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
我們是蒙揀選的人
彼前1:1-2
1:1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寄居的,
1:2 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借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給你們。
彼得前書的開頭說明了發信人和收信人的身分。
發信人是彼得。這裡特別把“寫信人”和“發信人”分開,原因是發信人可委託另一人把資訊寫出來。有學者指出,彼得前書用了非常優美的希臘文,似乎不可能出於一個漁夫的手筆。彼得極有可能使用了“代筆”,而這是當時一個普遍的做法。這封信或許不是彼得親手寫的,卻無損他的作者身分(authorship)。彼得實在是此信的發信人。
彼得自稱使徒(apostle)。彼得在十二使徒中有著相當高的位份,這是不容置疑的。主耶穌曾向彼得說,要把教會建立在這磐石上,而“彼得”和“磯法”均有“磐石”的意思。羅馬天主教把主耶穌的話理解為“把教會建立在使徒彼得及他的繼承者上”,而基督教堅持這話是指著“宣認的彼得”(the confessing Peter)而言:教會是建立在宣認“耶穌基督是主,是神的獨生子”之上(太16:16)。在使徒行傳中,我們看到彼得在教會發展的幾個關鍵時刻裡,都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在五旬節講道標誌著教會的誕生(徒2章)、在約帕見異象標誌著外邦敬畏神的人為主所悅納(彼前10章)、在第一次耶路撒冷大會中發言標誌著猶太基督徒與外邦基督徒的合一(彼前15章)。作為一個德高望重的使徒,彼得發出此信是帶著權柄的。
關於收信人,彼得先提到“給蒙揀選的人”(to those who are chosen),然後是“給寄居的人”(to those who are strangers)及“分散的”(scattered)。從這三個表達可推斷,收信人是基督徒,他們分散在小亞細亞北部一帶的地方,在社會上占少數,沒有公民的身分和權利。然而,彼得卻將“給蒙揀選的人”放在首位,肯定了收信人的身分,也借此提醒、鼓勵他們,不要用世俗的眼光看自己。基督徒的身分是由神賜予,而不是從社會那裡獲得的。
在社會上作為少數的一群,基督徒要先肯定自己是誰及由誰賦予生存的權利、責任與價值。彼得提醒收信人,他們是“照父神的預知”、“借著聖靈得以成聖”及“蒙耶穌基督的血所灑”的人。這三方面構成基督徒的身分,進一步說明“蒙揀選”的意思。在書信的開首,彼得帶著權柄向收信人宣告,他們雖然是寄居、分散的人;但在神的眼中,他們卻是蒙揀選的人。這是基督徒必須認定的事實。這方面若搞不清楚,再說下去也是意義不大的。
思想:
彼得提醒信徒在世俗的社會裡要認定什麼?困難嗎?有何難處呢?
為已有的頌贊神
彼前1:3-5
1:3 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1:4 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1:5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在未進入具體的勸勉和提醒前,彼得以一個頌贊(doxology)開始。借此,彼得把信徒的目光提升到另一個層面去,叫他們注視在“已有的東西”上,不要單看“失去的東西”。我們記得,收信人是寄居、分散在小亞細亞北部一帶的人。在社會上,他們屬於少數派,沒有公民的身分和權利。對比社會上的公民、既得利益者,他們容易從“失去”的角度看事情──沒有身分、沒有權利、沒有公平、沒有相同的機會和待遇……當人越發被“失去”的感覺所佔據,各種負面的情緒便容易從心中爆發出來──自憐、埋怨、苦毒和忌恨等。基督徒卻要常常頌贊神。要真誠地頌贊神,內心不能有太多負面的情緒。怎樣轉化負面情緒呢?彼得的頌贊提醒我們,要看到父神為我們保存的東西。
基督徒已有什麼呢?
原文用了三個εἰς(to…) 表達:(1)有一個盼望(to a living hope)。彼得強調,這盼望是活潑的,是有生命力的,既不會幻滅,也不會叫人失望。(2)有一個基業(to an inheritance)。與地上的產業不同,這個基業是不朽壞、不玷污和不衰殘的。為什麼?因這是“為你們”而被保存在天上的。從上文看,我們知道那位保存者就是神──父神親自為蒙揀選的人保存基業!可以看到,信徒在天上的基業是有何等的保障。試問除了神自動放棄外,有誰能把他手中的東西奪去呢?(3)有救恩(to salvation)。彼得指出,這救恩已預備好,在末世要被顯露出來的。
人如何得著盼望、天上的基業和救恩呢?答案便是借著“重生”。父神通過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使我們得著這一切。彼得強調,我們這些被神重生的人,也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借著信心(through faith),便可得著那預備好,在末世要顯露出來的救恩,當然還包括天上的基業、永恆的盼望。
終極的問題:為何神要如此厚待我們呢?原因只有一個,這是“照著神自己的大憐憫”。
基督徒要為此常常頌贊神。我們要看到在基督裡“已有的東西”,不要顧慮在地上“失去的東西”,否則會被各種負面的情緒所牽引。
思想:
彼得的頌贊對在世寄居的人有何鼓勵、提醒的地方?我們有些什麼,失去些什麼?我們容易被各種負面的情緒牽引嗎?我們能否很敞開的頌贊神呢?
在試煉中有大喜樂
彼前1:6-9
1:6 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
1:7 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1:8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
1:9 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大喜樂”在這個段落出現了兩次,可作直述語氣(譯做“你們大大喜樂”),也可作吩咐語氣(譯做“你們要大大喜樂”)。這個動詞的重複出現,讓讀者留心重點在哪裡。
1:6以“為此”(in this) 開始,應該指著上文而言。信徒要為已有的東西(盼望、基業和救恩)讚頌神,也要大大歡喜。我們卻容易為失去的東西(權利、自由、愛人與財物等)憂愁、悲傷和忿怒。彼得提醒收信人,心裡要大大歡喜,即使在憂愁的時候,也要如此。當憂愁出現的時候,彼得要收信人注意兩方面:
(1)心中的憂愁只是暫時的(for a while)。基督徒看憂愁是短暫的,不是因為相信“明天會更好”,乃是出於對“末世要顯現的救恩”的期待(1:5)。當母親期待兒子的誕生,心中想到兒子可愛的模樣,縱使經歷生產之苦,也會看為是短暫、寶貴的經驗。保羅也認為:“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示給我們的榮耀,是不足介意的。”(羅8:18)相對於那將要來臨的事情或東西,“暫時”除了指到時間方面的“短暫”,也指涉心態方面的“不足介意”。心靈上的痛苦需要心靈上的喜樂去轉化。
(2)另一方面,彼得要收信人把各種導致憂愁的原因歸到“試煉”裡去。從書信的內容可推測到,收信人面對的痛苦有來自外邦文化的衝擊、別人的譭謗和冤屈(1:6、17-18,2:12、19,3:16,4:3-4)。基督徒要視這些痛苦的經驗為“試煉”(1:6,4:12)。基督徒認定,一切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都不是偶然和漫無目的的。不論是順境或逆境,基督徒可視之為“信心的考驗”(1:7)。通過考驗的信心,比那被火試驗仍能毀壞的金子更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這裡提醒我們,不要滿足在“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之上。基督徒不單要入場,也要在入場後得著主人的稱讚。單單為了入場,今生所發生的事情便意義不大,畢竟我們已拿穩了入場券。當我們把人生的各種際遇看為“信心的考驗”時,情況便不一樣了,今天如何生活立刻與將來能否得稱讚關連起來。要得著主人的稱讚及分享到將來的榮耀,基督徒的信心便要通過考驗。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分別在於是否相信基督,而基督徒與基督徒之間的分別在於能否通過信心的考驗。
彼得提醒收信人,要愛那位他們沒有見過的耶穌基督,也要相信那位他們現在所看不見的(1:8)。請注意,這裡的“愛”同樣可作直述語氣,或作吩咐語氣看待。彼得肯定收信人是愛耶穌基督的,同時也吩咐他們要繼續愛耶穌基督、相信耶穌基督。
思想:
我們現今落在怎樣的處境中?面對著什麼因難、挑戰?我們如何看這些遭遇呢?我們能有歡喜快樂的心嗎?困難在哪裡?
已經過查考的資訊
彼前1:10-12
1:10 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地尋求考察,
1:11 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裡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
1:12 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
這段落承接上文的討論(1:9)──“靈魂的救恩”。
原文“靈魂”(ψυχή)可指思想運作的地方(路12:16-21),管理著我們的情緒(可14:34)和欲望(路12:19)。廣義上,“靈魂”也可指“生命”(life);當作者有這個含意時,我們可以用“人”來翻譯(徒28:37;彼前3:20)。聖經告訴我們,神借著耶穌基督拯救我們的,不只是靈魂或思想,乃是整個人的生命。神關心人的心靈(如“要心意更新”,羅12:2),也關心人的身體(如“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6:13)。
彼得提醒收信人,這個關於生命得救之道是經過眾先知勤奮地、詳細地搜集和查考的。換句話說,這道理是有根有據,不是門徒自創出來的。眾先知就是預言恩典要臨到收信者的仲介者,他們努力查考只有一個目的:要找出基督的靈(the Spirit of Christ)在他們裡面所預先做的見證,就是關於“基督受苦”與“後來得榮耀”的事情,是指著誰及在什麼時候發生。原來在舊約時代,眾先知早已得了啟示,預先知道基督必須受苦和得榮耀的事情。靠著那從天上來的聖靈,傳福音的人已把這些事向收信人傳講。這些事就是福音,連天使也渴望察看(1:12)。
1:10-12是一個很長的句子,緊貼著第9節。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幾方面:(1)收信者應該是猶太人,並且熟悉舊約的內容。(2)經文指出,基督必須受苦和得榮耀是眾先知經過詳細考察的資訊,也是神對人的啟示。在認識救恩的事情上,人的作為與神的作為不是互相排斥的。人需要勤奮地搜集和查考,也需要從神而來的啟示。(3)關於救恩的內容,這裡特別提到“基督受苦”和“後來得榮耀”兩方面。對於彼得,基督的受苦與得榮耀是整個福音的核心;可以說,基督的受苦正是恩典臨到信徒當中的關鍵。原來,苦難並不必然排斥神的恩典;相反,可以是促成恩典臨在的一個重要因素。(4)故此,落在苦難中的信徒,可以透過閱讀聖經,進深認識基督的救恩,從而得著極大的歡樂。越是落入艱苦裡面,人便要越發去認識基督的救恩。基督的拯救向人宣告,受苦只是後來得榮耀的序曲。
彼得借此鼓勵收信人,他們是蒙福的一群,因他們所得到關於救恩的知識,是眾先知所熱切期待,也是天使渴望察看到的。
思想:
我們有否詳細查考聖經?舊約眾先知在哪裡預言“基督受苦和得榮耀”的事情?我們得到啟示後,會不會像眾先知一樣,為後來的人繼續查考與傳講福音呢?
要盼望及成為聖徒
彼前1:13-16
1:13 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
1:14 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欲的樣子。
1:15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1:16 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1:13-25是一個大段落,當中有四個命令句(imperative)。我們先看頭兩個命令。
第一個命令在1:13出現,即“要盼望”。這裡,彼得特別提醒收信人要“專心”,原文是“完完全全”(fully / completely)。如何做到呢?彼得提醒他們要“準備”(原文是“束腰”)自己的心(mind),謹慎自守。要完完全全地盼望,一點也不疑惑,我們便要約束自己的心思意念,不給負面思想任何機會。基督信仰向來重視“紀律的生活”(discipline of life),要求信徒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1:27)。基督信仰堅守信仰的正統性(orthodoxy),也追求實踐的正統性(orthopraxis)。彼得提醒我們,“紀律”是從約束心思意念開始的。當我們能夠約束自己的心思意念,就能夠專心的盼望,一點也不疑惑。
要盼望什麼呢?彼得要他們完完全全盼望的,就是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給他們的“恩典”(the grace)。“恩典”曾在1:10出現,我們已看過了,那裡是指著救恩而言。彼得吩咐收信人要盼望那將要帶給他們的救恩,不要有任何疑惑。為什麼?1:13以“所以”開始,表示上文是這個吩咐的原因:因他們是已經重生的人(1:3-5)、因苦難只是信心的試煉(1:6-9)、因他們是蒙福的一群,看到了就連天使也想知道的事(1:10-12)。
第二個命令在1:15出現,彼得吩咐他們“要聖潔/成為聖徒”。基督徒既是順服的兒女,就要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保持聖潔。1:3提醒收信人已經重生了,這裡進一步指出他們是“順服的兒女”。重生的人有權利(如承受天上的基業),也有義務(作順服的兒女),兩者不可缺少。“順服的兒女”有何特質呢?就是“不被從前那些私欲所同化”(新漢語譯本)。“從前的私欲”(former lusts)有什麼問題?彼得指出,從前的私欲是發生在“無知的時候”(in ignorance)。收信人從前有什麼是不知道的,現在卻知道了?上文告訴我們,這是指耶穌基督的救恩及從救恩而來的各種福氣。彼得要收信人成為聖潔,因他們不是活在無知的時候,任由各樣的私欲擺佈。基督的跟隨者既已聽聞福音(1:12),也在基督裡經歷了重生(1:3),就要讓“真知識”管理自己,不放縱自己的思想,也不順從私欲的擺佈。
基督徒務要在一切所行的事上反映神的聖潔。我們要成為聖潔,因神是神聖的(1:16)。1:13-16提醒我們,聖潔的生活是從約束思想及對抗私欲開始的。
思想:
我是一個思想混亂的人嗎?我在哪些方面放縱思想和情欲呢?我應該如何約束自己?我願意順服,作一個能反映神的聖潔的人嗎?
要存敬畏的心度日
彼前1:17-19
1:17 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1:18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1: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這段落帶出第三個吩咐:“要存著敬畏的心過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1:17)
彼得重提收信者是過客、寄居的人。1:1的“寄居”側重在空間上,收信人分散在本都、加利太、加帕多家及庇推尼等地方。在社會裡,他們沒有公民的身分和權利,屬少數派。這裡的“寄居”側重在時間上,在這段寄居的時候,他們要存敬畏的心過活。寄人籬下的生活雖然不容易,但不表示可以放縱自己。彼得在上文吩咐他們約束思想和私欲,好使自己聖潔,常存盼望。這裡,彼得吩咐他們要存著敬畏的心(in fear)度日。彼得提醒收信人,除了神,世上沒有任何的人和事可使他們畏懼,正如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10:28)
為什麼人要存敬畏的心?彼得用了一個條件句子表達:“既然你們稱……就當存敬畏的心……”(If you call on… conduct yourselves in fear)。彼得把他的吩咐建立在收信人的自我確認上。使徒從來不勉強人做這些,做那些;我們也不應該用各種手段威逼人。一切都出於甘心情願及自我身分的認同。既然我們稱神為父,便要存敬畏的心度日。為什麼?因為父神是那位公平地按各人的行為施行審判的神。人要敬畏神,因知道神是最終的審判者,並且知道他的審判是絕對公平的。基督徒也要面對神的審判!
基督徒如何存敬畏的心度日呢?就是要常常提醒自己是一群被救贖的人。彼得要收信人知道(其實他們是知道的),他們已經從“虛妄”、“無用”或“無價值”的行為被救贖出來,不是借著銀子或金子等能朽壞的東西,而是借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羊羔的血。
基督信仰十分強調“救贖”。可以說,整卷聖經都在述說神的拯救故事。關於“拯救”,聖經用了眾多不同的意象(images)表達──方舟、出埃及、獻祭、爭戰、贖價、十字架等。彼前一開始便用了“重生”(1:3)的角度去表述神的拯救。神的拯救有將來的一面,也有現在的一面,並涉及過去。借著基督的寶血,信耶穌的人得以重生,與過去從先祖那裡所承襲的虛妄行為一刀兩斷。地上的父親和先祖再不是基督徒效法、聽從的終極對象。從此以後,耶穌基督的父便是基督徒的天父,既然認定了神是父,我們便要敬虔度日,一舉一動都有新生的樣式。
思想:
我的信仰有否夾雜著與聖經不符的傳統價值和行為標準?我是否看重被基督買贖的身分?有什麼表現可展示我們對神的敬畏呢?
基督為我們而顯現
彼前1:20-21
1:20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
1:21 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
這裡,彼得進一步說明這位拯救世人的基督,原來是“神在創世以前所預知的”。
“預知”(foreknowledge)實在是一個很深奧的問題。當我們討論神的預知,很多時都把焦點放在“得救”的問題上──究竟某人得救是出於神的預知,還是預定(predestination)呢?“預知”(προγινώσκω)這個動詞在新約出現五次,基本的意思是“預先知道後來將會發生的事情”(彼後3:17),其中兩處應用在神的子民上(羅8:29,11:2),一處用在耶穌基督身上(彼前1:20)。此處,彼得指出耶穌基督就是那位“在世界創立根基之前”(before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ld)被預先知道的。原文沒有指明誰預先知道,但按聖經一貫的教導,我們知道這是指著神而言,連天使也不知道(1:12)。
究竟父神預先知道耶穌基督些什麼呢?假如這是指認識耶穌基督本身,彼得這句話似乎有點多餘,難道信徒不知道父神與耶穌基督是原為一的嗎?假如“道就是神”(約1:1)在信徒裡是一個普遍認定,父神在創世之前已經知道耶穌基督又有何奇怪?相信彼得這句話與上文提及“羔羊的血”有關,而文法也顯示1:20與1:19是緊接著的。假如這是真的,彼得所指的便是“神在創世以前早已知道基督作為羔羊救贖世人”這一事,而這個關於基督的事在末後的時候“為你們”揭露出來。
彼得肯定神乃是時間的主。在時間的起始與終結,一切事物都在神的認知和掌管下發生。耶穌基督的降生、受死和復活正好說明這一點。不但如此,彼得肯定這位掌管時間的神,是一位“為你們”的神。耶穌基督讓世人認識到,神不單是創造主,他更加是“為我們”的主(God for us)。因此,我們可大膽宣告:“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
神是“為我們”的,也是大有能力的。在耶穌基督裡,父神顯明自己是一位有能力叫死人復活,把羞辱轉化為榮耀的神。受苦的耶穌最終成為榮耀的基督。基督徒的信心和盼望就在於這樣的一位神。在基督裡啟示出來的神既是全能的,也是為我們的。只有這樣的一位神才能給予人盼望,才是信心的保證。詩人說:“我們的主本為大,大有能力,他的智慧無法測度。耶和華扶持謙卑的人,將惡人傾覆于地。”(詩147:5-6)
思想:
彼得提醒收信人,縱使環境在人看來是極其困苦、壓迫的,基督徒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一切的事物都在神手中,就是基督為救贖世人流出寶血一事,也是神在創世以先所預先知道的。神能叫死人復活,也是為我們的主。作為神的兒女,既知道這一切,我們還懼怕什麼、憂慮什麼呢?
應當彼此切實相愛
彼前1:22-25
1:22 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
1:23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借著神活潑常存的道。
1:24 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
1:25 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
我們說,1:13-25是一個大段落,當中有四個命令句。我們已看過三個吩咐了,分別是“要全心全意地盼望”(1:13)、“要成為聖徒”(1:15) 及“要存著敬畏的心度日”(1:17)。三個吩咐都與人的靈魂 (ψυχή) 相關。人若要全心全意地盼望耶穌基督于顯現時所給予的恩典,便要約束自己的心思意念,不給破壞的思想留地步。作順服的兒女應當成為聖潔,即不再活在無知的時候,任由各樣的私欲擺佈。當人認定神是最終的審判者,便要存敬畏的心度日。“約束心思意念”、“不再無知”、及“存敬畏的心”都屬於靈魂操作的範疇。當人的靈魂 (ψυχή) 在順從真理下被潔淨,便能夠履行第四個吩咐──“你們該以清潔的心彼此切實相愛”(1:22)。
從彼得的四個吩咐裡,我們看到兩個重點:
(1) 彼此相愛是從心靈得潔淨開始的。箴4:23提醒我們:“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生命的泉源由心發出。”人如何保守、潔淨自己的心靈呢?彼得提醒我們,方法是借著“順從真理”。真理約束人的心思意念,使人脫離無知,也叫人對神存敬畏的心。沒有真理的管束,人的心靈便好像脫韁的野馬,完全不受控制。隨之而來的,便是“灰心失意”(盼望的相反)、“放縱私欲”(聖潔的相反) 及“隨波逐流”(敬畏的相反)。在如此失控的心靈狀態下,人實在難以實踐彼此切實相愛。
(2) 基督徒不應單單追求心靈的潔淨、提升,也要追求弟兄姊妹間真誠的相愛。基督信仰重視個人的靈修,也看重團契的生活。靈修是為了潔淨自己的心靈,從而能夠真誠地愛弟兄姊妹。團體生活是靈修的一個體現,人可以從愛的團體中看到眾多清潔的心靈在互動著。靈修是基礎,團契是效果,兩者是不能分割的。
最後,彼得再次提醒收信人,他們是已經重生的人。“蒙了重生”在彼得前書出現兩次,分別在第1章的開頭 (1:3) 和結束 (1:23),形成首尾呼應。1:3-25這個段落告訴我們,一個重生得救的人,應該有的特質和表現包括:在試煉中仍有大喜樂、在約束中堅守盼望、在真理中追求聖潔、在敬畏中度日及在真誠中彼此相愛。彼得總結,基督徒重生是借著神的道,就是那活潑的、長存的和不能朽壞的福音 (1:23-25)。我們傳福音,不單是給人得永生的確據,更重要是使人在世上寄居的時候開展不一樣的生命,如保羅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思想:
我的靈修生活如何?團契生活又如何?靈修如何幫助我實踐彼此相愛?我的心靈被什麼充斥著呢?
要愛慕純淨的靈奶
彼前2:1-3
2:1 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譭謗的話,
2:2 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2:3 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
2:1-3 緊接上文,以“所以”開始。承接“福音就是神的道”這個主題,彼得勸勉收信人要愛慕神的道。2:1-3 有一個主要的動詞、吩咐──“你們要愛慕/渴慕”。要愛慕/渴慕什麼呢?那就是“純淨的靈奶”。這奶是純淨的,也是屬靈的。“屬靈的”在原文也可譯作“理性的”(rational) 和“合理的”(reasonable)。這個字在羅12:1出現過,那裡同樣可譯作“屬靈的”或“合理的”,和合本就選擇了後者──“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彼得指出,基督徒所要渴慕的奶必須是純淨的、屬靈的及理性的。這是指著什麼而言呢?由於“屬靈的”(logiko,j)與“道”(logoj) 在詞形上十分相似,加上直接的上文提到“神永活常存的道”(1:23),我們有理由相信,此處的“奶”是譬喻神的道。神的道是屬靈的,因它是從聖靈所傳出來的 (1:12)。
此處,彼得用了一個嬰孩渴慕純奶的意象,去譬喻人屬靈生命的成長,如同嬰孩的肉身成長一樣,需要在純淨的奶上得到餵養。嬰孩要健康成長,所喝的奶便要純淨,一點雜質也不可有。近年,內地的父母到香港購買高素質的奶粉,也是出於這個原因。
不單所喝的奶要純淨,喝的人也要純潔。“除掉”這個分詞,進一步說明收信人要如何渴慕那純淨的靈奶。人要像嬰孩一樣渴慕神的道,必須先除掉一切的惡毒 (malice)、詭詐 (guile)、偽善 (hypocrisy)、嫉妒 (envy) 及一切的譭謗 (all slander)。這些從心裡發出來的種種惡毒,會消滅人追求神話語的心。當我們失去對神話語的追求,便要問一問自己:我們的心思意念是否被各樣的惡毒、詭詐、偽善、嫉妒或譭謗充斥著呢?
2:3提醒收信人要渴慕靈奶的原因,“因為你們已經嘗過主恩的滋味”。這句話原文直譯是“假如你們已經嘗過主是美善/恩慈/好的”,取材自詩34:8。彼得的意思是,假如他們已親身體驗過主的美善,就會認同愛慕靈奶的必須性。究竟“主”(the Lord) 有多好和美善呢?我們是否體嘗到?
思想:
當你落在一種被敵視和壓迫的環境中,最容易有的反應是什麼?你會怎樣面對別人的譭謗與中傷?有否以“惡毒”、“詭詐”、“偽善”、“嫉妒”或“譭謗”來回應?以牙還牙是否好的回應方法?什麼東西對我們的生命成長有真正的幫助?
神所珍貴的活石
彼前2:4-8
2:4 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2:5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借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2:6 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2:7 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2:8 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2:4承接上文,進一步指出信徒所親身經歷的主是一塊活石 (a living stone)。這塊活石雖然被人丟棄、拒絕,但在神的眼中是被揀選的 (chosen)、是珍貴的 (precious)。在此處,彼得從嬰孩的意象轉到另一個意象 ── 聖殿的建造。嬰孩的意象強調人重生後要透過吸收靈奶 (即神的道) 才能成長,聖殿興建的意象則強調信徒的寶貴身分和使命。
這裡,彼得肯定每一個來到主前的人也是活石。當各個“活石”被建立起來,便成為一個屬靈的房子 (a spiritual house)。“房子”在原文也可譯作“家”、“宮”或“殿”。此處的著重點是在“一個”之上:一個主、一個屬靈的房子。神在基督裡所賜下的恩典是給予眾人的,不能被某人 (如教皇) 或某個屬靈階級 (如擔任聖職的人員) 所壟斷、私有化。每一個重生的人都能夠親嘗主恩,對主的美善有第一手的經驗。然而,每個親近主的人都會被建立起來,共同形成一個屬靈的房子。救恩是給予每個重生的人,然而,並不停留在個人的層面上。“被建立成為一個屬靈的房子”是救恩之目的,也是它的彰顯。
在這個理解上,彼得再進一步說,這個屬靈的房子有一個使命,便是借著耶穌基督獻上蒙神悅納的屬靈祭物 (spiritual sacrifices)。“屬靈祭物”究竟是什麼?如何獻上才蒙神悅納?彼得沒有進一步解釋,只是肯定收信人的祭司身分。信徒群體是屬靈的房子/殿宇,也是聖潔的祭司。在舊約,聖殿是一個建築物,當中有著各種獻祭禮儀的進行;祭司卻是一群專責在聖殿裡處理獻祭與教導律法的人。彼得把兩者結合起來,表達信徒群體既是獻祭的場所 (locality),也是媒體 (agent)。屬靈的祭要在信徒群體中獻上,也要借著信徒群體獻上。
彼得沒有解釋這個屬靈的殿是如何被建立起來的,也沒有說明信徒當獻上什麼及應如何獻上。從上下文看,彼得說這話是要指出:那被人所遺棄的,卻是蒙神所揀選、所珍重的。在社會中作“寄居的人”,被人排斥、中傷是很容易有的經驗。借著一個複合的意象,彼得鼓勵收信人要看自己是寶貴的。基督徒所作的看似微小,卻是蒙神悅納的靈祭。耶穌基督的一生正好說明,被人所棄的,卻是神所揀選、所珍惜的。既然耶穌基督是房角的頭塊石頭,我們被建造其上的活石也要走過相同的路途。耶穌所經歷過的,信徒也要經歷:一方面被人棄絕,另一方面被神看為寶貴。
思想:
面對別人的拒絕、捨棄時,我最容易有的反應、感受是什麼?我看重別人的評價,過於神對我的評價嗎?基督徒有何尊貴的身分和使命?我是否看到整體的重要性?
基督徒乃特殊族類
彼前2:9-10
2:9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2:10 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這兩節經文透過三個強烈的對比 (δὲ/but) 帶出:基督徒是獨特的一群。
首先,基督徒與那些註定要被絆倒的人不同。2:7-8提到那些不信的人,因他們棄絕了耶穌基督 ,就“註定”要被這塊活石絆倒。要留心,經文並沒有預定誰得救與誰不得救的含義。我們不能用這兩節經文建立某個預定論。彼得的意思是,任何人不順從這道,即拒絕這塊房角石,都註定要被絆倒,正如人吃了不乾淨的食物,註定要肚子痛一樣。那些拒絕房角石的人註定要被這塊石頭絆倒,但 (δὲ/but) 基督徒是不一樣的。上文提到,重生的人在基督這塊活石上被建立成為一個屬靈的房子,在這裡有屬靈的祭獻給神 (2:5)。基督徒是屬靈的殿,也是聖潔的祭司;他們是獻祭的地方,同時也是獻祭的代理人。此處,彼得再次提醒收信人,他們是一個君王的祭司群體 (a royal priesthood);不單如此,他們更是被揀選的族類 (a chosen race)、聖潔的國度 (a holy nation) 及屬神的子民。
第二個對比與第三個對比,突出過去與現在的分別。彼得指出,他們從前不是子民,現在卻成了 (νῦν δὲ/now but) 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憫,現在卻 (νῦν δὲ/now but) 蒙了憐憫。基督徒要從新的眼光看自己的過去與現在。基督徒現在是神的子民、神的兒女了!既是順服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任意放縱私欲 (1:14);既稱神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日,脫去從先祖所承襲的虛妄行為 (1:18)。基督徒要與過去劃清界線,因他們的身分通過重生已起了徹底的變化。基督徒的身分與地位並不是從社會的界定而來的,縱使是寄居的、無權勢的和被欺壓的,基督徒也當看自己是尊貴的一族。我們是屬乎神的,他是君王,也是憐憫我們的父。在人看來,基督徒是軟弱及少數的一群;在神看來,我們卻是神聖的國度。
伴隨著這個獨特的身分是一個神聖的召命 (vocation)。神揀選我們,把我們從黑暗呼召出來,又把我們建立起來成為聖潔的國度,目的是要使我們宣揚神的美德。“美德”在原文是複數,表示神有許多美德 (moral excellencies/virtues) 待人去發掘和宣揚。當然,每一個崗位都有其具體指令,要求身處其中的人努力去完成;然而,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不要忘記,宣揚神的美德才是最重要的召命。這個神聖的使命滲透於我們生活的每個角落。基督徒在滿足各個老闆的要求時,要確保所做的能夠宣揚神的美德。
思想:
信耶穌的人有何獨特之處?有何獨特的召命?生活中,在哪裡我們最不容易實踐神的召命呢?我們如何能約束自己的心,使自己經常自覺是被揀選的族類呢?在讀書或工作上,我們如何體現這個獨特的身分?
要禁戒肉體的私欲
彼前2:11-12
2:11 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欲;這私欲是與靈魂爭戰的。
2:12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譭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親愛的弟兄們”在彼得前書出現兩次 (2:11,4:12),可看作經文分段的一個指標。2:11-12帶出2:11-4:11這個大段落的總題:基督徒務要保持能榮耀神的品行。
彼得在這裡轉以弟兄的身分勸勉 (urge) 收信人。學者告訴我們,“勸勉”帶有迫切和強烈呼籲的情感。彼得不再以使徒的身分命令、吩咐弟兄姊妹,乃是懇求他們要留心自己的言行。在教導弟兄姊妹的時候,我們也要注意,縱使在崗位上我們被賦予某種權力去吩咐人做事,但有時候我們也要降卑自己,用呼籲、懇求的態度作出勉勵。
彼得勸勉收信人什麼呢?這裡,彼得再次提到他們乃異鄉者的身分。作為客旅、寄居的人,彼得勸勉他們禁戒/避開肉體的情欲 (fleshly lusts),就是那些與靈魂 (soul) 爭戰的情欲。不是所有肉體的情欲都是敗壞的。基督教不是宣揚禁欲主義,也不如諾斯底主義 (Gnosticism) 那樣否定肉體的價值。此處,彼得只是勸勉他們要禁戒、避開那些與靈魂爭戰、出於肉體的情欲而已。彼得非常看重人的內心,在上文他吩咐人要約束自己的心 (mind),不放縱私欲,也要存著敬畏天父的心度日。凡是影響我們專心盼望耶穌基督的恩典,叫我們不能敬畏神的各種私欲,我們都應徹底的一一除掉,好讓我們能夠在不信主的人中,保持品行端正。
彼得勸勉收信人要品行良好、端正,為的是要讓外邦人、不信主的人看出他們的好行為,就要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與神。“鑒察的日子”或翻譯為“眷顧、來臨的日子”(the day of visitation),可以指神於今天的介入,也可指神於將來的審判。無論如何,彼得的意思是清楚不過的,活在外邦人中間是不容易的,基督徒常常聽到別人用惡劣的言語中傷、詆毀自己。在這個情況下,各種負面的情緒、報復的衝動很容易會爆發出來。此時作為基督徒的,因知道自己的尊貴身分 (2:9-10),便要好好禁戒肉體的私欲,繼續以好的行為和品行回應各人。如此,當神來臨、介入的時候,那些譭謗基督徒的惡人便會歸榮耀給神。至於怎樣的品行才是“端正”、“良好”、“優美”(good/καλός) 的,下文會有進一步的說明。
從彼得的勸勉中我們看到,榮耀神比個人的得失更重要。
思想:
在面對被人中傷、譭謗的時候,我最容易有的反應是什麼?此時,我有什麼肉體的私欲是需要禁戒、避開的?為什麼要如此行?神何時介入、臨在及眷顧我們呢?
要順服一切的制度
彼前2:13-17
2:13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2:14 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2:15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2:16 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借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
2:17 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上文指出,基督徒在外邦人中要保持能榮耀神的好行為。究竟怎樣的行為是好的、端正的?2:13-3:7分別從人間的不同制度更具體地探討這個問題──君王的制度 (2:13-17)、工作的制度 (2:18-25)、家庭的制度 (3:1-7)。換句話說,我們不能抽離現實地討論什麼是好、什麼是惡的行為。
2:13上半節是整個大段落 (2:13-3:7) 的引言──“你們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要順服”這個吩咐在彼得前書出現五次,而這裡是第一次。彼得吩咐信徒“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原文的意思更激進:“要順服每一個被造的人”(be subjected to every human creature)。由於下文分別從三個人間的制度探討人與人的關係,因此用“人的制度”(human institution) 去翻譯也是合適的。彼得提醒收信人,順服是為主的緣故 (for the Lord’s sake),不是出於其他考慮。
2:13下半節進入第一個人間的制度──君王的制度。君王是在上的,表示他淩駕眾人之上,握有無上的權力;官員的權力則是從君王而來的,他們代表君王在所管轄的地區中賞善罰惡。彼得吩咐收信人,無論是君王或是君王所派來的官員,他們都要順服。如何順服?是否在任何情況下都要順服?基督徒需要順服不義的君王嗎?就這些問題,彼得沒有進一步解釋。故此,我們不要隨意、太快的下定論。
從2:17讀回去,彼得的著重點似乎落在“尊敬”的態度上──順服乃尊敬君王的一種表達。學生尊敬老師,從何表達呢?乃是通過“順服老師的吩咐”。為何要尊敬君王及君王所差派的官員呢?彼得提出一個原因,就是“因為神的旨意是要你們借著行善,叫那些愚昧無知的人閉口無言。”彼得肯定基督徒是有自由的,然而,作為神的奴僕 (slaves of God),絕不濫用自由。套用馬丁路德的說法,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眾人之主,不受任何人轄管;同時,基督徒也是全然忠順的眾人之僕,受所有人轄管。
耶穌基督是主,也願意服在人間的權柄之下;基督徒也當為主的緣故,甘願服在眾人之下。基督徒是神的奴僕,不是任何人的奴僕;然而為著神的緣故,基督徒願意作眾人的僕人。神的旨意,是要借著我們的善行,叫那愚昧無知的人閉口無言。當別人越是譭謗、中傷我們,我們便越要行善,好堵住他們的口。如何行善呢?彼得提醒我們,務要尊敬、順服君王及他所指派的官員。
思想:
今天我們應如何表達對君王的尊敬和順服?是否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尊敬和順服呢?基督徒需要尊敬和順服不義的君王嗎?按經文推斷,當時羅馬政府對基督徒的迫害嚴重嗎?
值得神贊許的忍耐
彼前2:18-20
2:18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2:19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2:20 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此段落的視線轉到主人與僕人的關係上。在希臘羅馬的社會裡,主僕關係一般出現在家庭裡面,故此有學者把2:18-3:7視為一個整體,並稱之為“家庭法規”(household code)。今天,“家傭”屬於工作的範疇,被納入在勞工法例的規管下。昔日的主僕關係可引伸到今天的勞資關係中,經文的原則性教導可應用于上司下屬的關係。
這裡,彼得吩咐作家僕的弟兄姊妹,要以完全敬畏的心順服主人 (新漢語譯本)。上文提醒信徒要敬畏神,尊敬君王 (2:17);這裡提出,僕人要毫無保留地以敬畏的心順服地上的主人。為什麼?2:19-20便是解釋,原文以“因為”開始。
在原文, 19節的開首與20節的結束都提到“這是值得稱讚、嘉許的”,形成首尾呼應。彼得指出,人倘若為了使良心對得起神,忍受冤屈、不公義對待的痛苦,這是值得稱讚、嘉許的。20節從正面的角度再說一遍,你們若因行善受苦 (do good and suffer) 而忍耐,在神面前是值得贊許的。可以看到,“行善”在這個脈絡裡是指到忍受 (endure)。忍受什麼呢?這裡表明是“在不公義之下受苦”(suffering unjustly)。當信徒在這個苦境中仍然忍耐,在神面前便得到贊許。對比起來,人若因犯罪受責打而忍耐,就沒有什麼可稱讚、誇耀的了。
如此看來,基督徒是為了得到神的稱許而忍耐,這是“行善”的一個主因。基督徒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到一個地步,就是受到不公義的對待,也會堅持、忍耐。彼得提醒收信人,不但要順服善良溫和的主人,就是乖僻的、無恥的,也要順服。從上文看,順服是“尊敬”的一個表達;從下文看,“忍受”是順服的一個表達。作僕人的,要尊敬主人,同時要忍受痛苦。
具體上,什麼是“尊敬”和“忍受”的表現呢?彼得在想什麼?下文有進一步的解釋。
思想:
基督徒在面對乖僻的上司時仍要順服,忍受不公義的對待,困難嗎?我們的上司如何對待下屬呢?我們看重神的稱讚、嘉許嗎?忍耐是懦弱的一種表現嗎?
蒙召跟隨主的腳蹤
彼前2:21-25
2:21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2:22 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
2:23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2: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2:25 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為什麼基督徒要忍受冤屈、不公義對待的痛苦?為何這是值得贊許的?到底要如何“順服”和“忍耐”?彼得在2:21-25作出了一個神學的解釋。
彼得指出,基督徒蒙召原是“為此”。“為此”可指到上文,即基督徒是被呼召去順服和忍耐肉身的主人;然而,下文立即提出“因為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為要使你們跟隨他的腳蹤。”如此看來,這個“為此”便有兩個含意:一方面,基督徒蒙召是為了跟隨基督的腳蹤行;另一方面,在收信人的實際處境中,跟隨基督的腳蹤是意味忍受冤屈的痛苦,因為基督也為我們受苦。
耶穌基督是道路、真理、生命 (約14:6)。耶穌基督是一條引導我們走近神、認識真理的道路 (a way of truth),也是一條指向生命的道路 (a way of life)。耶穌基督向世人展示出一個生命之道,告訴人怎樣的生命是蒙福的、有智慧的及造就人的。耶穌基督所走過的路,跟隨他的人也要走過。“作門徒”(discipleship) 最基本的意思,便是效法基督,跟隨他的腳蹤行。
耶穌基督留下了什麼榜樣?他是怎樣走過蒙召的路?彼得提到三個方面,原文以三個代名詞 (ὃς/who…) 表達和連系:
(1)第一個ὃς/who指出耶穌基督在言語上沒有犯罪,也沒有詭詐。
(2)第二個ὃς/who 強調不報復,原文直譯是:“被辱駡的時候,他不以辱駡來回報 (did not revile in return);在受苦之中,他不威脅、恐嚇人 (did not threaten)。”
(3)第三個ὃς/who 突出基督的擔當:“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得了醫治。”
基督徒被召去跟隨基督的腳蹤行,在受到不公義的對待時,也要謹慎自己的言語,不要以對方的惡行回報對方,倒要把對方的惡行擔當在自己的身上。這不是說,我們能夠像基督那樣把別人的罪承擔起來──擔當罪只有耶穌基督一人可以做到。那麼,我們該如何效法基督的擔當呢?彼得特別提到,基督因擔當我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為的是要祝福我們,使我們得醫治,能在義上活。我們不能擔當別人的罪,但是可以透過舍己,叫那些得罪我們的人得著神的祝福、醫治。3:9把基督這三個方面的榜樣用了幾句話總括起來:“不要以惡報惡,以辱駡還辱駡,倒要祝福,因為你們正是為此(εἰς τοῦτο)蒙召的,好使你們承受福氣。”
當我們如此行時,便是“因行善受苦而忍耐”(2:20),在神面前是值得贊許的。
思想:
耶穌基督的死為我們留下了什麼榜樣?面對上司的冤屈、不公義的對待時,我們該有什麼的反應?在這個處境下,基督徒要如何順服、忍耐?這段經文是否教導我們接受任何不公義的制度與對待呢?
妻子應當順服丈夫
彼前3:1-6
3:1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
3:2 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3:3 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
3:4 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
3:5 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
3:6 就如撒拉聽從亞伯拉罕,稱他為主。你們若行善,不因恐嚇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兒了。
3:1吩咐“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從上下文,我們看到“順服”隱含一個“在上與在下”的關係:君王與人民(2:13-17)、主人與僕人(2:18)、年長的與年幼的(5:5)。當“順服”的吩咐延伸到這裡,我們看到家庭裡也有一種“在上與在下”的關係:丈夫在上,妻子在下。故此,彼得吩咐妻子要順服丈夫,卻沒有吩咐丈夫要順服妻子。
彼得特別吩咐“作人民的”、“作僕人的”及“作妻子的”,很可能這些類別的人是構成寫作對象的主要份子,也就是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的教會的成員(1:1),也有可能是借用“在下的人”與“寄居的人”作一個類比,說明“寄居的人”如何在外邦人中間有好行為。在當時的社會中,“在下的人”與“寄居的人”同樣都是處於卑微的位置,與處於主流的人相比,他們沒有權勢之餘,連生存的機會與人生的價值都不能單靠自己。沒有君王,百姓便沒有公義;沒有主人,僕人便沒有家、沒有工作;沒有丈夫,婦女便孤單一人,缺乏保障與價值 (如路18:1-8的寡婦)。彼得要借著三類“在下的人”,具體地說明作寄居的基督徒,應如何維持良好的行為。這段經文也反映妻子在當時有何等卑微的地位。
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好使那些不順從道理的丈夫(原文“這道”可指1:25的“神的道”,即福音),可以透過觀察妻子那敬畏、純潔的品行被贏取回來,而不用說一句話。什麼是“敬畏、純潔的品行”?
彼得在3:3-4作了一個對比。“世界的人”追求外在的華麗,如編頭髮、戴金飾、穿華服;“隱藏的人”卻追求內在的美德,如柔和安靜的心靈(gentle and quite spirit)。在彼得看來,柔和安靜的心靈是不朽的,與神的道的特質相符(1:23-24),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敬畏、純潔的品行”便是內在的、不朽的、被神看為寶貴的行為或生活態度。這裡也透過“隠藏”與“外顯”的對比,指出神在察看一切。雖然長久溫柔、安靜的心表面上不華麗 (暗喻人的卑微、不受重視),然而,內裡卻被神看重、珍重。彼得鼓勵信徒要追求神所珍重的東西,這些才是不朽的。
彼得再用撒拉的例子(3:5-6),說明古時一個聖潔、仰望神的婦人必定以順服、聽從丈夫來妝飾自己。古時的婦人如何順服、聽從自己的丈夫呢?就如撒拉稱亞伯拉罕為主。當妻子如此行,不怕任何恐嚇,就成為撒拉的女兒了。
思想:
妻子透過純潔的品行能把不聽道理的丈夫贏取回來,什至不用言語,我們真的相信嗎?作妻子的應當追求什麼?今天,何謂“敬畏、純潔的品行”呢?妻子要聽從丈夫,稱他為主,可以嗎?困難在哪裡?
丈夫又要尊重妻子
彼前3:7
3:7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在吩咐妻子該如何順服丈夫之後,彼得補充一句作丈夫的要如何對待妻子。在結構上,這個補充是很特別的。上文論到作子民與僕人的要如何順服君王及主人,兩段經文之後均沒有補充作君王的及作主人的要如何對待子民與僕人。一個可能是,家庭關係超越社會上一般的在上與在下的關係,故此聖經對丈夫有更多的要求;但這個可能性不大,因聖經在另一處也有提醒作主人的不要威嚇僕人(弗6:9)。另一個可能是,3:7是2:13-3:7的一個小結,而3:7的“敬重/尊重”正好回應2:17的“尊敬/尊重”,形成首尾呼應。若是這樣,“務要尊敬眾人”,便是對在上的人說的,除應用在丈夫身上,也(暗示)可應用到君王與主人身上。“順服”的要求針對在下的人(子民、僕人、妻子),而“尊敬”的要求則是針對在上的人(君王、主人、丈夫)。
作丈夫要如何對待妻子?彼得提出兩個行動:(1)要按情理、知識與妻子同住,如同(ὡς/as)與脆弱的器皿在一起。彼得把妻子與脆弱的器皿作比較,正好反映婦女當時的社會地位。無論在丈夫眼中,或是切身的社會遭遇,婦女都是比較軟弱的一群。既然如此,彼得要求作丈夫的要按此種對婦女的認識對待他們的妻子,如同對待脆弱的器皿,務必小心謹慎。(2)要尊敬/尊重妻子,如同(ὡς/as)一起承受生命的恩典。彼得強調,神在基督裡所賜下的恩典是給予人生命的(“重生”乃1:3-25的主題),故此任何與之不相符、破壞生命的行為都一律不可作。丈夫要尊重妻子,因為妻子是承受神恩典的人,如丈夫一樣也是被揀選的族類,是屬神的子民(2:9)。
當丈夫如此行的時候,他們的禱告就不會受到阻礙。為什麼?我們可借助路18:9-14去理解。那裡提到兩種人的禱告,一種是抬高自己、看不起人的禱告(即法利賽人的禱告),另一種是自覺卑微、尋求可憐的禱告(即稅吏的禱告)。耶穌說,稅吏比法利賽人倒算為義,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神看重卑微人的禱告,責備驕傲人的禱告。當丈夫輕看、不尊重妻子的時候,他們的禱告也會受到責備。
思想:
作丈夫的弟兄應該如何對待妻子呢?對待妻子是否如同對待脆弱的器皿一樣?有否尊重妻子如神的子民一樣聖潔尊貴呢?有否輕看妻子呢?能與妻子一起同心禱告嗎?
禁止舌頭不出惡言
彼前3:8-12
3:8 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
3:9 不以惡報惡,以辱駡還辱駡,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3:10 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
3:11 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3:12 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
3:8起,彼得針對整體信徒(“你們”在原文含有“所有人”(all of you)的意思)作出一般性的教導,並總結上文。“總而言之”在原文是“最後”(finally)的意思。
3:8-12的主句出現在3:9,彼得在這裡吩咐所有讀者“不要以惡報惡,以辱駡還辱駡,倒要祝福,因為他們正是為此蒙召的。”這個吩咐回應了2:21-25:基督徒原是被召去效法耶穌基督的受苦,即使被罵也不還口,受害也不說威嚇的話。耶穌基督如此行,為的是要祝福人,因他受的鞭傷,我們便得了醫治(2:24)。基督徒既然宣稱耶穌基督是主(2:4、13),便當跟隨他的腳蹤行(2:21)。
假如我們同意,3:9回應了2:21-25,而2:21-25是2:13-3:7整個段落的中心,那麼我們可以肯定的說:“順服”在2:13-3:17的具體表現乃“不以惡報惡,以辱駡還辱駡”。這裡,彼得不是吩咐基督徒什麼也要順服,也沒有吩咐我們接納一切不公義的制度和手段。彼得指責有些主人是乖僻的(2:18),也指責某些丈夫不信從道理(3:1)。彼得沒有把惡行視而不見,也沒有把不義的說成正義,歪曲了事實。彼得只是吩咐眾信徒要效法基督,被罵時不還口,口裡也沒有詭詐。“順服”是“不以惡報惡”而已。
跟著,彼得引用詩34:13-17來加強他的教導──“凡要愛惜生命、享受好日子的人,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求。”這裡,我們看到經文重點依然在嘴唇、舌頭上面。基督徒要尋求和睦,但如何能達到呢?那就是“不出惡言”。和睦是從勒緊舌頭開始的!
彼得在3:8吩咐眾信徒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憐憫的心和謙卑的心。隨即他吩咐人不要以惡報惡,以辱駡還辱駡,倒要祝福。同心、體恤、相愛、憐憫、謙卑都是弟兄姊妹彼此對待的態度,而這一切都是源於耶穌基督為義受苦的精神──他受鞭傷,我們便得醫治。基督徒不是為了和和氣氣而忍氣吞聲,更不是為了表面和諧才追求和睦。基督徒只是跟隨基督的腳蹤行而已。
思想:
在什麼情況下我最容易“以辱駡還辱駡”?當我很想罵人的時候,有什麼方法幫助自己“倒要祝福”?基督徒為何要用口“尊敬”、“順服”在上位的人?主耶穌留下了什麼榜樣給我們?基督徒蒙召原是為了什麼?
常作準備回答各人
彼前3:13-16
3:13 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
3:14 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
3:15 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3:16 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譭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
彼得詢問收信人,他們若熱心行善(原文有“狂熱地追求善”的含意),有誰會害他們呢?答案是“不會”的。從2:11讀到這裡,我們知道“行善”或“好行為”是指著“順服”和“忍耐”而言(2:13-15、18-20,3:1-6),背後的動機是出於效法基督的腳蹤行,不以惡報惡,以辱駡還辱駡,倒要祝福 (2:21-25,3:9-12)。彼得深信,當信徒如此行的時候,便沒有人加害他們。譭謗(2:12)、冤屈(2:19)、責打(2:20)或許是有的,但不會長久。當作惡的人看見基督徒的好行為,終有一天會被感化過來(3:1),並頌贊神(2:12)。行善可以堵住糊塗無知人的口(2:15)。
彼得鼓勵收信人,為義受苦是有福的(3:14)。為何是有福的?彼得沒有進一步解釋,為讀者留下一點默想的空間。
跟著,彼得有三個吩咐:(1)不要害怕他們的威嚇(原文是“不要害怕他們所害怕的”)。那些作惡的人究竟害怕什麼?為什麼他們要譭謗、恐嚇基督徒?作為弱勢的一群,基督徒有什麼令他們害怕呢?這些都是值得反省的問題。(2)不要驚慌(原文是“不要被困擾、苦惱”(do not be troubled)。(3)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這三個吩咐都與“約束你們的心”(1:13)相關。面對別人的威嚇,內心出現驚慌、混亂和苦惱是很正常的事。此時,我們要約束自己的心,尊主基督為聖,全心全意盼望耶穌基督顯現時所帶來的恩典。
除此之外,彼得吩咐我們要常作準備去答辯(always be ready to make a defense)。當有人要求我們為心中的盼望提供理由,我們便以要溫柔、敬畏的心回復他們。為什麼別人會詢問我們呢?在什麼場合下別人會要求我們提出盼望的理由呢?就是當他們看到我們行善,即不以惡報惡,以辱駡還辱駡的時候。當人人都認為以惡報惡是合理時,基督徒的好行為便使人感到怪異,故此在心裡產生好奇、質疑。今天,我們常用這節經文提醒信徒要常作準備傳福音,這是好的、正確的。然而,我們不要忽略為義受苦的重要性。傳福音不是單靠人的話語。基督徒熱心行善是福音能傳開去的基礎。當未信的人、作惡的人看到基督徒的好行為,心裡便產生許多的疑問,此刻我們便要把握機會,向他們講解盼望的理由。
基督徒為何有盼望呢?理由何在?彼得在1:3-12已清楚說明了。
思想:
我們是否熱心追求行善呢?什麼是“善行”、“好行為”?基督徒要懼怕什麼,不害怕什麼?基督徒有何盼望的理由?為義受苦為何是有福的?
基督也曾為罪受苦
彼前3:17-18
3:17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3:17-18是個轉接句,一方面總結上文(神的旨意是要信徒行善;2:15),另一方面引出下文(說明耶穌基督復活後往哪裡去了;3:19-22)。
彼得在3:17總結說,行善受苦總比因行惡而受苦好。基督徒如何分辨“好”與“不好”?有何準則?由2:11開始到這裡,彼得不斷吩咐收信者在外邦人中要有好行為、品行端正,究竟什麼是“好”的行為、“端正”的品行?那就是“按神的旨意行”。基督徒倫理因此只關注一個問題:神在這個議題、事件上有何旨意?神的旨意是判斷“好”與“不好”的最終依據。在神之上再沒有任何的倫理法則、道德規範;神不是按照某些抽象的原則辦事。神的旨意是壓倒性的原因、原則和規範。“願神的旨意成就”是基督徒倫理的總綱。
神的旨意是什麼?在哪裡可以知道?這些都是基督徒經常會問,卻找不到美滿答案的問題。因為不滿意答案,所以要繼續發問。其實,神的旨意已清楚地通過耶穌基督的降生、受死與復活向世人顯明,只是世人不接受而已(約1:5、9-11)。或許,不是神故意隱瞞他的旨意,乃是我們的心昏暗、愚頑。神在基督裡已啟示了他的旨意,問題是我們沒有單純、順服的心去領受。
耶穌基督曾一次為世人的罪受苦,為要引我們到神的面前,這就是“行善”了。基督的行動讓我們看到,“義的代替不義的”(just for unjust)是好的;對照之下,“以惡報惡”便是不好(3:9)。神的旨意是要他的兒女效法基督,為了世人得醫治,自己忍受從鞭傷而來的痛苦(2:24)。從這個角度看,行善受苦總比行惡受苦好,因透過“行善受苦”,我們參與了基督的受苦,同時表明我們是順服的兒女,跟隨基督的腳蹤行。再推進一步說,透過“行善受苦”,基督徒向世人表明自己是有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和屬神的子民(2:9)。作神的子民、國度和祭司就有責任把世人引領到神面前。神呼召亞伯拉罕,便是要透過他的子孫使地上的萬族得福(創12:3)。基督徒如何宣揚神的美德,引領外邦人歸向神呢?那就是透過“行善受苦”,如同基督也曾一次為世人的罪受苦。
基督徒要順服、忍耐,不是因為“順服”和“忍耐”本身是美德,乃是出於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要透過“行善受苦”把人挽回過來(2:12,3:2),叫那些淩辱我們在基督裡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3:16)。羞愧是悔改的開始。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
思想:
神的旨意是什麼?我願意聽從嗎?
基督藉聖靈復活了
彼前3:19-22
3:19 他借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3: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借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3: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借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3:22 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
3:19是新約其中一節非常難解的經文,引起很多爭議。此句以“借此、通過他”(in which/through whom)開始,應該是指著上文的“聖靈”。耶穌基督在肉體上被治死,卻借著聖靈復活了。借這靈,耶穌基督去到並向“監獄中的靈”(the spirits in the prison)宣講。究竟“監獄中的靈”是指著什麼而言?耶穌基督到那裡宣講什麼?這是何時發生的?
3:20讓我們知道,“監獄中的靈”是指到那些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候的時候不信從的人/靈魂。彼得指出,當時借著水得救的人/靈魂不多,只有八個,暗示其他的人/靈魂都在監獄中。針對3:19-20,聖經學者有不同的解釋和揣測,這裡我們不進入當中的複雜討論裡。
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彼得說出3:19-20的用意何在。3:21是一個提示,這裡提到“與這水表明/對應的洗禮”。在彼得眼中,新約的洗禮相當於舊約的洪水,兩者都有拯救的意思。在挪亞時代,只有八個人/靈魂通過水被拯救;現今,基督徒借著耶穌基督的復活和洗禮被拯救,相對于社會上不信從的人,人數也不多。通過這個對照,彼得要收信人看出兩件事:(1)與以往一樣,神容忍等候不信從的人;(2)神的救贖在進行中,雖然不顯眼。基督徒要從這個角度看自身的遭遇,特別是為義受苦的經歷。
洗禮的用途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乃是“向神懇求/發願要常存無愧的良心。”在原文,“無虧的”是“好的”意思,在3:16出現過,那裡指出無虧的良心與好的品行互相呼應。“向神懇求/發願要常存無愧的良心”等同祈求在神面前常有好品行,叫那些誣賴基督徒的人自覺羞愧。什麼是“好的品行”?2:11-3:17已作出詳細的討論。
3:22以耶穌基督的得勝作結。耶穌不是忍辱負重地死在十架上,乃是滿有榮光地復活了。耶穌已經到天上去,在神的右邊。眾天使、有權柄的、有權能的都服從了他。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使他得到壓倒一切的權柄,其實此種權柄一直伴隨著他,只是他為了拯救人的緣故,甘願放下一切,忍受痛苦(2:21-25)。
如此看來,3:19-22有幾個用意:(1)借此安慰收信人:雖然他們在社會上是少數的人,卻是被基督借著水拯救、一群有尊貴身分的人。(2)借此鼓勵收信人:他們所跟隨的基督已得勝死亡,擁有管治一切的權柄。(3)借此勸勉收信人:他們要效法神的容忍,繼續向不信從的人傳福音,並等待他們回轉。
思想:
這段經文帶給我們什麼安慰、鼓勵和挑戰呢?我們如何在不信從的人中,向神常有無虧的良心?“耶穌基督已經在神的右邊”這個宣告,對我們有何意義、重要性?
以基督的心志度日
彼前4:1-3
4: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4:2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4:3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欲、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4:1返回為義受苦的主題上。4:1-3的主要動詞落在“要裝備/武裝自己”(equip/arm yourselves)這個命令上。這是一個軍事術語,行軍的人必須裝備好自己才可上戰場,否則容易傷害自己,也會連累身邊的同伴。彼得吩咐收信人要武裝自己些什麼呢?那就是“同樣的心志/目的”(with the same mind/purpose)。彼得指出,基督既然在肉身受苦,跟隨他的人也要有同樣的心志與目的,即透過肉身的受苦達成神的旨意,叫別人得到醫治、拯救(2:21-25)。
彼得補充,因為人在肉身受過苦,就已經與罪斷絕了。為何受苦可與罪斷絕關係呢?下文讓我們看到,“與罪斷絕”即是“為神的旨意而活”。彼得吩咐信徒要以基督的心志/目的裝備自己,好使他們不再為人的私欲,乃是為神的旨意而活,在肉身度餘下的光陰。彼得不是說,透過受苦,人的罪可以得到赦免。若是這樣,彼得便是傳講一個靠人的克己獲得稱義的信息。彼得的意思卻是,當我們願意約束自己的心,按神的旨意去行,就表明自己與罪(即人的私欲)斷絕了。神的旨意是什麼?神的旨意是要我們行善受苦,正如基督在肉身受苦一樣(2:15、21,3:17)。
彼得解釋,因為過去按外邦人的心意去行的時間已經夠了,所以信徒要離開人的情欲,以基督的心志裝備自己。這句話有點似父母對兒女說:“你們玩得夠多了,現在是認真讀書的時間!”為什麼時間已經夠了?彼得沒有直接提出原因。從第1章讀到這裡,我們有理由推斷原因跟收信人的身分轉變有關。既然他們已經在基督裡重生(1:3-25),被賜予尊貴的身分和使命(2:1-10),就要禁戒肉體的私欲,在外邦人中有好的品行(2:11-12)。“時間已經夠了”表達基督徒的身分與昔日不同,也表示基督徒有清楚的目標和使命,不再浪費時間,如同兒女們既知道讀書的責任與目標,就不會繼續浪費時間在玩樂上一樣。
外邦人把時間浪費在淫蕩、情欲、醉酒、荒宴、狂飲和可憎的偶像崇拜中,而這一切都只是為了滿足自己,使自己開心歡暢而做的。基督徒卻要約束自己的心(1:13),以基督的受苦為念。基督徒不是恨惡快樂──快樂本身是無錯的(傳5:18-20)。基督徒只是不以追求享樂、滿足自己為人生目標和方向而已。基督徒乃為神的旨意而活,以基督的福音被傳開為人生最大的快樂(腓1:18)。
思想:
我們是為了什麼生存下去呢?我們的心志與基督的心志一樣嗎?我們應該如何在肉體裡度餘下的光陰?我們是否以滿足自己的情欲為人生的目標和方向呢?
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彼前4:4-6
4:4 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譭謗你們。
4:5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
4: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
彼得在這裡激勵,也提醒收信人,耶穌基督是那位預備、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
上文提到,外邦人以為放縱的生活才是好的,是自由奔放的體現。故此,當基督徒拒絕這種生活方式時,他們就覺得驚訝,並用很多難聽的話譭謗基督徒,企圖證明自己是對的。作為基督的跟隨者,我們要明白到信與不信是兩個世界的人。為了滿足神的旨意,信仰基督的人願意約束自己的心,謹慎度日。在不信者看來,這是很難理解的事。他們不但不理解,還要用言語的暴力,迫使基督徒放棄在他們看來那麼愚昧的生活態度。譭謗只是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
彼得指出,那些使用言語暴力的人,將來也要向主耶穌基督交帳。他們用自己的標準衡量別人時,卻沒有醒覺到在他們之上有一位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這是不信者最大的盲點。原來,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生命負上責任,最終向賜生命的主交帳(林後5:10)。放縱的生活(譭謗是言語上的一種放縱)或許能換來短暫的快樂,最終卻要為此等生活在基督面前接受審判;約束的生命或許是痛苦的,然而,為義受苦的人最終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得著稱讚(彼前1:7)。為此,跟隨基督的人不怕人的威嚇,也不驚慌(彼前3:14)。
4:6是另一處難解的經文。上半節的原文直譯是“為此,福音也曾被傳給死人”。什麼意思?關於這一句經文,學者有三個推測:
(1)福音曾傳給靈性死亡的人。
(2)福音曾傳給肉體已死、住在陰間的靈魂。
(3)福音曾傳給那些現在已經在肉身死了的人。
(1)與(2)的意思可能性不大。(1)把“死人”的意思轉變了,與上文不符。(2)認為人死了以後仍有聽福音的機會,但這解釋卻沒有聖經的支持。(3)是最有可能的解釋,但不是沒有困難的。耶穌基督是審判死人活人的主,就是在肉身死了的人,也曾經有福音在生前傳給他們。這意味著,耶穌基督要世人為自己生活交帳是合理的,因他們聽過福音。問題是:所有死人在生前都曾有福音傳給他們嗎?透過什麼途徑呢?
彼得的用意似乎落在下半節上:“要使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卻靠著神活著。”彼得安慰收信人,基督徒在肉體上雖被外邦人用人的標準衡量、判斷;然而在靈性/精神上卻按照神的心意繼續活著。基督徒是一群向神活著的人,那些看似活著、任意而行的人,最終卻要如同死人一般,接受基督的審判。
思想:
我們是否很介意別人如何評價、衡量自己呢?我們是否相信耶穌基督是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這個宣告帶給我們什麼安慰和激勵呢?
最要緊的是甚麼呢?
彼前4:7-9
4:7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
4:8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4:9 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
彼得指出,“萬物的結局近了”。與上文一起看,這句話帶有強烈的審判意味。每個人都要向那位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交帳(4:5),而這一日快要來到。對於那些放縱自己、用言語傷害基督徒的人,“萬物的結局近了”顯然是一個警告:警告他們主必追討,勿再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對於那些為義受苦的信徒,“萬物的結局近了”卻是一個鼓勵和安慰:既知道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得著稱讚、榮耀,心中就當有大喜樂(1:6-8)。
不但如此,我們既知道“萬物的結局近了”,就應當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和合本未能把原文的意思準確翻譯出來。4:7下半節包含兩個命令及一個介詞片語。頭一個命令是“你們要思想清晰、判斷正確”(be clear minded/be of sound judgement),第二個命令則是“你們要清醒、自我控制”(be sober/self-controlled)。兩個吩咐都是對應著外邦人的放任生活。既知道萬物的結局近了,就當向昔日的放縱生活說“不”。要做到這一點,除了要有清晰的頭腦和堅強的意志外,還要加上禱告。在原文,“為要禱告”這個介詞片語與兩個命令連接起來,表示禱告是人要保持頭腦清醒、思想清晰之目的。既知道萬物的結局近了,就需要更專心、更清心的禱告。主耶穌在客西馬尼的禱告是一個很好的示範:“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
接著,彼得提出一件最要緊的事,就是彼此切實/熱切相愛(4:8)。原來,彼此相愛比個人禱告更重要。為什麼?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箴10:12指出,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著重點在和諧的關係上。詩85:2也提到“遮掩了他們一切的過犯”,強調神赦免百姓的罪孽。彼得不是要信徒假裝看不見自己或對方的罪。神在基督裡的啟示與救贖行動讓世人知道,真正的愛必然包含定罪,只是不停在這裡。真正愛我們的人會指出我們的錯誤、過犯,然後用溫柔的心把我們挽回過來(加6:1)。基督徒要切實彼此相愛,就要在定罪之外加上彼此寬恕,互相挽回。沒有寬恕與挽回的指責,只會帶來恨意,挑起爭端。總之,弟兄姊妹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不互相投訴。
當我們知道萬物的結局近了,就當在頭腦清醒、判斷正確之下向神禱告,也要切實彼此相愛,互相饒恕、挽回。面對一個充滿敵意的社會,基督徒就更當如此。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太12:25)。
思想:
“萬物的結局近了”這句話對我有何影響、衝擊?為何清心的禱告是重要的?為何彼此切實相愛是最要緊的?
各人按恩賜來服事
彼前4:10-11
4:10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4:11 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彼得在上文指出,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熱切相愛。要做到彼此相愛,弟兄姊妹便要互相包容、寬恕,不能動輒追討對方的罪,更不能以惡報惡,以辱駡還辱駡(3:9)。總之,弟兄姊妹要彼此款待,不發怨言。
彼此相愛除了體現在彼此款待、互相寬恕外,也體現在各人按恩賜彼此服事上。彼得指出,每個基督徒都從神那裡領受了恩賜。各人領受了恩賜作什麼呢?就是“彼此服事”,如同神各樣恩賜的好管家一樣。神賜給我們恩賜,不是為了滿足我們個人的欲望,也不是幫我們借此去抬舉自己、實現自我。神的恩典是多方面的,非常豐富。神擁有一切,卻願意把一切的豐盛與人分享,並在世上締造友愛、和諧的團契關係。作為神各樣恩賜的好管家,就要好好運用神賜給我們的恩賜,把神那願意與人分享、締造友愛關係的本性表明出來。恩賜是要來彼此服事的,借此彰顯神豐富的恩典。我們不能單純從功能、效用的角度看神的恩賜。
若有人講道,他就要按著神的聖言講(原文是“有如神所說的話/神諭”);若有人服事,他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原文是“有如借著神所供應的力量”)。神賜人話語,又賜人力量,目的是通過耶穌基督叫神在一切事上都得著榮耀。
思想:
我從神那裡領受了什麼恩賜呢?我有沒有按著神所賜的話語、能力彼此服事?神要通過耶穌基督所設立的信仰群體得著榮耀,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不要奇怪,倒要歡喜!
彼前4:12-14
4:12 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4:13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4:14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駡,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這裡,彼得吩咐收信人“不要覺得奇怪/驚訝”(do not be surprised)。在什麼情況下不要覺得奇怪呢?就是“有火一般的試煉/折磨臨到你們”。在彼得眼中,基督徒要面對如火一般的試煉/折磨,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當基督徒按神的旨意行,拒絕外邦人那種放蕩無度的路,就要有心理準備遭受人的惡言對待(4:4)。當別人覺得我們奇怪,就用盡一切方法顯出我們的‘怪異’,以證明他們是‘正常’的。他們如此行,無非是透過指出我們的‘不是’,以堅固自己的‘是’,為求心安理得。人性的敗壞就在於此──以突顯別人的‘不是’來顯出自己的‘是’,正如路18:9-14那個自義的法利賽人一樣。
此外,彼得吩咐收信人“要喜樂/歡喜”,因為當信徒在基督所受的苦上有分,就可以在基督榮耀顯現的時候大大喜樂。面對世上如火一般的試煉/折磨,彼得要信徒具備末世的眼光,能看出在基督顯現時將要得到何等大的喜樂(1:6-9)。
當我們具備末世的眼光時,便不會太過介意別人所說的話,因知道最終判斷我們的是那位審判活人死人的主(4:5)。相對之下,那些企圖以突顯別人的‘不是’來顯出自己的‘是’的人,良心或許可以得到暫時的安樂,但始終要向審判的主交帳。基督徒不應追求短暫的快樂、良心的安樂,反倒因參與了基督的受苦而歡喜快樂。當我們具備此種末世的眼光時,生命便擁有強大的承受力,能面對一切從外在而來的試煉、壓迫、打擊和折磨。生命的堅忍程度有多少,在乎我們看重些什麼──要得別人的認同,還是與基督一同受苦。
彼得指出人若為基督的名受辱駡是有福的,因為“榮耀的靈,就是神的靈,安歇在你們身上。”(新漢語譯本)為什麼有聖靈住在人的身上是有福的?由於彼得並沒有直接解釋,我們需要從其他經文揣摩他的意思。一方面,聖靈的內住印證一個人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可以分享到神在基督裡預備給兒女的產業(羅8:16-17);另一方面,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有自由(林後3:17)。縱使外在的人日漸朽壞,內在的人卻日日更新。聖靈的內住使人在面對苦難的時候仍不喪膽,因我們不是顧念看得見的,而是顧念看不見的(林後5:16-18)。
思想:
當別人覺得我們“怪異”的時候,我們該如何回應?為何在基督所受的苦上有分,是可喜樂的?如何肯定聖靈安歇在我們身上呢?
不因這名自覺羞恥
彼前4:15-16
4: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4:16 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
彼得繼續吩咐、勸勉收信人。上文的焦點落在“要喜樂/歡喜”上,基督徒要面對如火一般的試煉,不要覺得奇怪、驚訝,倒要歡喜。彼得要收信人從終結與末後的角度看自己的遭遇:能與基督受苦是一件榮耀的事情,到基督顯現的時候,就有極大的喜樂。到4:15-16,彼得就“受苦”的問題再作一點澄清。
彼得吩咐他們,中間不可有任何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及好管閒事而受苦。作這些事的人,受苦是自招的,俗話說:“活該!”正如懶惰的人要自食其果,不能期待別人同情他一樣。箴10:4說:“手懶的,必致窮乏;手勤的,卻要富足。”這是普遍的道理,就是不信神的人也會同意。因作惡而受苦(如被人辱駡)是自己招來的,不是什麼光榮的事。
但人若是因為作基督徒而受苦,就不要自覺羞恥/羞愧。這裡,“作為一個基督徒”(as a Christian)是與上文“作為一個殺人犯”(as a murderer)、“作為一個偷竊者”(as a thief)等相對。彼得所指的,並不是在名義上的“基督徒”,其生活態度、行為跟未信者分別不大。掛名的基督徒根本不會因基督的名受苦、受辱駡(4:14)。彼得針對的,是那些在基督裡已重生的人(1:3、23),他們在思想、價值和行為上都非常克己,沒有隨從外邦人任意妄為(4:2-4)。作為這樣的一個基督徒,就不要因為義受苦、行善受苦感到羞愧,倒要因“基督徒”這名字而歸榮耀給神。
當我們為“基督徒”這個名字感到羞恥時,又怎能從心中發出頌贊神的聲音呢?
思想:
“基督徒”這個名字對我有何意義?我是否為這個稱呼感到光榮?我害怕在別人面前稱呼自己是一個“基督徒”嗎?我是一個掛名的“基督徒”嗎?作為一個基督徒,我要跟未信者有何不同?
要把靈魂交托神
彼前4:17-19
4:17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4:18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
4:19 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這段話是4:12-16的一個總結:信徒在末世面對如火般的試煉,不要以為奇怪,也不要自覺羞恥,只要把自己的靈魂交給那信實的造物主便是了。
在短短三節經文裡,彼得提到三件事情,值得我們注意:
(1)審判從神的家開始 (17節)。到那日子,萬民都要接受神的審判,基督徒也不能逃避。這是聖經一個很重要的宣告 (太16:27;太25:31-46;林後5:10;啟20:11-15)。不錯,那些放蕩無度的人始終要向那位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交帳 (4:5),基督徒卻不可得意忘形,以為自己“上了岸”就可亂來。“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也含有先檢討自己的意思,配合耶穌的教導:“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在講論審判的資訊前,我們要先檢討自己,不要以為神的審判只是針對未信者和作惡的人,與自己無關。
(2)義人僅僅得救。在原文,“僅僅”是“不容易、困難地”(with difficulty) 的意思。彼得指出,義人得救尚且不容易。此處的“不容易”當然不是指著神而言,“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創18:14)。然而,我們知道耶穌基督也要承受很多痛苦,才能成就救恩。耶穌基督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 (2:21-24,3:18)。那義者耶穌基督尚且要為義受苦,何況立定心志跟隨他的人呢?“不容易”是要突出信徒在面對如火般的試煉時,仍要保持堅忍的難度。義人得救尚且不容易,要經歷那麼多痛苦,那些不信從福音、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將有什麼結局呢?他們將有何地可站呢?這個對比、設問意味著,那些“不義的人”,將來要經歷的痛苦比現世基督徒所受的更大。
(3)要把自己的靈魂交給那信實的造物主。上文提到,“靈魂”(ψυχή) 亦可譯作“生命”。彼得吩咐在試煉中的基督徒,要把自己的生命交托神,如同保羅所言:“雖然我們外在的人日漸朽壞,內在的人卻日日更新。我們這短暫而輕微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6-17) 此處,彼得補充一句:“在行善之中/繼續行善”(in doing what is right)。基督徒必須在行善之中把靈魂/生命交托神。單是把靈魂交托神,生命繼續放蕩無度,這是無用的,是自欺欺人。彼得強調,把生命交托那位賜予生命、掌管生命的神是最穩妥的。神是信實的,他不會背棄他的約,更不會捨棄他的兒女。
思想:
這段經文對我有何提醒、警告與安慰呢?
務要牧養神的群羊
彼前5:1-4
5:1 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
5:2 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5:3 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5:4 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
來到書信的尾聲,彼得特別提醒在教會中作長老的人。原文的開頭是:“所以,我要勸 (exhort/urge) 在你們中間作長老的……”。在上文,彼得吩咐收信人要把自己的靈魂/生命交托神。這裡以“所以”開始,表達作長老的人,在實踐這個吩咐上有其責任。
注意彼得的用詞和態度。這裡,彼得以相同的身分發出勸勉:“我這同作長老的……”在書信的開頭,彼得自稱是耶穌基督的使徒(1:1),到向教會的長老說話時,卻改以“同作長老”稱呼自己,並且是“勸勉”,不是“吩咐”。由此看出彼得的謙卑及對長老的尊重。
此外,彼得形容自己是“基督受苦的見證人”(a witness of the sufferings of Christ) 和“那將要顯現的榮耀的參與者”(a partaker also of the glory that is to be revealed)。這個自我介紹正好把全書的主題作一個總結:受苦和榮耀。在世寄居的基督徒難免要忍受苦難,這是跟隨基督的代價(2:21)。然而,基督徒將要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1:7)。在基督裡,受苦和榮耀是一個銅幣的兩面。基督徒要懂得從榮耀的角度看受苦(能與基督的受苦有份是榮耀的),同時也要從受苦的角度看榮耀(沒有受苦的榮耀是廉價的,提倡榮耀神學)。基督徒是見證人(a witness),也是參與者(a partaker)。彼得如此介紹自己,表明在信中所寫的既是他的經歷,又是他的確信。
彼得勸勉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作長老的責任,就是代表耶穌基督在地上牧養神的子民。此處特別強調一種“為他人設想”的牧養態度:
‧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不是轄制群羊,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作長老的當追求什麼呢?那就是“榮耀冠冕”(the crown of glory)。彼得鼓勵他們,“到了大牧人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到那永不衰殘、榮耀的冠冕。”(5:4)。其實,每一個重生得救的人都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他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1:4)。究竟“基業”與“冠冕”有何分別呢?彼得並沒有詳細解釋。很可能是沒有分別的。作群羊的領袖當追求的不是今生的益處,也不是將來在物質上的回報。他們要嚮往的,乃是與眾信徒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得著稱讚、榮耀和尊貴(1:7),如同僕人得到主人稱讚又良善又忠心一樣(太25:21、23)。
思想:
耶穌基督的受苦為今日的牧者、長老留下了一個怎樣的榜樣呢?怎樣的牧養方式是“看顧”而不是“轄制”呢?
要以謙卑彼此順服
彼前5:5-7
5:5 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5:6 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他必叫你們升高。
5:7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
第5節的物件轉向“年輕人”(younger men)。長老要按著神的旨意牧養群羊,幫助弟兄姊妹繼續行善,把靈魂/生命交托神。這是長老的責任。年輕人則要順服“年長的人”,即“長老”,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在2:13-3:7,“順服”與尊重、忍耐、溫柔嫺靜的心相關。做臣民的要順服、尊敬君王;做僕人的要順服主人、忍受冤屈;做妻子的要順服丈夫,以溫柔嫺靜的心妝飾自己。到這裡,當順服的對象指向教會的長老時,彼得卻用了另一個態度襯托著順服的行動──“謙卑”(humility)。
“你們大家都要以謙卑當衣服穿上,彼此順服。”
值得注意的是,彼得把謙卑應用到教會中所有人去──“你們大家”(all of you)。不錯,作年輕的要順服長老,但長老卻不能以世俗的君王、主人或丈夫的態度對待在下的人,倒要以謙卑當衣服穿上。教會有人作領導的,也有被領導的人,然而耶穌教導門徒:“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作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轄他們。但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要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要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5-28)
年輕人順服長老是出於謙卑的心,作長老也要謙卑自己,視自己為眾人的僕人。當長老看自己是僕人時,當然也要學習順服,明白神呼召他們,是要服事人,不是受人的服事。如此,教會群體就出現“彼此順服”的關係了。可以說,“彼此順服”是區分教會群體與其他社會組織的一個重要標記。
彼得不是說,當年輕人順服長老後,長老才謙卑地對待他們。彼得乃吩咐所有的弟兄姊妹都要以謙卑當衣服穿上,彼此順服。不論是長老或是年輕人,“彼此順服”是一個大家都要共同遵行的命令,當中沒有任何附帶條件──不是要求別人先順服,然後自己才肯謙卑下來。謙卑不是一個禮尚往來的回應。彼得提醒收信人:“神抵擋驕傲的人,但賜恩給謙卑的人。所以,你們要謙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這樣,到了適當的時候,他必使你們升高。”(5:5-6)
基督徒要謙卑,單單是因為敬畏神。基督徒是在順服神的前提之下,實踐彼此順服的教導,而順服的行動源於謙卑的心態。基督徒敬畏神,順服神。基督徒相信神是顧念、關心我們的。當我們懷疑順服有何作用時,當長老不按神的旨意牧養群羊時,我們只須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神自有他的定奪、審判:“神抵擋驕傲的人,但賜恩給謙卑的人。”
思想:
我們該如何實踐“彼此順服”呢?困難嗎?如何克服?
要提防魔鬼的吞吃
彼前5:8-11
5:8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5:9 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
5:10 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
5:11 願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在書信的結束前,彼得再次提醒收信人:務要謹慎,要警醒。(參1:13,4:7)
“謹慎”側重在自我控制(self-controlled)、保持清醒(sober)上,“警醒”卻有戒備、留心的意思。彼得在1:13吩咐收信人要準備自己的心,謹慎自守,那就可以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時帶給信徒的恩典,一點不疑惑。這裡,彼得再次吩咐他們要謹慎、警醒,因為他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咆哮的獅子,走來走去,尋找可吞吃的人。
“魔鬼”並不是彼得的常用詞,在彼得書信中只在這裡出現一次。相對于父神的憐憫、耶穌基督的救恩、聖靈所傳的福音、天上的基業及將來的盼望,“魔鬼”實在是非常次要的主題。在系統神學裡,有關“魔鬼”的討論就占很少的空間。然而,這個主題雖是次要,卻並非不重要。彼得提醒收信人,他們所面對的不只是人所加給的苦難(如譭謗、冤屈和辱駡),更是背後那“吞吃人”的邪惡勢力。苦難有肉身痛苦的一面,也有靈性掙扎的一面。
彼得特別用“咆哮的獅子”的形象來描繪撒旦,一方面表達魔鬼的兇惡,另一方面暗示魔鬼縱然兇猛,也只限在“咆哮”上面,信徒不用害怕。主耶穌提醒門徒:“那殺人身體但不能滅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你們的父若不許,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的麻雀還貴重!”(太10:28-31)魔鬼透過不信者的譭謗、辱駡,誓要把信徒嚇倒,如同“咆哮的獅子”。當信徒信心軟弱,走回放蕩無度的舊路,魔鬼就借此機會控告人,叫人放棄信仰,懷疑神的大憐憫。“魔鬼”就是“誹謗者/控告者”(slanderer/accuser) 的意思。
信徒應如何面對呢?只有一個方法,就是“以堅固的信心”(standing firm in the faith)抵擋魔鬼的咆哮、誹謗和控告。信徒要堅信些什麼呢?那就是相信神的恩典和看顧,5:10:“那賜一切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了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在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建立你們。”面對別人的譭謗、魔鬼的咆哮,信徒要堅定相信自己已蒙神的憐憫,並且在基督裡已成為重生得救的人。無論遇上怎樣的苦難、試煉,都不能叫信徒與基督的愛隔絕。當短暫的試煉過去,就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和天上的基業。魔鬼致力做的就是叫人懷疑這一切,視這一切為愚拙。信徒要謹慎、警醒,以堅定的信心抵擋魔鬼的咆哮。
思想:
當信心出現軟弱時,我們可以及應該做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