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八章「行淫的婦人」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約翰福音 第八章1-11)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也正是「耶穌彰顯了祂作為神子的憐憫」
想到〈出埃及記〉的摩西
因此「承載神聖啟示的石頭」+「頒佈上帝律法的大先知」+「耶路撒冷舞台」+「指頭寫字」的高強烈 cosplay 場景暗示 ——這足夠讓現場的飽讀經書的猶太經學家,和一大堆看熱鬧群體躁動不安了。
想到〈但以理書〉的但以理
伯沙撒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筵,與這一千人對面飲酒。伯沙撒歡飲之間,吩咐人將他父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銀器皿拿來,王與大臣、皇后、妃嬪好用這器皿飲酒。
於是他們把耶路撒冷神殿庫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來,王和大臣、皇后、妃嬪就用這器皿飲酒。他們飲酒,讚美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當時,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臺相對的粉牆上寫字。
王看見寫字的指頭就變了臉色,心意驚惶,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碰,大聲吩咐將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進來,對巴比倫的哲士說,誰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他必身穿紫袍,項帶金鍊,在我國中位列第三。(但5:1-7)
在當時識字率很低的時代,文字的出現是極為重大的天諭,「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臺相對的粉牆上寫字」的現在進行動作更是讓人驚怖。難怪伯沙撒王看見寫字的指頭就變了臉色,心意驚惶,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碰。這又是「永刑審判書」的一例證。
想到施洗約翰
撒迦利亞要了一塊寫字的板,就寫上,說:他的名字是約翰。他們便都希奇。(路1:63)
耶利米書17:13說:
「耶和華啊,凡離棄祢的必至蒙羞;離開耶和華的,他們的名字必寫在地上,因為他們離棄了活水的泉源—就是耶和華。」
這段經文中,耶和華宣告那些離棄祂的人將會蒙羞,他們的名字會寫在地上。這是一個充滿象徵意涵的句子,讓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來理解:
1. 名字寫在地上的象徵意義
- 短暫與無常:名字寫在地上,尤其是沙土中,很容易被風吹走或被踩踏抹去,暗示這些人的命運是短暫且不可靠的。這與把名字刻在石頭上形成對比,石頭代表穩固和長久,而地上代表不穩和短暫。這象徵離棄神的人將失去長久的保障。
- 羞辱的記號:在古代以色列文化中,名字代表著人的身份與榮譽。名字寫在地上表示羞辱與被遺棄的狀態,是對於那些離棄神的人一種無聲的警告。
2. 對比活水的泉源
- 耶和華被稱為「活水的泉源」,而離開祂的人則是離棄了這一切供應生命的源頭。活水是流動的水,象徵生命的豐盛與供應(見約翰福音4:10-14)。
- 當人們離棄神時,也就失去了這一切生命的滋潤與持續的供應,變得如同枯乾的土壤一般,無法生長。
3. 耶穌與「寫在地上」的應用
- 在約翰福音8:6,耶穌在面對那些要拿石頭打犯姦淫的婦人的人時,彎下身子在地上寫字。聖經並沒有記錄祂具體寫了什麼,但許多解經家認為,這可能是在暗示耶利米書17:13,暗示那些定罪婦人的人本身也離棄了神的心意,是不完全的。他們自己也如同地上的塵土般不堪一擊,這提醒了他們自省自己的罪。
小結
這節經文表達了一個強烈的信息:離棄神的人將如名字寫在地上一樣短暫、虛空,最終被遺忘。這也讓我們反思自己的信仰狀態,是否願意持守與神的關係,並從祂那裡得著生命的活水,不偏離祂所賜的豐盛與穩固的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