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與神祇信仰—-聖經觀點 vs 法師觀點

♦佛教與神祇信仰—-星雲法師、聖嚴法師觀點


佛教觀點 聖經觀點
佛教雖然承認神祇之說,但不以神祇為信仰、皈依的對象,因為神祇也是六道眾生之一,仍難免五衰相現,輪迴生死。因此,信仰神祇並非究竟解脫之道。 神來找人(藉著耶穌基督)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3:20)
信仰神祇是迷信

神鬼是眾生的類別,而不是宇宙的主宰

  •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嗎?(可12:24)

 

  • 門徒彼此說:在以馬忤斯路上,耶穌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路24:32)
  •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24:45)

 

  • 你們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
  •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5-16)
信仰才有力量,力量其實是來自自己,來自自性的開發 力量來自創造宇宙天地的至高者;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

我們這個世界的形成,是眾生過去所造種種業,而感受到的結果,這叫作「業果」,或稱「業報體」。因為是由眾生自造而不是神所創造,所以是無神論的宗教。但是佛教並不否認各種神鬼。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5)

自力型的救贖。相信人性本善 外力型的救贖

相信人性向善—有神的形象。

也相信人性向惡—-「人心比萬物都詭詐, 壞到極處, 誰能識透呢?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考驗人肺腑的, 要按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利米書 17:9-10 )

我們要面對人性的「會犯錯性」 (fallibility),即一種「人類作惡的能力」(human capacity for evil)。(葉建霖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