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死,方能知生」,「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 (傳7:2)

「未知死,焉知生」

 

論語‧先進篇》子曰:「未知生,焉知死?」意思是:活人的事情都還沒弄清楚,哪有時間去研究死人的事情?

然而對基督徒來說應該是:「知死,方能知生」要先弄清楚死亡(和死後)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然後,面對現在的苦難才能不害怕!


「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 (傳7:2)

 

基督教的信仰從不避諱死的話題,傳道者提醒我們:「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也必將這事放在心上。」對這句話,《現代中文譯本》的翻譯更加直接:「活著的人應該常常提醒自己,死亡在等著每一個人。」為什麼我們必須正視死亡呢?因為對「死」的態度,會影響「生」的質量。有基督教學者將孔子的話反過來說——「未知死,焉知生」。此話很有道理!


從基督教的聖經來看,自始至終都在討論「死」的話題。聖經的第一卷書《創世記》,即記述了死的由來,之後的很書卷或多或少地都提到了「死」,直到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為「死」做出了最為圓滿的解決。

從某種意義上講,基督教的信仰正是要探討關於「死」的話題,也正是要解決關於「死」的問題。因此,基督徒不避諱死亡,反倒以積極的心態正視死亡。


一位詩人如此祈禱:「耶和華啊,求你叫我曉得我身之終,我的壽數幾何,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長。」(詩39:4)對於死,每個基督徒都會有這樣的坦然。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11:25)

 

從聖經的記述來看,始祖違命之後,罪入了世界,死隨之而來,經上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當世人都因罪而必須經歷死亡的時候,耶穌基督主動為全人類解決了罪的問題,「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

基督的捨命戰勝了死亡,讓我們的生命可以永存,一切樂意接受基督的人,都可以因他的寶血而跨越死亡。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11:25)

上帝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39-40)

信仰上帝的人雖然也會死,但他們的死不是永死,乃是睡覺(參約11:11-13),當基督再臨時,都要醒來,即復活。使徒保羅筆下的復活令人神往:「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15:52-53)

 

使徒保羅說:「我們活著,是為主而活,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活也好,死也好,我們都是屬主的人。」(羅14:8,《現代中文譯本》)對於生和死,有了這樣的坦然,還有什麼可懼怕的呢?他生活一定會充滿陽光,充滿喜樂。

跨越死亡的人生何其美好!使徒保羅寫詩道:「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林前15:55)每一個相信上帝的人,都可以與保羅一同唱和。


倘若心中存著「復活的盼望」,面對任何的苦難、痛苦和死亡就不會害怕了。聖經用四個”對比”來說明「復活的盼望」:

 

 

外體–外體雖然毀壞 內心—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哥林多後書4:16)
苦楚—至暫至輕的苦楚 榮耀—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哥林多後書4:17)
所見的—「肉眼可見到的今生事物」,所見的是暫時的 所不見的—-「憑信心才能見到的神國事物」,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4:18)
地上的帳棚—人手所造 天上的房屋—神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哥林多後書5:1)

哥林多前書15:37-54對「復活的身體」有詳細的說明:

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 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

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 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現在這”會朽壞的身體”,將被”復活的身體”所取代,「死亡」這個最頑強的仇敵,在我們身上就不再有影響力了!)


聖經說「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哥林多前書2:9-10

聖靈已將「復活的盼望」放在我們心中,求神叫這盼望像火一樣激勵著你,也像光一樣照亮你心,使你生出信心與勇氣,面對任何苦難、痛苦和死亡都不害怕,成為「只要信,不要怕」的人。


活出有意義的人生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還有審判。」 (來9:27)

當一個人解決了「死」的問題之後,他的「生」就會顯出其價值,他不再貪生怕死,不再畏首畏尾,他會以積極、樂觀、勇敢的心態度過自己的人生。然而,人的生命終歸是有限的,且是短暫的,在這有限的年日,怎樣使自己的生命更加充實,更有意義?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怎樣才能使我們的生命更有意義呢?《希伯來書》的警告非常重要——「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還有審判。」這個警句提醒我們,要敬畏生命,珍愛生命,不可遊戲人生,虛度光陰

經上說:「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傳12:14)知道這個事實,我們怎敢放縱私慾,任意妄為呢?

 

首先,珍愛生命就要珍愛身體,使徒保羅說:「豈不知你們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毀壞那人,因為上帝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3:16-17)


一位詩人禱告上帝說:「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90:12)這應該是每個基督徒的心聲,因為只有在上帝的帶領下,我們的人生才會更加充實。

以上所述,便是基督徒對生與死的基本觀點,我們正視死亡而不避諱死亡,跨越死亡而不畏懼死亡,珍愛生命而不輕賤生命。

不論你是誰,如果你認識了基督,接受了基督教的生死觀,就可以正視死亡並跨越死亡,從而以敬畏的心善待生命。果真如此行,我們的人生就一定更有意義,就如同使徒保羅所說的那樣:「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