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的反思—–陳子仁老師

中台院訊257期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祂所行的神蹟,就信了祂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祂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祂知道人心裏所存的(約翰福音2:23-25)。
耶穌最後一次進耶路撒冷一直到受釘、復活,不過短短一個禮拜,卻佔了福音書相當的篇幅。今天將復活節的反思,把焦點放在自己身上:若我們生活在耶穌的時代,是祂周圍的人,讓我們看看歷史時刻的當下,那些人的落落心思,以及心懷意念:


( 一) 群眾
耶路撒冷的群眾,大概算來是整個受難週中曝光率最高的一群了!當耶穌騎著小驢駒,出現在進耶路撒冷的道路上時,群眾向耶穌高聲喊著: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馬可福音11:9)。當耶穌被逮捕、戲弄,押解至彼拉多面前,群眾向彼拉多高聲喊著:把祂釘十字架(馬可福音15:13b)!
群眾並不是發現耶穌是新崛起的政治、宗教明星而吶喊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而是對朝聖者的歡迎,向(作為朝聖隊伍裡眾人之一的)耶穌致敬。也就是說,這個呼喊可以對任何人叫嚷,只要有振興觀光或其他需求的效益就行。
群眾也不是真得發現耶穌是神棍惡霸,或者是真得找著祂在法庭上站立不住的證據才吶喊把祂釘十字架,而是順著大祭司、文士、法利賽人的動員與招募,跟著喊一喊動員者想聽的話、想表達的意見、想造成的效果。也就是說,這個呼喊與表達可以在任何情境對任何人嘶吼,只要場面能達到動員者要的震撼就行
奉耶和華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詩篇118:26a),這句話是在猶太人中是一種崇拜儀式中的呼求,在逾越節都會吟唱,也是一般對於那些因著主名,願意千里前來守逾越節的朝聖者致敬的歡呼。高高在上和散那,意思是惟願在高過諸天之上的天使,來向上帝呼喊:現在拯救。和散那(?σαννά[hōsanna]╱ א נָּ ה עָי שִׁוֹה [hōwō-šî-‘āh nā])意即現在拯救吧!這是遭遇貧窮、災病與苦痛的百姓向他們的君王或上帝求救的呼喊。百姓在這裏的呼喊,實際上是引用詩篇118 篇25 節:耶和華啊!求袮(現在)拯救。這原本是人們在艱困的日子,求拯救、求幫助的呼喊,是受迫害的人民向他們的救主與君王所發出的呼喊,卻已經失去它原來的意義,僅僅是變成一種歡迎與類似萬歲的喝采與呼喊。
把祂釘十字架這句話,是要置人於死地的定罪,更是充滿恨意的咒詛!在羅馬殖民猶大地區的時代,由被殖民者向執政總督彼拉多喊出,是充滿矛盾與諷刺意味的。在兩千年前,被統治者竟然可以對著
統治者指手畫腳、耳提面命,這其間微妙的政治曖昧關係,從聖經的記載可以看出端倪—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路加福音23:12)。
我們是否像群眾一樣,從頭到尾都摸不清楚耶穌的身份:祂是基督還是罪犯、是瘋子還是偉人?當向主歌唱、向祂歡呼、向祂禱祈之時,我們真知道祂是我們的主嗎?我們真的以祂為我們的主嗎?當我們
在神學院裡上課或崇拜,我們的心也在神願意我們在的地方,還是隨著我們的研討、歌唱、歡呼、禱祈—自由著奔放著,而不再歸屬於主,和世人在面對鎂光燈、媒體、明星的時候都會有的狂熱沒差別?


( 二 ) 門徒
傳統認為耶穌在世上有三年半的時間宣教。門徒與耶穌朝夕相處,應當有相當親密的關係。但是,在耶穌受難的過程中,門徒的反應卻有點不堪入目:他們當中有出賣耶穌的猶大—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
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約翰福音 13:2),有刀法欠磨練的彼得:本來要砍大祭司僕人的頭卻砍到耳朵—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
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約翰福音 18:10),有四散奔逃的景象—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馬太福音26:56b),有赤身露體逃跑的畫面—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他卻
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馬可福音 14:51-2),更有當面否認耶穌的場景—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什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
你要三次不認我(路加福音 22:60-1)!

我們的生命中是否曾有這樣的時刻:扮演四散奔逃的門徒的角色?或者扮演否認愛我們、為我們捨命的主的彼得?甚至是扮演猶大,我們出賣了主?耶穌基督不僅是為他們捨命而已,祂花在各別門徒身上的時間與精力更是不用說,但是當危險臨到,看時機不對,黑暗遮蓋大地,他們各人就四散紛飛,各自尋找逃命的路,不禁令我們想到當年耶穌所說的撒種的比喻,這些門徒好像那些「撒在石頭地上的…
只因心裡沒有根,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馬太福音 13:20-21)!
我對於聖經的教訓從小就耳濡目染,但是直到如今真正能實行出來的並不多,最大的原因便是我在關鍵時刻選擇用自己的方法,而不是以神的方法面對選擇:我選擇自己認為不至於在人前丟臉,卻不顧在
神面前丟命的危險;我選擇使自己在人面前站得住腳,卻不管是否在神面前站立不住;我選擇完成、推進我所認為重要的人生目標,延遲、推託神國度的事工計畫;我對自己熱衷的事謹記在心,會向親友一再地耳提面命,忘卻神在我身上所定的旨意:祂要與我親近也要我與祂親近,把神與神國的事丟在一旁…!
當我明知神的道而不去行的時候,便是當著主的面背棄主,便是出賣祂,便是讓祂所為我付出的重價「白白捨去」!無須迴避,這就某些光景下的我們,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腓立比書 3:13)這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對保羅來說,對我來說,都不是一種辯解,而是一種事實的陳述,我們都不以自己為完全人,得著的,可以在講台上教訓人,反而是認清自己
的不足,在神的恩典與憐憫之下,與弟兄姊妹一起勉勵一起成長。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是否也有這樣的時刻呢?是否來到主前、來到聖殿,卻是滿臉的困頓與虧欠呢?你的虧欠是在你努力去做而無法完成的愧疚感,還是明知得做而不做的不安呢?我們不必選擇猶
大以死謝罪的方式—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馬太福音 27:5),但不要忘了彼得痛哭懺悔以後,在聖靈降下之後為主勇敢起來作見證、向眾人傳福音的真正大勇(使徒行傳 2:40-1)。


( 三 ) 彼拉多與宗教領袖
彼拉多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總督而已,透過不同福音書作者的刻畫,呈現出彼拉多不同的性格。
馬太福音裡的彼拉多,事先得到他太太的警告,不要管這義人的事—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馬太福音 27:19);當他做了一個壞的決定之後,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v.24)
—希冀因而歷史紀錄呈現出他是被迫做出這樣的選擇,是無辜而無可指摘的。

馬可福音裡的彼拉多,明知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將耶穌解來—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馬可福音 15:10),
卻在眾人咆哮之下,為了討眾人的喜悅—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v.15),將巴拉巴釋放,鞭打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

路加福音裡的彼拉多,原本與希律有仇,自從交互審問了耶穌的那一天之後,變成了朋友(如前,路加福音 23:12),心裡願意釋放耶穌,也勸解眾人—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v.20),卻無奈眾人的叫喊聲得勝—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v.23),照眾人所求的定案—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v.24)。

約翰福音裡的彼拉多,試圖避免在善與惡之間作一個選擇,他進進出出,一下子進去問耶穌問題,一下子到猶太人這裡(約翰福音18:33, 38),最後將巴拉巴與耶穌同時呈現在眾人面前(v.39),要大家民主地做選擇。
彼拉多在馬太、約翰福音中計較的是自己所呈現出來的中立形象,實際上卻是沒有擔當、懦弱而急於脫罪的嘴臉;彼拉多在馬可、路加福音中則是瞭解是非善惡卻沒有勇氣堅持,將法律公義毫無尊嚴地撇棄在一旁,為博得歡呼與喝采而把耶穌交給眾人!
而宗教領袖呢?祭司長與猶太公會領袖在整個耶穌的一生之中所呈現出來的,處了少數的例外,都是要尋找耶穌的可議之處,甚至尋找假見證要控告耶穌,治死耶穌(馬可福音 14:55)。文士、律法師與
法利賽人則是站在不信的立場,用政治、宗教、神學、哲學等各樣的手段與耶穌辯論,想要在宗教知識與學識上勝過耶穌。


我們是否也曾在面對耶穌與世界的選擇時,在作決定時左右為難?在我們的行事為人中,我們是否討人的歡欣比討神的喜悅更多?或者,你一直在用你的理智、學識尋找耶穌、檢驗信仰,不願意跨出信心的
一步呢?
下定決心,選擇耶穌,選擇對的道路是你所需要的,神所賜的信心將是你最大的力量。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棕樹枝主日(3/28)是一個熱鬧歡慶的紀念,受難節(4/2)是耶穌受難的日子,復活節(4/4)是耶穌復活的紀念。耶穌不是只為愛祂的人受難,更是為恨祂的人受難,不僅於此,祂還為所有人復活了,甚願你我在復活節期當中有深刻的自省。

(轉載自中台院訊25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