過去的歷史關係和淵源)(出二十2、申5:6)、
基本的條款(十誡)(出二十3~17、22~26,二十一~二十三章,二十五~三十一,申5:7-21)、
有關宣誓條約內容的條款(出二十五16,三十四1、28~29)、
祝福與咒詛:言明守約者領受那些祝福、違約者將受那些咒詛。出埃及記 20:5-6、申命記 5:9 提到一些,申命記 28 章有極詳盡的申述。
見證人的同在(參出二十四4),
立約的儀式(出二十四1~11)。在出埃及記 19:8 以色列百姓只簡單地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在出埃及記 24:3-8 則有殺祭牲、灑血的儀式作為立約的憑據。申命記 27:11-26 更有關於領受祝福與咒詛的儀式。
西乃之約是摩西在西乃山從上帝領受而頒佈給以色列百姓的,相關經文記載在出埃及記 19-20 章、申命記 5 章、28 章、約書亞記 24 章。這是所有「約」中描述最詳盡、影響最深遠的,它的內容包括:
至於「約」或律法書的存放,一般相信是存放在約櫃或聖所(出 40:20、書 24:26),一年三次公開誦讀(出 23:17)。
西乃之約最大的特色是它有許多條款是人必須要遵守的,不像亞伯拉罕之約比較著重在應許。可能是因為它的對象為全部以色列人,所以必須詳盡規定。其實上帝與以色列百姓立約,最主要的目的是上帝要作以色列的上帝、以色列要作上帝的子民(出 19:3-6、利26:12)。
(6)帕勒斯坦之約(申廿八1~卅10)
本約為摩西死前神與以色列人另立的約,立約時間於他們進迦南之前,。此約之要點,一、因不信被分散在萬民中(申28:63-68,30:1)。二、以色列人將來要在分散中悔改歸向上帝(申30:2-3)。三、主耶穌要回來,復興以色列民歸回本地(申30:3-5;摩9:9-14;賽11:11-12)。四、全國百姓悔改,凡迫害以色列民的列國要受審判(申30:6-7;賽14:1-2)。五、遵行誡命,選民蒙福,國度復興(申28:1-13;30:9-10;摩9:11-14)。這個約是永久的和「沒有條件」的。
(7)大衛之約(撒下七16)
. 本約為神給以色列王國與國度存亡興替之應許,其立約時間,於以色列人建國之後,約在主前1000年,於耶路撒冷所立的。此約的應許:一、建立大衛的家室,就是後裔子孫接續王位(撒下7:11,12,16)。二、堅定國度,直到永遠(撒下7:12,13,16)。這個約是永久的和「沒有條件」的。
大衛之約
大衛之約與西乃之約截然不同。西乃之約是上帝藉著摩西與以色列全體百姓立約,所根據的是上帝拯救百姓脫離埃及這個歷史事實,因此百姓有義務遵守約裡的條款。大衛之約乃依據上帝的信實,針對大衛一家應許王朝永遠堅立,此應許係透過先知拿單來傳遞。雖然在撒母耳記下第七章,拿單傳遞上帝的應許時並未提及「約」這字眼,但在詩篇 89:3-4 卻清楚提到約:「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約,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要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而大衛臨終之言也提到「上帝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
想望的」(撒下 23:5)。因此,一般均以大衛之約稱之。
大衛之約有幾項特色(註 7):
1.它是在大衛想要為上帝建造聖殿之後,上帝所給予的應許。
2.它採用近東文化中以君王為神子的概念(詩 89:27),為君王的權威找到合理之依據。
3.君王有義務遵守上帝的誡命,行公義,不過如未遵行,上帝並不會終止這個約。 (沒有條件)
4.它偏重在上帝一方給予應許,像亞伯拉罕之約一樣。
5.此應許如日之恆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似奠基於創造之秩序(詩 89:36-37)。
究竟大衛之約如何產生?它與西乃之約、亞伯拉罕之約的關係如何? 門登豪指出,大衛雖然已經與南方的猶大支派、北方的以色列長老立約,受膏為王(撒下 2:4、5:1-5),但他仍然必須面對南北的衝突,並爭取新征服地區的忠誠。
為了鞏固其君王的地位,由先知頒佈聖諭,確立其統治是由上帝而來乃屬必要(註 8)。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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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亞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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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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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乃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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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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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約締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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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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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與亞伯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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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與以色列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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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先知拿單,神將約的內容曉喻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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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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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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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後裔(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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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百姓(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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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家後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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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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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珥、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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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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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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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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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用洪水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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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要作他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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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順從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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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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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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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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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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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在石板上的十誡、約櫃、獻燔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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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記號,只有大衛向神獻上感恩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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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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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 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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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 12,15,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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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19-20章申 5,28章書 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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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下 7 章詩 89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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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之約(創世紀共有三處出現這約,這三處的經文差異不大。這種重複的希伯來文學技巧,足見此約的重要性)
創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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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15: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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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 17: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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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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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和亞伯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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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和亞伯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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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和亞伯拉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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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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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勒底的吾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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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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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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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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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 (創 1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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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後裔將多如繁星. (創 15: 5)
亞伯拉罕後裔的遷徙和定居之處(創 15: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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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創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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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約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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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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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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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就與你立約(創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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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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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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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牲畜分成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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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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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創世紀共有三處出現這約,這三處的經文差異不大。這種每隔兩章就重複的希伯來文學技巧,足見此約的重要性)
神三度和亞伯拉罕締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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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乃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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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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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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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大國也要叫別人得福。
後裔將多如繁星
神為亞伯拉罕後裔預備遷徙和定居之處
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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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神的子民to be God’s people
成為祭司的國度to become God’s priests
成為聖潔的國度to be people of ho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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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an everlasting covenant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
father-and-son relationship
剪除你的一切仇敵
不被一切仇敵擾亂
他(大衛後裔)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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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履行的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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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從神,聽祂的教誨,男子要行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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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行神的律法和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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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和他的後裔聽從神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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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之約中的未來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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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先知筆下的未來君王(彌賽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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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繼續或創新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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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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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選召的大衛後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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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選召的大衛後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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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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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神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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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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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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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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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神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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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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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賽亞就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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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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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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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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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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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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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列邦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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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他國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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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賽亞是列邦的王,萬國萬民向王屈膝下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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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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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王的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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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打敗以色列的敵國
2. 富足 prosperity
3. 和平 peace
4. 國祚綿長Eternal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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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萬邦都要歸順。惡者被打敗
2. 永遠的福份和喜樂
3. 和平的君王
4. 榮耀的國度
|
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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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約與舊約
「新約」這字眼是先知耶利米面臨國破家亡時,從上帝得到啟示所傳出的重要信息(耶 31:31-34)。過去立的約在王國後期被以色列人破壞無遺,他們亦遭受災禍和咒詛。下一步呢?上帝還眷顧祂的百姓嗎?面臨新的挑戰,先知提出新的盼望、新的看法,就是上帝要與百姓立新約,這個約的律法不像從前傳給摩西時寫在石版上,而是要寫在百姓的心版上,而且要藉上帝的靈來達成(賽 59:21)。這個約就是耶穌用他的血所設立的(林前 42:6、太 26:28),也是先知以賽亞多次預言的(賽 42:6、49:8、54:10)。
與新約相對應的是舊約,指的是過去所設立的西乃之約。「舊約」的字眼首先出現在哥林多後書 3:14,希伯來書則以「前約」稱之(來 9:1)。新舊約的比較,希伯來書有詳盡的討論。我們不能忘記,耶穌來不是要廢除律法,乃是要成全(太 5:18)。律法顯明上帝的心意,但由於人有軟弱,不能完全行出律法,所以上帝另闢新路,與我們另立新約。這新約是憑耶穌基督的寶血,藉著人的信來完成的,是人類唯一的盼望與出路。羅馬書 3:20-22 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
法和先知為證: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這完全是上帝的恩典!
稍後,新舊約就被沿用來指聖經,而以耶穌降生為分界點。不論是用來描述人與上帝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或指聖經所收錄的那許多卷經典,「約」都是非常重要的概念。
(8)基督的新約(太廿六28,路廿二20,來八8)
這新約是以基督為立約之主,以十字架寶血洪恩為信者得救之源。其立約時間,於主被釘十字架之前,在耶路撒冷城外各各他山上所立的約。此約之概論:一、比摩西之約更美,耶穌為更美之約的中保(來七19~22)。二、立在更美的應許上,永遠不廢(來七24,25,28;八6)。三、保證以色列人永遠存在,並要悔改得享大福(來八8~12,耶卅一30~40)。四、本約為眾約之總結,永不改變,永遠完全(來七20~28;九12;十14;羅十4)。
這個約是永久的和「沒有條件」的。
總之,舊約所立的諸約,乃完全實現於基督所立的新約,因基督是聖經的中心,是聖經的主題,是八大聖約的歸趨,以基督寶血的功效,來造成最後永遠完美的恩約,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凡是相信基督悔改的人,都要能在這個條件的新約恩典之下蒙恩得救,得著永遠的福氣。
這新約是以基督為立約之主,以十字架寶血洪恩為信者得救之源。其立約時間,於主被釘十字架之前,在耶路撒冷城外各各他山上所立的約。此約之概論:一、比摩西之約更美,耶穌為更美之約的中保(來七19~22)。二、立在更美的應許上,永遠不廢(來七24,25,28;八6)。三、保證以色列人永遠存在,並要悔改得享大福(來八8~12,耶卅一30~40)。四、本約為眾約之總結,永不改變,永遠完全(來七20~28;九12;十14;羅十4)。
這個約是永久的和「沒有條件」的。
總之,舊約所立的諸約,乃完全實現於基督所立的新約,因基督是聖經的中心,是聖經的主題,是八大聖約的歸趨,以基督寶血的功效,來造成最後永遠完美的恩約,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凡是相信基督悔改的人,都要能在這個條件的新約恩典之下蒙恩得救,得著永遠的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