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頗為失落,悶在心裡,寫一些完全與當今無關的事,聊作消遣。以下是看了一些文章混在一起的討論,不是學術論文,拜託別抽稱我有甚麼錯字。附圖的模樣,是我期待很快重展笑顏的心願,與本文無關。)
我這段時間教授神學院課程時,談到早期教會的偽經。我說,當時大家都知道偽經是託名的,沒有人真的認為《以諾書》是由《創世記》的以諾撰寫,故此其影響主要是神學上的,而與那些文獻來自甚麼地方沒大關係。然而,在近代考古盛行的時代,卻多了不少偽造的文獻或文物,部分與聖經有關,讓考古學者忙個不亦樂乎。本文從其中一個故事開始,引伸我對這些問題的想法。以下資料主要來自:Hendel, Ronald S., and Matthieu Richelle. “The Shapira Scrolls: The Case for Forgery,” Biblical Archaeology Review 47.4 (2021): 39–46,以及網上文章。行文稍長,敬請見諒。
(一)沙皮拉古卷的偽造案
公元前 9 世紀的「摩押石碑」於 1870 年出土後之後,在幾年裡,耶路撒冷的古物市場上充斥著假冒的摩押銘文和文物。當時,有一個猶太商人莫塞斯·威廉·沙皮拉(Moses Wilhelm Shapira, 1830-1884)在耶路撒冷做古物買辦。1875 年,沙皮拉把一些「摩押」文物(約 1,700 件)賣給了柏林皇家博物館,售價 22,000 塔勒(現在約為 25 萬美元)。
可是,在不久之後證明,這些全是贗品,包括一塊據說是摩西時代的石碑,其中的文字與《民數記》21 章、《申命記》11 章和《約書亞記》13 章有相似之處,而最重要的是上面有「摩西」的名字。
沙皮拉出售的物品,不僅是這些。1877 年,沙皮拉帶到倫敦出售士師參孫的石棺蓋。在石棺上的銘文是用偽摩押文字書寫的,最後一個詞是「參孫」。再一次,聖經人物成為奇幻物品的銷售理據,可惜這也再一次被認為是一件贗品。
1883 年,沙皮拉試圖出售15或16份手稿片段,他在一封信中將其描述為「一份用古希伯來語寫在小條防腐皮革上的腓尼基字母的奇怪手稿,似乎是一本非正統的短書」。這份手稿包括了摩西在摩押平原的最後一次講話。沙皮拉說,這些手稿(包含兩到三個幾乎相同的文本版本)是在摩押的一個山洞中發現的,靠近摩西在《申命記》中最後一次演講的地點。
當時的學者經過鑑定,判斷它們是偽造的。德國學者赫爾曼·古特(Hermann Guthe)撰寫了一篇專著,檢查了皮革、文字、拼寫和內容,得出的結論是這些手稿「不可能是真的,而一定是偽造的」。在此後的半個世紀,鑑於1947年死海古卷的發現,一些學者呼籲重新審查偽造指控。然而,在近百年的反覆推論,仍然讚成這些是贗品的結論。
由於這些考古物品和手稿,沙皮拉負債累累,飽受羞辱,在歐洲各地流浪。六個月後的 1884 年 3 月 9 日,他在鹿特丹的一家飯店房間裡自殺,而那飯店是在當地的窮人區。
(二)對於聖經研究的迷思
沙皮拉的一生曾經是舒拉米特·拉皮德(Shulamit Lapid)的小說《Ke-heres Ha-nishbar》(《作為破碎的容器》,1984 年)的主題。不過,對於我而言,我關注的是這個人物的兩個問題。
首先,沙皮拉究竟是一個騙子,或是一個不合格的聖經支持者,想在那個考古發現的大時代,證明聖經的真實性?
第二個問題是,他的一生是想追求甚麼?他想要的是更多錢財名譽,或是可以名留青史?(倘若士師參孫的石棺蓋是真的,那麼他就是第一個真正發現聖經人物的考古根據的人。)
可惜的是,這兩個問題,當時沒有人關心,也隨著他的自殺,再沒有人可以知道他的心底話。
沙皮拉的故事不是單一的。在考古大發現的時代,許多人都是抱著同一的心態,期待在眾多古物中見到與聖經有關的蛛絲馬跡。在滄海中是可以有遺珠,誰知道在甚麼時候可以發現?例如,1844年德國考古學者康斯坦丁·馮·蒂申多夫(Constantin von Tischendorf)在西乃的修道院發現《西乃抄本》時,根本沒有人知道它的價值,甚至打算把它當柴燒掉。1947年當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發現時,最初也沒有人知道那是甚麼東西,當地人把它們放在地攤擺買。直至有人知道,才變成奇貨可居。這些故事在19至20世紀考古大發現的時代,有多少就多少,自然中間有真貨,也有贗品。
歸根究底,人總是有一份迷思。基督徒相信聖經是真實的,雖然知道耶穌教導我們那看不見卻相信的是有福,但始終覺得可以看一看就好了。於是,考古研究若是證明了聖經的某些內容,基督徒就會興奮。若是有相反的證據,就會閉口不言。可是,更惡劣的情況是,某些假貨被視為真品,最後證明是騙案,卻讓聖經被人視為是愚昧人的信念而已。
那從來不是聖經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
(三)考古研究有助證明聖經嗎?
這問題正如問:神學研究有助教會牧養嗎?心理輔導有助教會執事會的工作嗎?希伯來文的研讀有助靈修生活嗎?諸如此類。倘若我們答是,就不免見到這些學科的缺乏(試試在開執事會時與主席做心理輔導),但若答不是,又好像以為這些學科沒有用。然而,問題的關鍵在於,每一學科有它自行適用的有效範圍,而不該逾越的。
近代考古學對聖經研究的適用範圍廣泛,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 地理和歷史背景:近代考古學提供了大量關於聖經時代地理和歷史背景的信息。通過對古代遺址、城市、村莊和地理特徵的發掘和研究,考古學家可以確認聖經中的描述,並提供與這些地方相關的歷史事件和文化的信息。
2. 物質文化:考古發現的各種物品(如陶器、工具、武器、裝飾品等)幫助我們瞭解聖經時期的日常生活、社會結構和經濟活動,補充了聖經文本中沒有詳細描述的部分。
3. 文字和文獻:通過發現和解讀古代文字和文獻,考古學家可以獲得關於聖經時期歷史事件、法律、習俗、宗教儀式等的資料。例如,發現死海古卷豐富了對舊約聖經文本的理解,提供了早期猶太教的寶貴資料。
4. 宗教和儀式:考古學幫助揭示了聖經中提到的宗教儀式和崇拜場所(尤其是外邦人的宗教)的實際情況。對古代神廟、祭壇和祭祀用品的發掘,提供了關於宗教實踐的具體細節。
5. 歷史事件和人物:考古學可以驗證和補充聖經中提到的歷史事件和人物。當然,這些仍然可能是推論,不能視為絕對準確。例如,拉美西斯二世的記載與《出埃及記》的背景是否有關,以及米所波達米亞的古代記錄與《創世紀》的關聯。即使存在疑問,卻具有多一些參考的材料。
6. 文化和社會互動:考古學發現顯示了聖經時期不同文化和社會之間的互動。例如,迦南人、腓尼基人、亞述人和巴比倫人與以色列人之間的關係,這些文化交流和衝突對理解聖經中的許多事件和背景提供了關鍵的見解。
7. 文本傳承和演變:通過考古學研究早期聖經手稿和抄本,可以瞭解聖經文本的傳承和演變過程。例如,對不同版本的比較研究,揭示了文本的變化和發展(這是我過去曾經有一段時間的工作)。
請留意,以上沒有一點是說,考古研究可以證明聖經是真實的!近代考古學為聖經研究提供了寶貴的實物證據和背景資料,使研究者能夠更全面和準確地理解聖經文本及其歷史和文化背景,但它不是用來證明聖經的,更不是作為開佈道會的主題。
或許現今是處於一個困惑的時代,總是期望我們的信仰有根有據,卻逐漸忘記了《希伯來書》的教導:「信就是對所盼望之事有把握,對未見之事有確據。」(來11:1)我們擁有的信心,並不是來自某些外在的證明,而是神所給予我們的把握和確據。
考古的研究和發現是有價值的,但與我們是否相信耶穌,做一個忠誠的基督徒無關。我們不會因著發現方舟就變成信耶穌更似樣,反過來也不應由於方舟的證據是否「混吉」,而不願委身給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