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Lady Gaga,不是Celine Dion,也不是Principality of Zeon,而是「Lady Zion」。今天想談談《彌迦書》第1章翻譯的課題。由 彌1:8 起,是先知彌迦嘆詠南國猶大將亡的哀歌。其中,彌1:16 詠道:
「猶大啊,要為你所喜愛的兒女剪除你的頭髮…」
查「猶大啊」一語,為原文所無,是「和合本」加進去的。由於先前幾節經文,是分別向11個南國猶大、耶路撒冷周邊村落作呼籲,每節都有明確對象。相信讀者讀到 彌1:16,恐怕都會問,先知彌迦究竟是呼籲誰人剪髮?估計譯經者加上「猶大啊」,是要讓大家清楚經文指涉的對象。若是把它刪去,這句說話指涉的對象便會變得不明確。「和合本」譯者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2可是,「猶大啊,要為你所喜愛的兒女剪除你的頭髮…」中的「你」,卻是「feminine singular」,是單數的女性,可以作「妳」。「和合本」加上「猶大」,便與「feminine singular」的「妳」不相合。
「思高譯本」把對象指向「熙雍女子」(ḇaṯ- ṣî·yō·wn),亦即「錫安女子」:
「熙雍女子!你應為了你所愛的子女剃頭削髮…」
「思高譯本」應該是依從 彌1:13「錫安女子」,而決定在 彌1:16 添加指涉的對象。這樣的做法較為允當。
「舊約」中的「錫安女子」,耶路撒冷的「女性人格化」
3其實,「舊約」中的「後先知書」,常常出現這一個把耶路撒冷「女性人格化」的慣用語:「錫安女子」(ḇaṯ- ṣî·yō·wn)。這個慣用語散見於 賽1:8, 10:32, 16:1、耶4:31, 6:2, 6:23、番3:14、亞9:9 等各處。(直到今天,我們都仍然會用「她」作為代詞,指涉一個城市。)
各種譯本對於「ḇaṯ- ṣî·yō·wn」的翻譯都有不同,如「錫安女子」、「錫安的女兒」、「Lady Zion」、「Daughter of Zion」等。我個人傾向寫成「錫安女士」(Lady Zion),「Lady」就是對「她」的尊稱。
4「和合本」對這用語似乎未有統一的翻譯,有時作「錫安女子」(賽10:32);有時卻會寫成「錫安女子(就是指民的意思)」(耶4:31),保留「feminine」,刪去「singular」的本質;甚至寫成「錫安的民」(番3:14),把「feminine singular」的本質完全刪去。
「和合本」的 番3:14 未有把「女性人格化」的涵義譯出。反之,「思高譯本」卻能做到:
「錫安的民哪,應當歌唱!以色列啊,應當歡呼!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滿心歡喜快樂!」(和合本)
「錫安(熙雍)女子,你應歡樂!以色列,你應歡呼!耶路撒冷女子,你應全心高興喜樂!」(思高譯本)
「思高譯本」的翻譯是優確的、「dramatic」的。「和合本」的翻譯沒有偏離原義,也是可以接受的。至於哪一種譯法較理想,則可以留待讀者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