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刑犯究竟都是怎樣的人

本研究於2023年9月「尊嚴‧正義‧生命權」國際研討會發佈期中報


2021年底開始,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死聯盟)對現存38名定讞死刑犯執行深度訪談計畫,意在釐清死刑犯真實的監所處遇、生活狀況、蒐集其生命經驗呈現死刑犯多元面貌、補充台灣本土「待死現象」的描述,而細看訪談內容,死刑犯們道出了多數台灣民眾未能了解的、「活著等於被虐待」的真實牢獄生活。


死刑犯究竟都是怎樣的人?據期中報告,近3成為60歲以上年長者、年紀最大者71歲,超過半數是第一次入監就死刑,犯案時平均年紀為30.7歲、最年輕為19歲犯案,關押時間則為9至35年不等。學歷部份,7成以上(73%)沒有高中學歷、多數只有國中學歷或高中肄業,僅1位大學畢業者。

至於家庭狀況,半數以上為單身,但也有54.1%死刑犯有子女、犯案當下子女都是未成年,顯見當初審判時「兒童最佳利益」沒有被考量進去。


至於死刑犯的生命背景,幾乎都有弱勢狀況。例如原生家庭,可能父母離異、重組家庭、一方早逝、隔代教養或親屬教養等,訪談便有以下證言:「我爸原本是我家的支柱,我爸突然倒下去、家中亂成一團,可是沒有人去理會到,還有一個在讀書的,他們完全忽視掉我……」「有時候會覺得說,爸爸不是我的爸爸、媽媽不是我的媽媽,不完整的家庭,有時候爸爸的愛會被人分走啊……」


幼時照護者疏忽、體罰與家暴對待也常見,導致許多死刑犯年輕時寧願早早出社會工作也不想繼續求學,例如:「只要爸爸喝酒,我就會被揍」、「我媽就把氣發在我身上,就被毒打、然後眼睛差一點爆掉,那時候整個眼睛都矇起來」、「因為我們對英文比較沒辦法,那老師就拿鐵尺、用鐵尺打你……對啊我受不了了,我就不讀了,後來就沒有去學校了……」


有死刑犯回憶,國中一下課就去玻璃店報到、第一份打工是切割玻璃的,雖然做得還不錯,但每天從下午4點半做到晚上10點半。這些死刑犯做過的工作很多元,包括餐飲、生意、軍人、開車、徵信社、收帳、工程、賭場等,但就算曾經有穩定工作,滿多個案在案發前處於工作不穩定狀況。


年少時待過少年觀護所、感訓隊的個案有有之,但這些單位顯然沒有教化效果,反而讓他們學會更多暴力文化:「是一個很黑暗的地方,我的少年時期整個人格就完全歪掉,對我這一生影響最大」、「從觀護所開始就是一個,那時候也是常被人家打,被主管打、被同房的打,那時候我才11歲……」


至於最後悔的生命經驗,自然是犯罪。很多死刑犯都相當後悔,為什麼在那3分鐘、5分鐘之間,怎麼沒能克制住自己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