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 年維克多·弗蘭克(Viktor Emil Frankl)獲得美國護照與簽證,但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最後決定和未婚妻緹莉(Tilly Grosser)一起留在維也納,1942 年,弗蘭克與未婚妻舉行了婚禮。
1942年9月,他和家人包括他的新婚妻子一起被納粹逮捕,關押在捷克波希米亞地區北部的特萊西恩施塔特(Theresienstadt)納粹集中營,他的父親不久就因為飢餓死於波希米亞。1944 年和妻子一同被送往波蘭奧斯威辛集中營,不久其母親也被送至此並死於該地毒氣室。後又輾轉至德國(Kaufering)集中營、圖克海姆(Türkheim)集中營。他的母親和兄弟在 1944 年被納粹殘酷地殺害。而他朝思暮想的妻子則於納粹投降前死於德國伯根-拜爾森(Bergen-Belsen)集中營。
正因為集中營中的悲痛經驗,反而使他發展出積極樂觀的人生哲學,正如他常引用尼采的一句話:「打不垮我的,將使我更形堅強」,使他後半生能活的健康快樂,並到世界各地演講推廣意義治療。
他獲得過世界各地 29 所大學的榮譽博士學位,曾在 209 所大學演講,出版了 32 本書,已被翻譯為 32 種語言,其《活出意義來》一書共售出 900 萬冊,
Viktor Emil Frankl 提倡,態度的價值(attitudinal values),他認為人活在世上可以藉由實現三種價值來獲得生命的意義。
這三種價值中,創造的價值(creative values)和經驗的價值(experiential values),這兩種價值屬老生常談,很多思想大家都談過。而態度的價值(attitudinal values)是Viktor Emil Frankl 的獨特見解。
Viktor Emil Frankl 說;
“Everything can be taken from a man but one thing: the last of the human freedoms—to choose one’s attitude in any given set of circumstances, to choose one’s own way.”
態度的價值(attitudinal values):當個人面對無法改變之命運(罪惡感、死亡或痛苦的逼迫)時所決定採取的態度屬之,此即苦難的意義,是人類存在的最高價值所在。
林語堂在蘇東坡傳結尾時,是這樣寫的;
蘇東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個記憶。但是他留給我們的,是他那心靈的喜悅,是他那思想的快樂,這才是萬古不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