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文本的原意

  1.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2.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3.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4.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5.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6. 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7.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8.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9.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10.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11. 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12.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  「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這經文重點不在於「多人禱告彼一人禱告有效」。「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重點也不在於鼓吹「兩三人的小型聚會優於個人靈修」。


 

√  解經時,看懂上下文很重要。這段經文是在處理教會內部人的紛爭的。耶穌教導我們處理的步驟(15-17節)是

1,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

2,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

3,告訴教會


√  18-20的主題是告訴我們,當完成15-17的程序後,其餘的事,神會親自接手處理。

 

√  從21節我弟兄得罪我就看得出來,整個主題都還是繞著教會內部人的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