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以弗所書 第二章 1-2)
關於原罪(Original Sin)是如何從亞當傳遞到所有人類,歷來神學家有兩大主要立場:聯邦主義(Federalism)與精胤主義(Seminalism)。我們可以從幾個層面來比較這兩種觀點:
一、基本定義與核心差異
1. 聯邦主義(Federalism)— 代表性(federal 原意是盟約 coven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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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思想:亞當是人類的「代表」(federal head),如同立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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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亞當在伊甸園中犯罪時,他不只是為自己犯錯,而是以全人類的代表身分違背了神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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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亞當的墮落成為全人類的墮落,他的罪被「歸算」(imputed)在所有後代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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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人類承擔亞當的罪,因為亞當是我們的立約代表。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 第十五章21-22)
2. 精胤主義(Seminalism)— 實質參與(Seminal是精液,原意指D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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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思想:所有人類在亞當裡「實質地」存在,以某種方式「參與」了他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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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個觀點,亞當的後裔是在他裡面(例如以基因、種子、潛能等方式)已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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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亞當犯罪時,我們也在他裡面一起犯罪,我們繼承的不只是他的罪責,也是他墮落的性情與行為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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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人類之所以有罪,是因為我們在亞當裡「實質」犯罪。
- 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
-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原文是腰)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 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
- 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
- 在這裡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裡收十分之一的,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
- 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
-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原文是腰)中 Levi was still in the body of his ancestor [Abraham]。(希伯來書 第七章4-10)
二、經文基礎比較
羅馬書 5:12-19 是最主要的根據:
-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嗎?
-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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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主義強調「一人犯罪 → 罪就歸算給眾人」,關注「歸算」(imputation)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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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胤主義則強調「眾人都犯了罪」,是因為我們在亞當裡已經犯罪。
三、神學與哲學的考量
面向 | 聯邦主義(Federalism) | 精胤主義(Seminal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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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來源 | 歸算(imputation) | 實質參與(participation) |
亞當的角色 | 立約代表(Covenantal Head) | 生物或實質來源(Biological Root) |
現代神學接受度 | 改革宗強調(如:Jonathan Edwards) | 奧古斯丁傾向此說;部分福音派採納 |
關於自由意志 | 可能挑戰個人責任(我沒選亞當當代表) | 更容易保留「我真的犯了罪」的感覺 |
四、實際應用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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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的角度:
聯邦主義常用來說明「在基督裡」的代表性意義:如亞當是全人類的頭,基督是新造人的頭(參羅5:18-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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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的傳遞方式:
精胤主義似乎更強調遺傳性和道德敗壞的「內在性」,即人的本性已受污染。
五、小結與比喻
可以用這樣的比喻來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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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主義:像是亞當代表我們簽了一個契約,結果違約了,全家都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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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胤主義:像是我們在亞當裡就是同謀一起犯下了那個錯,因為我們「本質上」已經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