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二章—-葉應霖 (爾道自建系列)

第14日–病中見恩典 經文:可二1~12

1 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說他在屋裏, 2 於是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 3 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由四個人抬來的; 4 因為人多,無法抬到耶穌跟前,就把他所在那房子的屋頂拆了,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去。 5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6 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裏,心裏議論,說: 7 「這個人為什麼這樣說呢?他說褻瀆的話了。除了上帝一位之外,誰能赦罪呢?」 8 耶穌心中立刻知道他們心裏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裏為什麼這樣議論呢?9 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10 但要讓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 11 「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12 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著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給上帝,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在先前的段落(可一14~45),耶穌在加利利及迦百農一帶開始宣揚神的國。但這福音的宣講卻因著人熱烈的反應而被阻,以致「耶穌不能再公開進城」(可一45)。然而,「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可二1)。換句話說,經過一段時間後,耶穌再次回到祂的「大本營」迦百農。值得留意的是,接下來的記載卻明顯與先前的不一樣。由二章1節開始,馬可連續記載了五個耶穌與當時猶大宗教領袖的衝突,見證神國的福音,進一步面對阻力。這五個衝突,某程度上亦是由耶穌主動引起的。


第一個衝突發生在耶穌醫好癱子的場景中。今時今日,我們或許不會隨便將病患與赦罪扯上關係,但根據猶太人的世界觀,醫病與赦罪常常都是一起出現的,例如米利暗就是因著嫉妒摩西而批評他,以致染上大麻瘋,需要上主的醫治及赦罪(民十二9~15)。詩篇的作者亦會在疾病中不單求神醫治他身體上的病,還會為到自己罪得赦免來禱告(詩四十一4,一百零三3)。所以,當耶穌將兩者相提並論,群眾其實不會感到驚奇,那位癱子及他的四個朋友,亦是一樣。我們甚至可以猜想,癱子與那四位朋友,本來就視人的癱瘓與罪有著某程度緊密的關係。


然而,當耶穌主動將赦罪的權柄拉到自己身上時,這就觸動了幾個文士的神經。因為根據文士的「神學」,耶穌不單宣告了癱子得蒙神的赦罪,還將赦罪的來源歸於祂自己。當耶穌問到赦罪與醫病哪樣較容易時,並非以為兩者真的可以客觀地比較。耶穌這樣比較,是要幫助以色列人從治病及蒙赦罪的經驗中,窺見祂的真正身份,縱使這會得罪一班宗教領袖,讓祂背起褻瀆上帝的罪名。


在今時今日,我們或者已經太習慣隨便妄稱上帝的名字,以祂(的名字)來開玩笑, “My God”, “Jesus” 等表達,更加已經成為家傳戶曉的助語詞。但在第一世紀的猶太人社會,褻瀆上帝的人絕對是「該死的」(照字面解,參民十五30~31)然而,沒有他法,耶穌的十字架受苦路就在這得罪人的情況下開始。


思想:
1. 患病與犯罪,雖然沒有簡單直接的關係,但你可曾在病痛裏更深體會自己需要主的恩典與憐憫?為什麼?

2. 你未信主之前,可曾覺得上帝得罪你,沒有按照你的「神學」去扮演上帝的角色?你當時有什麼反應?後來上帝怎樣改變你?


第15日—另類的診症態度 經文:可二13~17

13 耶穌又到海邊去,眾人都到他跟前來,他就教導他們。 14 耶穌往前走,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在稅關坐著,就對他說:「來跟從我!」他就起來跟從耶穌。 15 耶穌在利未家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因為有很多人也跟隨耶穌。 16 法利賽人中的文士看見耶穌與罪人和稅吏一同吃飯,就對他的門徒說:「他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嗎?」 17 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


與華人的文化相似,猶太人十分看重同桌進食。從你與誰同桌進食,不單可以知道誰是你的親友,更加可以斷定你的身份及社會地位。例如你與廣受尊重的法利賽人同桌,你就必定是屬於那廣受尊重的社群;相反,若你與那些被社會看不起的人同桌,你也必定是他們的一份子。

在第一世紀的猶太人社會,這種普遍性的「物以類聚」,亦成為了耶穌與法利賽人的衝突場景。一聽到「法利賽人」這名字,我們心中或者會泛起一個印象,就是他們都是一班假冒為善的人(太廿三)。然而,就在耶穌來到人世間之際,法利賽人及其中的文士,其實都是廣受尊重的宗教領袖。他們的「屬靈祖先」––哈西典人 (Hasidim),就曾為了捍衛耶和華的律法,而拒絕跟隨猶太群眾參與希臘人的同化運動,並支持馬加比家族以武力反抗。


本著這種分別出來的宗旨,他們十分在意以色列人蒙主揀選的身份,不單不容忍人輕忽摩西律法,並在此之外添加611條額外的「口傳律法」(oral law),為求以色列人能夠一絲不苟地在生活中處處尊重上主。法利賽人中的文士(οἱ γραμματεῖς τῶν Φαρισαίων),有可能是法利賽人當中的頂尖律法專家,可惜的是,隨著時代的變遷,這種擇善而固執的初心漸漸僵化,成為了法利賽人自命不凡、自以為是、唯我獨尊的固執想法,他們按照自己的規矩去生活以至聚集,成為猶太人社會的道德律,人人都須遵守。


因此,當耶穌與那些為政權效力的稅吏以及一班不遵「口傳律法」的「罪人」同桌進食時,法利賽人中的文士就感到十分不滿。在他們眼中,耶穌這舉動,既是輕忽了上主對人潔淨的要求,亦是一種「剃眼眉」(羞辱人)的行動,踐踏了廣為人接受的道德律。值得留意的是,耶穌其實並未有反對法利賽人對那些「罪人」的「診斷」,在耶穌的眼中,他們的確是「病人」,是需要「醫生」的。耶穌反對的,是法利賽人的「診症態度」。當法利賽人以對錯的論述,抽離地批判這班罪人,耶穌卻多走一步,超越對錯的框架,走近「病人」,引導他們走向祂。換句話說,耶穌既沒有忽視人的罪,看有罪為無罪,祂亦沒有要「站在遠處」,以對錯論述去將自己置身事外。祂投入病人的世界,祂是這世界最偉大的醫生。


思想:
1. 以「對錯論述」去批判「罪人」,有什麼好處或壞處?

2. 回望香港社會近年發生的事,或你身處的群體之中,你可有憶起什麼情景,是應該更多「走近罪人」的呢?為什麼?


第16日—以禁食去預備婚禮  經文:可二18~22
18 那時,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都禁食。他們來問耶穌說:「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的門徒禁食,你的門徒卻不禁食,這是為什麼呢?」 19 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賓客在一起的時候,賓客怎麼能禁食呢?只要新郎和他們在一起,他們不能禁食。20 但日子將到,新郎要被帶走,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

21 「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若是這樣,所補上的新布會撕破舊衣服,裂口就更大了。22 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若是這樣,酒會脹破皮袋,酒和皮袋都糟蹋了。相反地,新酒要裝在新皮袋裏。」


以色列人對禁食不會感到陌生。根據摩西五經,全體以色列人都要在「贖罪日」(Day of Atonement) 禁食(利十六29, 31)。根據撒迦利亞書及以斯帖記,以色列禁食的傳統,在國家被擄之後進一步發展到至少每年四次(亞七5,八19;斯九31)。來到耶穌的時代,法利賽人更建立了每周禁食兩次的習慣(星期一及四),就連約翰的門徒也一樣,穩定地操練禁食。若然禁食是一個重要的屬靈操練,以準備好自己去迎接上帝國度的再臨,耶穌的門徒也應該常常禁食,才能顯出他們是跟進上主的吧?


耶穌卻不要求祂的門徒去禁食。因為耶穌正是上帝的國度,祂已經與門徒同在。耶穌的同在與否,成為了門徒應否禁食的唯一考慮。怎樣才能恰當地形容耶穌與門徒同在的時段?耶穌用了婚禮中新郎和賓客在一起的情景。好明顯,沒有人會選擇在婚禮飲宴的情景中禁食,因為喜樂充滿了整個氛圍;任何人在婚宴裏禁食,就是對新郎的同在失禮,忽視了那期待已久的歡喜已經臨到。

約翰的門徒及法利賽人的門徒,正是這樣忽視了新郎的同在。雖然這次的耶穌同在只是短暫,這同在卻不是次等的,因為這同在已經是以色列人期待已久的上帝國度的來臨。根據以色列人的傳統,當上帝再次與他們同在時,那份歡喜正正就像一場進行中的婚禮: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因上帝喜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外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如新娘佩戴首飾(賽六十一10, 另參賽六十二4~5,何二14~20)。

門徒既與「新郎」耶穌同在,他們怎能禁食?或者,門徒當時本身也不懂他們為什麼不須禁食。但耶穌知道。祂知道婚禮已經開始,上帝的國度已經臨到。沒錯,就如耶穌的拯救方式超越當時猶太人的期望,這場「婚禮」的時間安排亦是獨特的。很快門徒就要禁食了,因為耶穌不再與他們「實體地」同在;你和我都要禁食,準備耶穌的再來。


思想:
1. 我們或許不須在一年一次的「贖罪日」禁食,但我們卻須每天靠主對付自己的「老我」。你會禁食,刻苦己心,以面對這「老我」的挑戰嗎?為什麼?

2. 刻苦己心,原是為了更好準備那再來的婚禮。你要扔掉什麼「舊衣服」和「舊皮袋」,以致能更好準備這場「婚禮」?


第17日–金科玉律,有何出路?經文:可二23~28, 撒上廿一1~6
23 有一個安息日,耶穌從麥田經過。他的門徒走路的時候,摘起麥穗來。 24 法利賽人對耶穌說:「看哪!他們為什麼做安息日不合法的事呢?」 25 耶穌對他們說:「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需要食物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26 他在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怎麼進了上帝的居所,吃了供餅,又給跟從他的人吃呢?這餅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以吃。」27 他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馬可福音二章)


1 大衛到了挪伯的亞希米勒祭司那裏,亞希米勒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他,對他說:「你為什麼獨自一人,沒有人跟隨你呢?」 2 大衛對亞希米勒祭司說:「王吩咐我一件事,對我說:‘我差遣你,吩咐你的這件事,不可讓任何人知道。’因此我已告訴一些僕人到某處去。 3 現在你手中有什麼?請你給我五個餅或是可以找到的食物。」 4 祭司對大衛說:「我手中沒有普通的餅,只有聖餅,只能給沒有親近婦人的年輕人。」 5 大衛回答祭司說:「我們確實沒有親近婦人,如同往常我出征的時候一樣。平常行路,僕人的身體都還分別為聖,何況今日豈不更使自己分別為聖嗎?」 6 祭司拿聖餅給他,因為在那裏沒有別的餅,只有那從耶和華面前撤下的供餅,就是換上熱餅的日子取下來的。(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


來到耶穌與宗教領袖連續五個衝突的第四個。安息日是猶太人傳統的聖日,是耶和華上主賜福的日子。在每星期的第七日,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按照出埃及記廿章的教導,就如耶和華在六日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安息了;在這一日所有以色列人以及他們的奴僕、婢女、牲畜及城裏寄居的客旅,都不可做任何的工。這個安息安排,甚至在耕種或收割的季節,亦是一樣(出卅四21)。另一方面,路經鄰舍的麥田時以手摘麥穗,卻非不問自取,亦非順手牽羊,因為根據申命記廿三章25節,當一個人進入鄰舍的農田時,只要不是用鐮刀去大量地收割,他是有權可以用手(少量)去摘取農作物以充飢的。


問題來了:在安息日,人可以往田裏摘麥穗嗎?根據以上兩個條例,沒有一個簡單答案可以同時滿足以上兩個精神。前者強調休息,什麼都不應做,甚至行路也不應超過1,200米(參出十六29, 民卅五5, 徒一12)!然而,後者卻強調人的需要。然而,馬可在這段經文卻沒有強調門徒肚子餓。就是這樣,耶穌與門徒的行為再一次觸動當時宗教領袖的神經,兩個傳統就當前處境,提出不一樣的視野,彼此出現衝突(conflict of interpretations)。


表面看來,這段經文是個人需要與建制傳統的對比。若是這樣,我們大可以隨時拿這段經文,成為自己每次自覺宗教傳統已經不合時宜的王牌,還可以將自己比擬作耶穌,成為新世代的解放者(liberator)。然而,經文的比擬焦點其實不是耶穌與我們,而是大衛與耶穌。
就如昔日大衛吃了只供祭司享用的聖餅,是出於他為了保全自己及下屬的性命,以致能配合上帝的救恩計劃;那麼,耶穌與門徒在安息日摘麥穗,縱然是干犯了宗教傳統,亦是合情合理的。為什麼?因為祂是耶穌。假如昔日大衛「有權」去超越框框,耶穌更有權!為什麼?因為祂是耶穌。


假如昔日大衛可以吃本來只供亞倫和他子孫吃的餅,作為上主救恩計劃的一部份,耶穌(及門徒)更可以!為什麼?因為祂是耶穌。耶穌的身份,就是在這些衝突中彰顯。因為「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思想:
1. 你未認識耶穌之前,有什麼金科玉律?
2. 當你信耶穌時,這些金科玉律有受到衝擊嗎?「耶穌是主」這原則,可曾為你提供解決的方向?今天的你,又有什麼金科玉律,需要讓耶穌來更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