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作基督徒都知道一個簡明的道理,那就是當教會與其時代的權力結構(長老教會),或主流文化(台灣的中國教會)妥協時,教會就會被所屬的權力結構所牽制,甚至被所屬的社會文化所俘擄。台灣的教會可能由於缺乏神學能力(甚至反神學),來論證教會與文化可在上帝的統攝之下相互調和,而走向依附「權力」而存,或認同「文化」而活。以台灣的政治與文化處境來說,台灣主權的自主性及中國文化的依附性仍處在辨證之中;可惜上述的二派教會皆無自覺、也無能力分辨。
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來說,若要脫離執政民進黨的權力依附關係,我們一定要清楚自己的信仰定位,及進行對「權力」的神學理解。在此,信上帝的人都應了解,上帝的存在會使世界走向更合公理,同時也使世界(台灣)成為人們可賴以為生的住家。而破壞與此「上帝主權」相關的,就是「邪惡問題」。此「邪惡問題」以台灣的處境來說:一是外來「中國」武力併吞的威脅;另一是內部「權力」的分配發展有否公理可言!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就應以此思考自我的信仰定位,並對「權力」在台灣的運用進行神學思辨!
台灣的政治處境,使得我們必須依附在美國力量的保護,也不得不接受美國式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然而,作為基督的教會,我們不是應該比握有實權的資本家,及支撐他/她們的政治結構,更能體會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勞動階級的辛苦嗎?勞工與宗教的交叉點,不就是在於想從苦楚的世界中,來激發生存的盼望嗎?兩者對現今秩序的罪惡,應該都會感到不滿,應該都會一致強調作為人的價值,並想在現實中以行動來促成社會公義。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應該學習將勞動問題看為是信仰問題,讓傾向於中產階級的基督徒能體察,教會是可以作為「勞動者的守護者」,對不公義與不道德的世界感到不滿和心痛。教會不能只以鼓舞資本家提高工人的工資,來作為對工人的同情;教會要體認資本主義的基本性質,且以法律性的行動如保障工人勞動權利等來作自我期許。因為這樣的神學立場,我們的教會才會大力支持勞工人權及工會組織,嘗試在勞動與資本的對立中,經由公平的分享與相互責任,來促使勞工與資產階級兩者對立的緩和。
當教會愈來愈被世俗墮落的權力結構所捆綁,且無可避免它的腐化時;就應多多聆聽教會內年青一代的聲音。我個人認為把教會從墮落的權力結構的捆綁中解放出來,是現今這一代年青人的責任。這並不是說,活在上一代的我們要推御責任,我在神學院工作了一輩子到退休,我體認了神學院的問題是「距離太近」,近到從現在到未來不是可以成為「親密同工」,就是「幫派夥伴」!我雖然常常提醒年青的學生要保有「純潔的憤慨」,但也知道他/她們一旦畢業,受派進入這個並不是被每個人看得起的牧職大熔爐時,工作現實與人際變化終究會考驗著他/她們前所具有獨特的「單純」。可惜,我參加了多次的總會年會,已很少看到自己年青時甚至到現在還憧影的「純潔的憤慨」。
我們的教會能否有福音的「神學」,及從中衍生的社會倫理?記得以前讀過一篇理查、尼布爾(Richard Niebuhr)所寫的文章,題目是〈對教會的詢問〉(The Question of the Church),這篇文章的有趣論點是比較了美國與德國的正統派教會。尼布爾說美國教會是有從社會福音來的倫理思考,但缺乏適宜的神學來作輔助;相反,德國的教會是有神學思考的發展,但卻缺乏合適的倫理來發展。所以,兩者若能整合,教會將朝向最好的健全走向。在台灣,我們可能更需要詢問的是:我們的教會重視合宜的神學論述,與可實踐的社會倫理嗎?
今日我們教會的責任,就是向社會宣揚基督徒生活中所信仰的一神上帝,因為今日各教會之間或教會與社會之間的雜亂關係,就是在於教會與其所信仰的對象(上帝)關係雜亂所致。存在哲學之父齊克果很早就告訴我們,神學的基礎是完全根基在上帝的主權此議題上。何況,我們今日身處的世界,很像聖經以賽亞對當時身處的世界所宣稱的,即「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盡是傷口、青腫、與新打的傷痕。」(賽1:5-6)我們的教會急需建構「上帝的主權」此神學論述,且能引用到我們一定要實踐、深具公義的社會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