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不會莫名其妙地被鬼附,事出必有因。神賜給人自由意志,人可以自由自在選擇他的方向。可以接近光,也可以去接近黑暗,都憑自己抉擇。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4-5)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傳11:9)
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賽30:21)
耶穌講的浪子的故事,浪子需要自己要下定決心,揮別過去,起身走上正途,這點別人幫不上忙;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15:17-18)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6:12-19)
聖靈 | 邪靈(鬼附) |
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 | 自己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歛財、騙色、轉取名聲) |
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 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
耶穌作你們的主 |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
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 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 |
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 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罪的奴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