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家Barbara Ehrenreich於2006年寫了一本《街頭跳舞:集體歡樂的歷史》(Dancing in the Streets: A History of Collective Joy) ,書中的第三章就是談到<耶穌與狄俄尼索斯(Dionysus) >這個主題 。作者認為早期基督教的「靈恩狂熱」是受到希臘酒神狄俄尼索斯崇拜的影響,特別在注重方言的哥林多教會及追求靈恩的孟他努教派。
文章中作者認為現代的基督教以為它與古代的狂熱宗教,如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崇拜是對立的;其實不然;對第一、二世紀的基督教來說,這個新宗教對狄俄尼索斯的狂熱崇拜不但沒有敵意,其崇拜方式還受其影響。而狄俄尼索斯雖貴為天神宙斯之子,卻經歷諸多苦難,如宙斯的妻子Hera下令將還是嬰兒的狄俄尼索斯撕成碎片,後來由他的祖母再將他拼湊回來。Hera又追殺成年的狄俄尼索斯,讓他受盡折磨,變得瘋瘋癲癲,在世界各地的酒莊與歡宴上遊蕩。好似太初之神,都需經受苦難、折磨、撕裂然後再生,而這也是他們對人類的犧牲與奉獻。
諸神的受難及再生,如埃及的Osiris、Attis及希臘的狄俄尼索斯的事蹟,讓第二世紀的教父非常苦惱,而將他們與耶穌受難復活的相似,解釋為「惡魔的模仿」。無論如何,Barbara說耶穌與狄俄尼索斯之間,有糾纏難解的相似之處;如他們兩個都是魅力十足的游方之士,四處吸引虔誠的信徒追隨,特別是被輕視的女性及窮人。兩人也都與酒有關,狄俄尼索斯是第一位將葡萄酒帶給世人,而耶穌則是將水變爲酒。兩人也都被奉為神子,也非苦行者,他們愛好和平,扶弱濟貧,勇於對抗社會強權。同時,他們也都是治療者,耶穌醫治病人而狄俄尼索斯則透過祭典發揮神力。兩人都能創造奇蹟,也都受到當局的迫害。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古代史教授Morton Smith說,在羅馬的偤太人社區,是有人崇拜著狄俄尼索斯;而在耶路撒冷,也有偤太人以崇拜宙斯和狄俄尼索斯的儀式來敬拜耶和華,當時狄俄尼索斯的祭典在巴勒斯坦地區是非常受到歡迎。Morton Smith舉例說,在一枚希伯來的硬幣上,耶和華的肖像居然有狄俄尼索斯的特徵,硬幣上的耶和華是帶著森林之神薩梯的面具,並駕著Triptolemus的二輪戰車,而它是狄俄尼索斯遊覽四方的座車呢!Morton Smith認為偤太人的耶和華信仰在希臘化時期,確實是受到希臘酒神狄俄尼索斯崇拜的影響!
主後一世紀時,一位羅馬作家Celsus比較了基督徒和祭拜酒神的信徒、弗里吉亞所信仰的Kybelis地母神及其祭司與先知、及在羅馬盛行的波斯Mithras崇拜者後,認為基督徒也從事像酒神祭典中那些猥褻的行爲,甚至還添加更多邪惡的元素如殺嬰、食人肉等。羅馬皇帝Marcus Aurelius的家庭教師Marcus Cornelius Fronto還造謠說,基督徒的聖餐是用飢渴的唇吸吮獻祭嬰兒的血,迫不及待要分解他們的四肢。Barbara解釋說,基督教可能吸引男人及女人,而且又秘密結社舉辦宴會,才會被羅馬人認為其中必有淫亂及不法的行為。
英國宗教學者Karen Armstrong 在其《神的歷史》(A History of God) 書中,告訴我們初代教會的禮拜過程可能嘈雜,煽情氣氛濃厚;和現在教堂中禮拜優雅的芬圍極不相同。而基督徒的聚會是在信徒家裡舉行,還會一起用餐,而葡萄酒是當時宴席的主要飲料。一位從異教改宗的基督徒,並在165年殉道的John Marty曾這樣寫道:「孩子們一起唱歌,就像大家一起享受教會的歌曲和音樂一樣。」第二世紀亞歷山大的Clement 也說,大家圍成圈圈,與天使一起繞著永恆的主跳舞。
德國女神學家Elisabeth Schüssler Fiorenza在解釋主張在主裡並不分男女的保羅(加3:28) ,為何對哥林多教會的女信徒要勸她們蒙上頭巾呢?Fiorenza認為在充滿狂喜氣息的敬拜儀式中,哥林多教會的女信徒會因狂喜而解開頭巾,任頭髮飛舞。而這在狄俄尼索斯、Kybelis及埃及女神Isis的神秘儀禮中,女性披頭散髮在敬拜神也是常見。Fiorenza認為保羅對哥林多女信徒教導的用意,可能是早期在哥林多教會的禮拜中,摻雜著這種狂熱的宗教色彩!其實在18世紀美國的大覺醒運動中,當信徒被「靈」充滿時,也有此甩頭髮的狂熱動作。
另外,保羅對哥林多教會有些信徒強調「說方言」的舉止也有所警惕,「說方言」雖是屬靈的恩賜,若不是出於愛就沒有什麼可誇;何況過度可能會成為一種難以遏止的激情行為。Barbara說在基督教形成之前,地中海地區的宗教「說方言」的行為是很普遍,它不只會產生狂喜的感覺,還會在迷亂中預言未來之事。這也如同希臘德爾菲(Delphi) 的神殿,傳達神諭的女祭司皮提亞(Pythia) ,會吞嚥月桂葉後說出沒人聽懂的話語。通常她是阿波羅的代言者,但到了冬天則換成了狄俄尼索斯。
我們不知道早期教會的「方言」運動,是否受到異教「神諭預言」的影響;但我們知道保羅是希望將「說方言」導引在「愛」的展現,而非過度難測的狂喜激情。Barbara說早期教會的禮拜及愛餐確實有唱歌、吟誦、葡萄酒、跳舞,甚至靈感一來就會狂喜地甩起頭髮,說出方言;但它仍然不像狄俄尼索斯的信徒,在酒後狂喜的狀態下,作出諸多不理性的行為。就是早期在弗里吉亞的孟他努教派(Montanist) ,其女先知百基拉(Priscilla)與馬西米拉(Maximilla) 在說預言時雖會進入出神的狀態,但他/她們的集體狂熱,總不會和異教崇拜時的性愛放縱聯想一起。
Barbara說的很好,她說在異教的神祕禮儀中,信徒在神靈的庇護下、彼此一起歡唱慶祝,但慶典結束後就解散 了。然而,基督教會不是這樣,它在慶典中是將信徒凝聚成一個團結的團契,並且彼此相互扶持,由此衍生一個可長可久的社群團體。而窮人在狄俄尼索斯的祭典中,只是獲得幾小時的狂歡宣洩;但在教會裡,他/她們卻能得到實際的物質支持,譬如在每次的禮拜,富有者就會提供窮人免費的一餐。寡婦及孤兒也是,在其他宗教的儀式中只是得到暫時的解放;但在教會裡,她們會得到物質上和社會上的實際支持,他/她們之間也彼此互稱「兄弟」和「姊妹」。
遺憾的是,當教會發展成有組織的團體及成為國教後,激情的集體狂熱漸漸被制度化的層級管理及理性的說教所取代。甚至到了第四世紀,教會就開始禁止宗教性質的舞蹈,特別要求女性信徒不能有類似的行為。該撒利亞(Caesarea)主教巴西流(Basileios) 還說,在慶祝耶穌復活的節慶時,女信徒應照保羅的教導把頭髮包起來,不該有不宜的行為。當時的教父拿先素斯的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 ) 就說,我們要以唱詩歌代替打鼓,以聖歌取代輕佻的音樂,莊嚴代替嬉鬧、沈思代替沈醉,清醒代替狂迷。如果想在歡樂的節慶中跳舞的話,那就跳吧,但別像希律王的女兒那樣不知節制。到了第四世紀末,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約翰一世(John Chrysostom) 就下了跳舞禁制令,說「有舞蹈的地方,就有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