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仰的論辯藝術——保羅如何用修辭說明因信稱義(上)

保羅與古典修辭背景

 保羅的身份與教育背景

  • 保羅是猶太人(便雅憫支派),也是羅馬公民。

  • 他受教於加瑪列門下(徒22:3),精通猶太律法。

  • 在羅馬社會中,他也受過希臘修辭與哲學訓練,會使用蘇格拉底式對話、邏輯辯證(dialectic)和修辭技巧。


 修辭學在古代世界的地位

  • 希臘羅馬世界高度重視「修辭術」(Rhetoric)。

  • 修辭學分為三大類型:
    司法型(Forensic):處理過去事件,如審判(例:羅馬書)
    勸說型(Deliberative):處理未來的行動選擇(例:哥林多前書)
    頌讚型(Epideictic):處理價值陳述或頌讚(例:腓立比書)


保羅書信的修辭架構

 書信格式結構

保羅常依照當時書信格式:

  • 問安(salutation)

  • 感恩(thanksgiving)

  • 主體(body):教義+實踐

  • 結語與問候(closing & benediction)


 常見的修辭架構類型—-但在書信主體中,保羅經常使用以下修辭結構:

修辭策略 定義 & 特色 保羅實例
問答法(erotesis) 連續提問,引導推理 羅4:9-10、羅6:1、加3:2-3
反問法(rhetorical question) 看似發問實為陳述,引起注意或反思 羅3:3「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對比法(antithesis) 二元對立突顯真理 羅8:5-8「隨從肉體的…隨從聖靈的…」
比喻法(metaphor) 用圖像語言傳達抽象真理 林前3:6「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
象徵與記號(symbolism) 轉化具體事物為屬靈意義 割禮為印證(羅4:11)、身體為聖殿(林前6:19)
類比(analogy) 以日常事物解釋屬靈原則 羅5:12「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
引用與詮釋(midrashic use) 引用舊約並重新詮釋 羅4章引用創15:6,重新詮釋稱義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