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記載法利賽人三次請耶穌吃飯
四本福音書中,只有路加福音記載法利賽人請耶穌吃飯,而且不是記載一次,是三次。
猶太社會和華人社會一樣,請吃飯是看得起你,有意願跟你交朋友。是看得起你,將你視為同一等級、值得往來的同一階層的人物。
法利賽人清楚知道耶穌非等閒之輩,所以想接近他、接近他,甚至歸勸他加入法利賽人的圈子。
耶穌不在乎對方的企圖,祂大大方方的赴約,也藉此機會給法利賽人上了豐富的一堂課,希望法利賽人也有分於彌賽亞的救贖恩典。
路加福音 第七章36-50
-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
- 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
- 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溼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
- 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
- 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西門說:夫子,請說。
-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
- 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
- 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說:你斷的不錯。
- 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溼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
- 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
-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
- 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 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 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什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路加福音 第七章36-50)
法利賽人和文士與耶穌的衝突是漸進的,所以第一次的接觸,雙方還是客氣的。「耶穌對他說:西門!我有句話要對你說。西門說:夫子,請說。」
這裡的法利賽人有名字,而法利賽人尊稱耶穌為夫子。
同時,此處也埋下日後衝突的伏筆—–耶穌對這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路加福音 第十一章37-44
-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同他吃飯,耶穌就進去坐席。
- 這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飯前不洗手便詫異。
- 主對他說:如今你們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你們裡面卻滿了勒索和邪惡。
- 無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裡面嗎?
- 只要把裡面的施捨給人,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
- 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 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喜愛會堂裡的首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
- 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 路加福音 第十一章37-44)
這裡的飯前不洗手,是指沒有像法利賽人一樣潔淨禮儀的洗手。
文章出現三次「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是耶穌直接,豪不避諱的對法利賽人的批評。
路加福音 第十四章 1-14
- 安息日,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裡去吃飯,他們就窺探他。
- 在他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的人。
- 耶穌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 他們卻不言語。耶穌就治好那人,叫他走了;
- 便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裡,不立時拉他上來呢?
- 他們不能對答這話。
- 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
- 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
- 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吧!你就羞羞慚慚的退到末位上去了。
- 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坐。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
- 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 耶穌又對請他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
- 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
- 因為他們沒有什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 (路加福音 第十四章 1-14)
到了14章,法利賽人早已定意要除去耶穌,所以這次是鴻門宴「他們就窺探他」,目的在蒐證準備來日定罪。這次和第一次請客一樣,都有一個卑微人物(患水臌的人)的出場。而第一次宴會上出現的上次是一位有罪的女人。
只是這裡多了一個耶穌的請客禮節的譬喻「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揭櫫「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的上帝國顛覆性的價值觀。
結語;天啟的特殊性與敘事者的功力
同樣是法利賽人三次請耶穌吃飯的場景,卻有不同情節的呈現,帶出不同風貌的天啟教導。路加敘理論事的功力還是令人嘖嘖稱奇的。
對我們讀者而言,該注意到的是天啟的重大意義;
——平常宴客會出現病患(腹水)、臭名在外的女罪人(一般相信是指妓女或不潔的女人)?什麼時候這些被看為卑賤的人會成了宴會中的主角?甚至罪得赦免?疾病得痊癒?
路加說的難道是,心靈和身體的全人得救全然降臨在這般闖入宴會、身分不適合的社會邊緣人?它們竟成了耶穌的座上賓?
——俗世的宴會會大剌剌的教訓起主人?會說到顛覆功利主義價值觀的「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的一種與世俗取向背道而馳的顛覆性的價值觀?
——我們也需捫心自問,我是否也是法利賽人一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