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觀點 | 聖經觀點 |
佛教雖然承認神祇之說,但不以神祇為信仰、皈依的對象,因為神祇也是六道眾生之一,仍難免五衰相現,輪迴生死。因此,信仰神祇並非究竟解脫之道。 | 神來找人(藉著耶穌基督);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3:20) |
信仰神祇是迷信
神鬼是眾生的類別,而不是宇宙的主宰。 |
|
信仰才有力量,力量其實是來自自己,來自自性的開發 | 力量來自創造宇宙天地的至高者;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 |
我們這個世界的形成,是眾生過去所造種種業,而感受到的結果,這叫作「業果」,或稱「業報體」。因為是由眾生自造而不是神所創造,所以是無神論的宗教。但是佛教並不否認各種神鬼。 |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5) |
自力型的救贖。相信人性本善 | 外力型的救贖
相信人性向善—有神的形象。 也相信人性向惡—-「人心比萬物都詭詐, 壞到極處, 誰能識透呢? 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考驗人肺腑的, 要按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利米書 17:9-10 ) 我們要面對人性的「會犯錯性」 (fallibility),即一種「人類作惡的能力」(human capacity for evil)。(葉建霖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