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H. Spurgeon was once asked if he could reconcile these two truths to each other. “I wouldn’t try,” he replied; “I never reconcile friends.” Friends?—yes, friends. This is the point that we have to grasp. In the Bible, divine sovereignty and human responsibility are not enemies. They are not uneasy neighbors; they are not in an endless state of cold war with each other. They are friends, and they work 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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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治上層:大宴席的比喻 14﹔16-24
耶穌對他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僕人去對所請的人說: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眾人一口同音的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准我辭了。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准我辭了。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那僕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裡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僕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三明治的核心:14:25-33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If anyone comes to me and does not hate father and mother, wife and children, brothers and sisters—yes, even their own life—such a person cannot be my disciple.)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三明治下層;失味的鹽的比喻 34-35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註解一)第一世紀沒有冰箱冷藏食物,找各種理由推辭,而且是「眾人一口同音的推辭」,真叫一番好意的主人情何以堪。這是客人出於個人意志的拒絕耶穌救贖的恩典(大宴席)
註解二)三明治的核心,是經文重點之中的重點。顯然耶穌很看重人的自由意志。信耶穌像似「蓋一座樓」又像似「打仗」,每個人都需要用理性、自由意志做出正確的抉擇。
註解三)做出抉擇後,就應有基督的樣式,否則會被丟在外面。
註解四)這整個三明治中,有兩個神的主權。一個是註解三)將假門徒丟棄在外的神終極查驗審判,另一個則是,家主主動邀請,被拒絕後,更改賓客的名單,這是神的主權。但是這主權是被動的根據人的反應而來的。
註解五)神的主權VS人的自由意志,不是對立的,是相互補充和制衡的。神的主權(神的愛)讓我們知道這是白白恩典,就當謙卑和感恩。神的主權(神的公義)讓我們懷著敬畏和誠實的心,時時來到他面前做標準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