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姊妹說,他還沒有信主以前,覺得基督徒好好喔!好多弟兄姊妹都很關心他、愛他、幫助他、為他禱告,可是怎麼受洗後,跟受洗前完全不一樣,在教會中被要求要遵守一些規定,要服事、讀經、禱告、奉獻,怎麼信主前後差這麼多呢?為什麼在教會中要守這麼多規矩呢?
到底基督徒要守什麼呢?守十誡嗎?守摩西律法嗎?上帝有命令基督徒一定要做什麼嗎?
從約翰壹書一3:23可以看到清楚的教導「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若從約翰的說法來看,基督徒要守的事情主要為兩件,就是信與愛:
1.信靠耶穌
2.彼此相愛
上帝的命令是基督徒要不斷的信靠耶穌,彼此相愛,這就是基督徒要守的命令。
基督徒身上要常常帶著「信與愛」的標記,信靠基督的十字架,活出得勝的基督徒生活,彼此相愛常以為虧欠,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