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長久跟隨保羅,因此,路加福音和保羅書信有相似之處嗎?

1,路加和使徒保羅的關係很密切。保羅稱他為『親愛的醫生』(西四14),也承認他是一位同工(門24)。

所親愛的醫生路加和底馬問你們安。”the beloved physician”.(西四14),

與我同工的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也都問你安。He calls Luke his “fellow-worker”, and though that is not exactly a recognised job-description, it does suggest someone whom Paul trusts and who is known, at least by reputation, to Philemon and other Christians.(門24)

 2,從《使徒行傳》和保羅的書信中,我們可以揣測路加和使徒保羅結識並相伴的始末:保羅去特羅亞之前,原在加拉太一帶傳福音(徒十六6,8)。那時他極其軟弱,身患疾病(加四13)。後來他往特羅亞去,遇到了醫生路加,或許他請路加醫療並看護他的疾病。從此路加一直跟隨這位『外邦人的使徒』各處奔跑。保羅為了上訴往羅馬去,路加也去(徒廿八14);保羅坐監,路加仍陪伴在他左右(參西四10,14;門23~24)。直到最後,在這位神忠心的僕人保羅殉道之前一刻,眾人都離開他,只有路加仍在他身旁(提後四11)

獨有路加在我這裡。你來的時候,要把馬可帶來,因為他在傳道(或作:服事我)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後四11)

3,使徒行傳的作者,明顯是使徒保羅第二次出外旅行傳道途中,才新加進來的一位同工助手。因為在行傳第十六章的敘事文中,突然由第三人稱的『他們』,轉變為第一人稱的『我們』(參徒十六6~10)並且從此以後,在大多數場合都用『我們』來代替『他們』(參徒十六12~1315~16;廿513~14;廿一17)

過了三個月,我們上了亞力山大的船往前行;這船以丟斯雙子為記,是在那海島過了冬的。到了敘拉古,我們停泊三日;又從那裡繞行,來到利基翁。過了一天,起了南風,第二天就來到部丟利。在那裡遇見弟兄們,請我們與他們同住了七天。這樣,我們來到羅馬

那裡的弟兄們一聽見我們的信息就出來,到亞比烏市和三館地方迎接我們。保羅見了他們,就感謝神,放心壯膽。進了羅馬城,保羅蒙准和一個看守他的兵另住在一處。過了三天,保羅請猶太人的首領來。他們來了,就對他們說:弟兄們,我雖沒有做什麼事干犯本國的百姓和我們祖宗的規條,卻被鎖綁,從耶路撒冷解在羅馬人的手裡。他們審問了我,就願意釋放我;因為在我身上,並沒有該死的罪。無奈猶太人不服,我不得已,只好上告於該撒,並非有什麼事要控告我本國的百姓。因此,我請你們來見面說話,我原為以色列人所指望的,被這鍊子捆鎖。

他們說:我們並沒有接著從猶太來論你的信,也沒有弟兄到這裡來報給我們說你有什麼不好處。但我們願意聽你的意見如何;因為這教門,我們曉得是到處被毀謗的。他們和保羅約定了日子,就有許多人到他的寓處來。保羅從早到晚,對他們講論這事,證明神國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以耶穌的事勸勉他們。他所說的話,有信的,有不信的。他們彼此不合,就散了;未散以先,保羅說了一句話,說:聖靈藉先知以賽亞向你們祖宗所說的話是不錯的。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所以你們當知道,神這救恩,如今傳給外邦人,他們也必聽受。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徒27:11-31)

 


我們可以確定,《路加福音》是在寫《使徒行傳》之前完成(參一1~4;徒一1)。又因為《使徒行傳》只寫到保羅到羅馬上訴為止,故必然也在保羅殉道(約在主後六十七年至六十八年)之前成書。路加福音也被稱為《保羅的福音書》。茲舉出一些例子,以證明其相似之處:

 

路加福音 保羅的書信
「常常禱告」(路加十八1) 『不住的禱告』(帖前五17)
「時時儆醒,常常祈求」(路加廿一36) 『總要儆醒、謹守』(帖前五6)。
「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路加廿四34) 『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林前十五4~5)

關於主復活的那天顯給彼得看的事,其他的福音書並沒有提及,只有《路加福音》和保羅的書信特別記載了這事。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十九10)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
  1. 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
  2.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
  3.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4.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路廿二17-20)。
  1.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2.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3.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十一23-25)。

馬太和馬可記載主擘餅時對門徒們說:『這是我的身體』(太廿六26;可十四22),其餘就沒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