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信經,是自古以來流傳在教會的信仰宣告。基督教會公認的信經有三大信經或四大信經之稱,就看怎麼歸納分類。
若是三大信經就是: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拿修信經。
使徒信經是主後一百多年流傳在各地教會的信仰宣言,後來基督教合法化以後召開大公會議,制定了尼西亞信經,內容和使徒信經差不多,補上了一些細節,可說是官方版的信仰宣言。亞他拿修信經則清楚地說明了三位一體的信仰。
若再加上第四大信經,那就是迦克敦定義(Chalcedonian Definition),要「定義」什麼呢?它明確地定義了基督的「神人二性」的意義,基督是完全的人,同時也是完全的神,神人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有些書上會寫三大信經,有些寫四大信經,那就是看有沒有將「迦克敦定義」(Chalcedonian Definition)列入信經,嚴格來說,應該是三大信經,一大定義。
自古以來異端就一直存在,將信徒帶離純正信仰真道。當時的信徒普遍文盲,要如何有效的判別異端,信經就是很好的工具,各地教會的信徒依據信經,辨別出那些說法是和這些信仰宣告悖離的,那麼就屬異端。
至今傳統主流教會仍然在主日崇拜時宣讀使徒信經。在信經的宣讀中,我們就與眾聖徒相通,表明同是基督的肢體,共同宣告了一信、一主、一洗、一上帝的信仰,在聖靈中合而為一。
有時在宣讀信經時會想到,我居然和彼得、約翰、保羅、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約翰衛斯理…等人在此信仰上在主裡合一,使我有種榮耀、喜樂與盼望的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