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全力將意外發生的機會降到最低—從花蓮縣女老師遇害談起 (上)

據悉這名教友曾仰慕女教師,也有性騷前科,男教友鄰居受訪表示,涉有重嫌的男子有情緒問題與暴力傾向,還是瘖啞人,曾經把阿嬤打到住院,阿嬤嚇得搬離不敢再和孫子同住。

鄰居也說,男子有情緒問題,疑有暴力傾向,曾經把自己阿嬤打到住院,阿嬤受不了才自己搬出來住,先前他也跟隔壁大陸籍鄰居發生衝突,對方也對嚇得搬回中國大陸去。

檢警初步研判,劉男熟悉宿舍住民動態,得知16日周五晚上其他室友返家,蔡女要在周六清晨返鄉,特別選在晚上偷偷從宿舍後方鐵門進去,看到廚房氣窗未加裝鐵窗鑽進去,再闖入蔡女房內,劉先打巴掌攻擊,還拿物品敲蔡女頭部,更以繩狀物狠心勒斃,事後從原路逃跑。


以上是2025-05-18 媒體報導的內容。我們是否應注意、該注意、而未注意呢?


面對這樣悲痛又令人震驚的消息,我們的心和你一樣沉重。當一位敬虔、愛主的基督徒遭遇如此慘烈的事件,我們自然會問:「神為什麼允許這樣的事發生?祂為什麼沒有出手救她?」


一、聖經中也有敬虔者受苦的例子

聖經從不迴避義人受苦的現實:

  • 約伯 是一個敬畏神、遠離惡事的人,但他在一夕之間失去財產、兒女和健康(約伯記1–2章)。他問神「為什麼」,但神並沒有給他一個「直接」的答案,而是以祂自己的主權與創造的智慧來回應他(約伯記38–41章)。

  • 施洗約翰 是耶穌所稱讚的先知,卻因說出真理而被希律王殺害(馬太福音14:1–12)。

  • 耶穌自己 是完全無罪的神子,卻遭受鞭打、侮辱與釘十字架之苦。

神沒有保證祂的兒女在今生必定平安順利,但祂應許與我們同在(以賽亞書43:2),並最終為一切受苦者申冤(啟示錄6:10;19:1–2)。


二、神為何沒有阻止?

這是我們無法完全回答的問題,但聖經給我們一些方向:

  • 人的自由意志與罪的世界:我們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裡,罪惡會造成苦難(羅馬書8:22)。神賜予人自由,但人也可能濫用自由去做惡。這並不表示神不在場,而是說明現今世界尚未完全得贖。

  • 神仍掌權,雖然祂容許暫時的苦難:即使神容許悲劇發生,祂仍是全能且公義的。祂也必審判罪惡,並醫治受傷者(家屬)的心靈(詩篇34:18)。

  • 十字架的盼望:苦難不是結局:我們的主耶穌也曾受害,祂了解受苦者的心,並最終勝過死亡。這位女教師的生命雖然在地上結束,但在主裡她得著的是永恆的生命與安慰


三、我們可以如何回應?

  1. 以哀傷者同哀傷(羅馬書12:15)
    教會與信徒的責任,是陪伴、哀悼、支持受害者的家人。我們也當為所有受害者與弱勢群體代求,求神興起公義的聲音與保護的手。

  2. 持守信心,堅定盼望
    這世上再大的黑暗,也無法熄滅基督的光。神的國終必來到,祂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啟示錄21:4)。

  3. 尋求安慰與醫治
    若你或你認識的人因這件事感到恐懼、迷失,請務必找信任的屬靈同伴、牧者或基督徒輔導談談。我們不是獨自面對這些困難。


親愛的弟兄姊妹,神看重每一滴眼淚(詩篇56:8),也記念每一個忠心跟隨祂的生命。我們雖不完全明白祂的計劃,但我們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28)


一、長執與教會是否有責任?

從聖經與實際責任來看,教會的領袖有以下幾方面的責任:

1. 牧養與看守的責任

聖經對教會領袖(監督、長老)有清楚的呼召:「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作群羊的榜樣。」(彼得前書 5:2–3)

牧養不只是教導真理,也包括保護群體的安全,特別是照顧弱勢、婦女與兒童等容易受害者。

2. 管理與制度的責任

教會如果提供宿舍、場所給教師或信徒使用,就必須負起場所管理與安全的責任,例如:

  • 是否有完善的門禁與安全措施?

  • 是否對可疑人物有警覺並及早通報?

  • 是否有危機應對的標準流程?
    若這些缺乏規劃,或出現明顯疏失,那就是制度上的責任,需要檢討與改進。

3. 屬靈責任:警醒與守望

耶穌說:「你們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馬太福音26:41)教會領袖不是只守屬靈,也要警醒於時代的罪惡與社會變遷,特別是性暴力、精神疾病與治安等社會問題。


二、我們可以怎樣預防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以下是一些可以實際推動的方向:

 1. 強化教會場所安全管理

  • 安裝監視器、門禁系統、照明設備

  • 制定宿舍進出規範,限制非授權人員出入

  • 定期檢視教會場地的安全風險

 2. 建立教會保護政策(Safe Church Policy)

很多教會(特別是海外教會)會制定「保護兒童與弱勢者政策」,包括:

  • 禁止單獨與兒童或女性相處的規定

  • 訓練志工與同工辨識性侵或暴力風險

  • 有明確的舉報與處理流程

 3. 設立安全與關懷小組

讓長執團隊內設立專責小組,定期評估安全、危機管理與心理健康的需求。特別針對教會內住宿者(如短宣、教師、傳道人)應提供支援與定期訪談。

 4. 教導弟兄姊妹辨識風險與互為守望

信仰不該使我們天真,而應使我們更警醒、保護彼此。可以透過主日學、小組課程傳達:

  • 如何保護自己與他人

  • 面對暴力時如何求助、舉報

  • 鼓勵姊妹與弟兄彼此守望


三、從哀傷中回應呼召

聖經說:「要為那不能為自己申冤的人申冤,為孤兒伸冤,為寡婦辯屈。」(以賽亞書1:17)

我們不能只讓這件事成為新聞,而應讓它轉化為更新教會生命與實踐信仰的契機。教會不是一個逃避現實的屬靈堡壘,而應是站在黑暗中發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