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全力將意外發生的機會降到最低—從花蓮縣女老師遇害談起 (中)

當加害人是身心障礙者,而受害人是出於基督徒的愛心接納、幫助對方,卻因此遭遇悲劇,我們要如何教導教會、保護信徒,並持續活出愛心卻不致受害?

這是一場愛與智慧之間的張力。基督徒蒙召「以愛心行事」(弗5:2),卻也被勸勉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10:16)。我們不能因為恐懼而關閉愛的行動,但也不能忽略風險、忽視保護與判斷的需要。


一、愛心不是盲目的:耶穌的愛有界線與智慧

耶穌對每一個破碎者、病者、被社會排斥的人滿有憐憫,但祂的愛並非毫無界線。例如:

  • 耶穌知道人心,也有選擇地交付祂的自己(約翰福音2:24-25)。

  • 他差遣門徒出去傳道時,提醒他們要留心人心的詭詐(太10:16–17),這代表:即使在愛中行事,也需要防備人的罪性與不可預測的行為。

所以,我們教導弟兄姊妹的愛心行動,不應是毫無辨識力的單純,而是有智慧、有規範、有保護的。


二、關於「幫助身心障礙人士」的智慧原則

這次事件提醒我們,在教會或信仰團體中服事身心障礙者時,需要配合更高的敏感度與制度保障。以下是一些實務上的指導原則,可作為教導的基礎:

 1. 永遠不要讓個人單獨與異性身心障礙者相處

即使是出於愛心照顧,**應避免單獨與有認知障礙、溝通障礙、精神病史的人獨處,特別是異性之間。**這不代表我們不信任他們,而是出於雙方的保護。

➤ 教會應該訂定「陪伴與關懷守則」,教導服事者:雙人同工原則,或開放空間陪伴原則

 2. 進行風險評估與背景了解

對於身心障礙人士,教會若有意長期接納或提供服事對象,應該與其家屬或社福單位合作,了解其身心狀況、情緒行為特徵與可能的風險行為。

若已有攻擊行為或性侵犯紀錄者,不應單獨與女性、兒童互動,需特別保護措施。

 3. 服事者需接受專業訓練與督導

許多肢體願意出於愛心去關心弱勢族群,但如果缺乏心理、行為學、安全與危機處理的訓練,反而容易誤判情勢。

  • 教會可以聯繫社工、特教老師、心理師或其他社會資源來進行訓練。

  • 對於特殊個案,必須有資深牧者或社福機構的督導與評估。

 4. 教導肢體:愛心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群體與制度來完成

愛心的表現不是孤立的英雄主義,而是身體的合作。讓愛心有結構、有保護、有智慧,才是健康的屬靈生活。


三、如何幫助信徒理解並接受這樣的平衡?

有些信徒可能會認為「這樣就沒有愛心了」、「我們應該相信主會保護我們」。在教導時,可以用以下方式說明:

 神的保護,常常透過我們的智慧與預備來實現

就像挪亞造方舟、約瑟儲糧,這些都不是對神缺乏信心,而是活出與神同行的智慧

🔍 「謹慎行事,不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以弗所書5:15)

 愛不是對危險的忽視,而是帶著責任的行動

真正的愛會考慮對方、考慮自己的安全,也考慮對整個群體的保護。例如:你不會讓小孩去餵野狼,就算野狼看起來很無害。


 教會要有服事弱勢群體安全指引草案

目的:
本指引旨在協助教會在服事身心障礙者、精神疾病患者、貧困者、獨居長者、婦女與兒童等弱勢群體時,秉持愛心與智慧,建立一套清晰、可執行的安全守則,確保受服事者與服事者皆得到尊重、保護與關懷。


一、服事原則

  1. 愛中有智慧,恩慈中有界線
    服事不是無條件的信任,而是基於尊重、安全與界線的關係建構。

  2. 雙方的尊嚴與安全都重要
    所有服事關係都應建立在「彼此尊重、安全無虞、互不脅迫」的基礎上。

  3. 以團隊為中心,不落單行動
    服事行動應以團隊進行,避免單獨面對高風險互動。

  4. 信心不排斥警醒
    教會要教導信徒:信靠神不等於忽視危險,謹慎行事是屬靈成熟的表現。


二、安全守則(適用於所有服事者)

 1. 不單獨陪伴原則

  • 任何服事對象(特別是異性、兒童、身心障礙者)不得單獨陪伴或訪視,需至少兩位同工陪同。

  • 禁止在關閉空間中與服事對象單獨相處(如辦公室、車內、宿舍等)。

 2. 不觸碰原則

  • 避免肢體接觸(擁抱、牽手等),特別是與異性或有情緒障礙的對象。

  • 若必須協助(如攙扶身體不便者),需事先說明、獲得對方明確同意,並有第三人在場。

 3. 同工必須經過基本訓練與篩選

  • 所有參與服事弱勢群體的志工需接受「服事倫理與安全訓練」。

  • 若對象有潛在攻擊或精神疾病風險,需經由專業人員提供風險評估意見。

 4. 避免過度涉入私人生活

  • 不主動涉入服事對象的金錢、感情或家庭問題。

  • 若察覺對方依賴過深或出現不當情感依附,應主動通報帶領者處理。


三、針對特殊群體的補充規範

A. 服事身心障礙者

  • 服事前應了解其診斷與行為特徵,可與其家人或社福單位配合。

  • 針對曾有暴力、性騷擾或誤解異性界線的行為紀錄者,應避免異性單獨互動。

  • 建議安排同性別、訓練過的同工負責主要陪伴。

B. 服事精神疾病者

  • 禁止服事者進行「趕鬼」或未經授權的心靈輔導,需轉介專業機構。

  • 若對象出現攻擊性或脅迫性語言,應立即中止服事並啟動通報機制。

C. 服事婦女與兒童

  • 與兒童互動需在家長或其他成人監督下進行。

  • 禁止服事人員與青少年或婦女發展私下個人化的訊息互動(如深夜聊天、單獨邀約)。

  • 若對象表現依附、告白或有其他界線不清行為,應記錄並與領袖討論因應。


四、教育與裝備

  1. 每年舉辦1次以上的安全與倫理訓練課程

    • 包含性騷擾防治、界線管理、身心障礙認識、危機處理等主題。

  2. 製作手冊與公開指引,張貼於教會公告處與官網

  3. 對新加入的志工實施服事資格面談與承諾書簽署


五、危機應變與通報機制

  1. 成立「安全與保護小組」

    • 由教會長執、資深牧者與具輔導或社會工作背景者組成。

    • 負責審查個案、提供督導與處理突發事件。

  2. 設立通報管道(例如匿名信箱或專線)

    • 鼓勵會友或服事者在發現不當行為時即時通報。

  3. 配合法律與社福單位合作

    • 若發生性侵、攻擊、自殘等事件,應依程序通報社工、警察或心理專業人員。


六、屬靈教導與文化建造

  1. 教導會眾:愛心與界線並存是神的心意

    • 不因愛而盲目,不因風險而冷淡。

  2. 鼓勵健康的團隊服事文化

    • 服事不應孤軍奮戰,而是靠團隊的互補與支持。

  3. 以恩慈回應風險,以智慧建造關係

    • 不排斥、不論斷弱勢者,但以安全為前提設立保護界線。


七、附錄(可依教會實況補充)

  • 弱勢服事接案紀錄表

  • 同工保密與行為準則承諾書

  • 危機處理流程圖

  • 教會資源與外部轉介名單(社工、醫療、心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