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你/妳的對敵—王崇堯老師

(2022/02/28長大神學院校友會講道)
愛你/妳的仇敵,有可能嗎?愛迪生說:「消滅敵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化敵為友。」化敵為友有可能嗎?有人說:可能。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不是已赦免壓迫祂的人,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有人說,不可能。馬克思認為人若打你右邊的臉,左邊也任由他打,是弱者的行為,這種的宗教是鴉片。
1956年,法國哲學界曾針對希特勒納粹的惡行作一個深度的討論。有猶太背景法國哲學家 Jankelevitch說納粹惡行的不合理與愛的全能之間是無法聯結的,所以饒恕是不可能。輕易的饒恕會成為廉價的恩典,使我們忘記這些惡行的邪惡。更重要的是,犯罪的人也未曾請求被害者的赦免,講求赦免是沒有意義的。另外一位法國猶太人哲學家德希達(Derrida) 卻認為去赦免人,並不是建立在有人請求赦免。他說赦免的本質是一種召命(calling) ,赦免無法赦免的罪行才是真正的赦免。他說這樣的赦免是不可能的可能性(the possibility of the impossible) ,如同耶穌基督所說要赦免人就要赦免70個7次,完全的赦免。

今天我們所讀的聖經,耶穌要我們去愛我們的對敵。祂說人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你/妳們不得以惡報惡。主張非暴力的印度聖雄甘地也說過,這個世界若是以眼還眼,這個世界就會瞎眼。羅馬書12章17節保羅說不得以惡報惡,彼得前書3章9節也說:「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 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
美國Auburn神學院聖經學教授Walter Wink,在他的Engaging the Powers書中,以非暴力反抗精神來解釋這段聖經值得參考討論。「若有人打你右邊的臉,左邊的也讓他打」,溫克教授詮釋為是對「人性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主人可以隨意打奴隷右邊的臉,打右邊的臉是一種侮辱,因為左邊的臉沒什麼價值。但是用右手打對方右邊的臉,打的姿勢不對,是很奇怪的。右手若要打對方右邊的瞼,其實是要用手背去打才對。溫克教授認為這主要是要侮辱你。然而,當你/妳將左邊的臉也轉過來給對方打時,對方就打不到你右邊的臉了。其實這是非暴力的抗議,抗議對方不可以一直打我右邊的臉來侮辱我

「有人要告你,拿走你的內衣,外衣也任他拿去。」這是對「經濟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欠人家錢,是要以東西抵押,當然內衣也可以抵押,但外衣就不可以。出埃及記22章26節說:「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什麼睡覺呢?」這是基本生活權,所以拿人的內衣抵押,已經是過份的無情;若是如此,你/妳就將外衣也脫給他/她來表達抗議。偤太文化,看別人沒穿衣是丟臉的事,所以丟臉的,不是沒穿衣的人;是看人沒穿衣的才丟臉。這也如同甘地寫信給美國黑人所說:「1千2百萬黑人不要因為成為奴隷的子孫來覺得羞愧,作奴隷不丟臉,作奴隷的主人才丟臉。」這其實是抗議, 不要壓迫我到連基本生活的衣服都拿去抵押,這是人對你/妳經濟上壓迫的一種非暴力反抗。
「有人勉強你行一里路,就陪他走二里路。」 這是對「政治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羅馬軍人可依照法律要求一般百姓拿他的裝備武器盾牌跟他走一里路,多走一里就是犯法。所以陪軍人多走一里其實也是一種抗議,對強權壓迫的抗議,是非暴力的反抗。總結來說,用手背打人右臉是一種侮辱,討錢討到別人的外衣是無情,強迫人與你行路是壓迫。

因此,耶穌在此講的並非順服,反而是非暴力的反抗。左臉轉向給人,是為保護我的右臉,保護我的尊嚴,來抵抗人性的侮辱。將外衣脫掉給人是抗議無情,是為維護我的基本生活,來抵抗經濟的壓迫。與人行二里路是要讓對方知道強權是犯法的,讓對方知道不對以抵抗壓迫,這是非暴力的反抗。這樣說來,以非暴力的反抗來喚醒對方的良知,來改變壓迫的情境,才是愛對敵人的真諦。如同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金恩牧師所說:「非暴力的反抗,不是尋求方法打敗對方;是尋求可能性嬴得對方的友誼,喚醒對方的良心。」甚至非暴力反抗的本質是「甘願接受對方加在個人身上的苦楚,也不會去報復。」因為非暴力的反抗是確信這個世界會站在上帝的公義這邊。

2012年,紀念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 23週年時,已經信耶穌的民運人士柴玲在<基督日報>寫一篇文章如下:「當我們的內心充滿和平與寬恕時,我們在一個很小的程度上反應出耶穌對整個人類的巨大寬恕。我也知道當我們在天安門前,面對坦克機槍而決定不放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時候,我們早已選擇了寬恕。我更知道只有當我們真正寬恕時,持久的和平才會到來。」另二位民運人士王丹與吾爾開希持不同意見,王丹認為在殺人者還沒有任何懺悔、道歉,甚至還在繼續殺人的時候,只要求被害方的原諒,對六四的死難者是很大的不公平。同樣,吾爾開希也認為寬恕和諒解是在正義、是非釐清之後,這是罪人祈求寬恕之時應有的態度,這不僅是宗教價值也是普世價值。
柴玲回應說很多朋友誤解寬恕只能在對方懺悔後才能給予,在對方被公義擊敗時才能施捨。但耶穌做的恰是反文化、反感情地,耶穌在他們還沒有認罪,甚至還在傷害他的時候,就已經祈禱天父原諒了他們。他完全沒有必要這麼作,但他不但做了,而且是在自己最痛苦的時候作了,他也要求他的門徒這樣作:愛你的仇敵!

安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人的處境>說:「停止痛苦記憶的方法就是赦免的力量。」沒有赦免,我們就無法從以前行為的後果解放出來,我們永遠成為以前行為後果的犧牲者。報復是重複前一個行為所造成後果,而赦免才能從報復的循環中解放出來。不夠安娜鄂蘭也說我們總要記取歷史事實,這樣通過赦免這種創造性的神蹟,才能使我們的痛苦記憶得著治療。愛我們的仇敵,在信仰生活的實踐是不容易的,反而去愛我們的鄰舍是可做到的,也許我們應該從「愛我們的鄰舍」,有一天有可能可以體會愛仇敵是「不可能的可能」。
中國人民大學丁子霖教授,她的兒子在六四天安門事件被子彈打死。2001年,她聯合所有受害者的母親勇敢站出來,公開發表一封信函。信函說著:「我們已不再是愚昧、麻木的一群,也不再是怨天尤人的哭泣者。我們既然己經站起,就絕不再躺下。我們蒙受深重的苦難,但這苦難沈積在我們的心底,己不再是牙眼相報的偏狹與仇恨,而是對道義與責任的一種承擔。今天,我們將這種愛視為一種責任,希望以此來呼喚人們的良知,來化解人與人之間的猜疑和仇恨,來改變至今仍遺留在我們頭腦裡對生命及人的價值的漠視。」

又說:「我們相信,這種來自生命源頭的愛是偉大的。它作為一種責任,將使我們變的更堅強、更智慧;也將使我們的世界變的更理智、更富有人性,從而更有效地制止暴行與殺戮。」在正義的追討程中,這些天安門受苦的母親們仍感受到生命中愛的責任,而不是仇恨報復。但這些母親們也說這樣的愛不等於寬恕,因為中共政權未曾對犯下反人類罪行道歉,甚至對維權、異議人士(到今天反送中香港民眾)進行更嚴厲的迫害。這些母親們堅定地說:「愛的責任使我們盡可能聯合更多的人來,更有效地制止暴力和殺戮。
今天228是我們台灣人的「國殤日」,紀念1947年2月28日起,被中國軍隊所屠殺的眾多台灣人民。今天我們舉行紀念活動的重大意義不在於「報復」,而是在於能否知道事實真相、及進行「修復性正義」;也在此過程中記取教訓,衍生寬容,形塑作為一種台灣人的靈魂精神,在往後的日子,致力於公義和平新社會的重建,讓我們世代子孫免於戰爭、仇恨的恐懼。 這幾年來,政府與民間社會多多少少有在進行「修復性正義」,可惜唯獨台灣的教會沒有。

德國神學家莫特曼曾受邀來台灣演講,知悉台灣也有類似納粹暴行的「228」事件後,提出台灣教會應可像德國教會,發展出一個具有「修復式正義」的「祭祖文化」,從祭祀祖先來引入「懺悔」與「和解」的紀念禮儀。基於德國二次大戰的納粹經驗,莫特曼認為現今的德國,一群人背負著祖先屠殺人類的罪惡指責;另外一群人深受集中營苦難、毒氣室迫害的陰影所折磨。莫特曼說納粹頭目Bormann的兒子成為神職人員,為父親贖罪並到剛果隱姓埋名就是最好例子。這種將先人殘缺不全、迫害他/她人的罪行,納入現今我們生命的反省,經由「懺悔」罪行與「紀念」為義受到逼迫的人們,才能營造「和解」,使「罪責」與「折磨」的回憶得到醫治。
幾年前代表南神到美國台灣人教會募款。在紐約時,特別造訪世貿雙塔遺址。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人來此哀悼九一一事件受難者。然而,在此世貿雙塔遺址的憑弔中,我們看到什麼?我們記得什麼?除了哀悼外,我們可否想像一個更好的未來? 這個更好的未來是族群和解、而且在和解的同時,公平正義也要實踐。

228挑戰著台灣人的靈魂,如何讓公義來成全和平或和解,也許是不可能的可能,但228確實考驗著台灣人的智慧,如何在是非、正義原則的堅持中,以愛化解怨恨,在向全世界的人見證台灣人是有骨氣、靈魂的人的同時也懂得赦免,如愛默生(Emerson)的詩所說:
戰勝的人,他/她在地上畫一個圓圈,
把我關在外面,說我是異教徒、背叛者;
愛心使我有勝過他/她的智慧,
我又畫了一個大圓圈,把他/她也圈在裡面
可能是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