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廿四—李文耀(爾道自建系列)

只要存著無虧的良心

經文:徒廿四 1-27 1 過了五天,亞拿尼亞大祭司、幾個長老和一個叫帖土羅的律師下來,向總督控告保羅。2 保羅一被傳來,帖土羅就開始控告他, 說:「腓力斯大人,我們因你得以享受國泰民安,並且這一國的弊病,因著你的遠見得以改革。3 我們隨時隨地都滿心感激不盡。4 為了不敢耽擱你太久,我只求你寬容一下,聽我們說幾句話。5 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所有的猶太人作亂的人, 又是拿撒勒教派裏的一個頭目。6 他甚至連聖殿也要污穢,我們就 把他捉拿了。8 你自己審問他,就可以知道我們所控告他的一切事 了。」9 眾猶太人也隨著控告他,說:「這些事情確是這樣。」 10 總督示意叫保羅說話,保羅就回答:「我知道你在本國作法官多 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申辯。11 你查問就可以知道,從我上耶路撒 冷去禮拜到今日不過十二天。12 他們並沒有看見我在聖殿裏跟人辯論,或在會堂裏、在城裏煽動群眾。13 也不能對你證實他們現在所控告我的事。14 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我正按著他們所稱為 異端的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和先知書上所記載的一切。15 我對神存著這些人自己也接受的盼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 都要復活。16 因此,我勉勵自己,對神對人,時常存著無虧的良 心。17 過了幾年,我帶著賙濟本國的捐項和供物上去。18 正獻的 時候,他們看見我在聖殿裏已經潔淨了,並沒有聚眾,也沒有吵 嚷,19 惟有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他們若有控告我的事,應當 到你面前來告我。20 不然,讓這些人自己說,他們看出我站在議會 前的時候,有甚麼不對的地方。21 縱然有,也不過是為了一句話, 就是我站在他們中間喊說:『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是為了死人 復活。』」 22 腓力斯本是詳細認識這道,就拖延他們,說:「且等呂西亞千夫 長下來,我再審判你們的案。」23 於是他下令百夫長看守保羅,要從寬待他,不可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 24 過了幾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猶太女子土西拉一同來到,就叫保羅 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事。25 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害怕起來,就回答:「你暫且去吧!等我有機會時再來 叫你。」26 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銀錢,所以屢次叫他來,和他談 論。27 過了兩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把保羅留在監裏。


保羅在幾百個士兵保護之下來到凱撒利亞,因要等候控告他的人前 來,就暫時被拘留在希律的衙門裏。腓力斯總督看過千夫長呈上的公文,應該知道保羅是無辜的,根本沒有甚麼該死或該監禁的罪名 (徒廿三 29)。不過,腓力斯也想聽聽猶太人的控告所為何事。為 此,猶太人領袖特別請了一叫帖士羅(Tertullus)的律師,向總督控告保羅。這個律師相當聰明,知道總督最關心民生和治安的問題,就把控告的焦點轉移到社會動亂之上,指責保羅藉傳教活動鼓勵普天 下所有的猶太人作亂,如同瘟疫一般(徒廿四 5)。


學者指出,腓力斯在任期間並非國泰民安,貪污舞弊與社會暴亂是常見的事情。然而為了討好腓力斯,帖士羅竟說出:「腓力斯大人,我們因你得以享受國泰民安,並且這一國的弊病,因著你的遠見得以改革。」(徒廿 四 2) 藉著恭維的態度來取悅對方,令自己的訴訟更有利,其實是一個相當普遍的做法,本身沒有甚麼對與不對。不過,把保羅抹黑 成一個作亂的煽動者,那就荒天下之大謬,完全沒有事實的根據。


腓力斯聽完帖士羅的奉承與控告後,就示意叫保羅說話。 在申辯中,保羅重申自己並沒有在聖殿裏跟人辯論,或在會堂裏、 在城裏煽動群眾(徒廿四 12)。就著控告的事,猶太人根本拿不出證 據來。此外,保羅藉著這個機會澄清自己是一個事奉上帝的人,到處去是為了傳講死人復活的信息而已(徒廿四 15,21),只是有些猶 太人把這個叫人得盼望的信息視為異端的道,就向他作出誣告(徒廿 四 14);然而,這個關於死人復活的道既合乎律法和先知書上記載 的一切,也不會在城裏引發動亂,問題出自那些誣告的人身上,是他們在背後製造事端,引起糾紛。腓力斯聽完控辯雙方的陳詞之 後,就想到一個拖延的辦法,說要等呂西亞千夫長下來再進行審判。


想不到此案一拖就拖了兩年時間(徒廿四 27)。 期間,保羅受到腓力斯寬待,可得到親友的供給之餘,並且有機會向總督和他的夫人講論基督耶穌的事,特別談及公義、節制和將來 的審判,或許這是在位者最需要聽到的信息(徒廿四 24-25)。可惜, 腓力斯在屢次聽到基督的信息後始終不肯悔改,還指望保羅送他銀錢。要真正使一個地方國泰民安,在位者需要知道自己在將來也要面對上帝的審判,才懂得憑公義和用節制的態度(譬如限制自己的權 力)去待人處事。保羅提醒自己,也教導在場的人(包括腓力斯),面 向著上帝和眾人,我們總要時常存著無虧的良心(徒廿四 16)。


只要 存著無虧的良心(a blameless conscience),就算是面對不公義的審 判,人也可從容面對,因為知道將來必有審判、公義彰顯與死人復 活。


思考: 通過這段經文,路加對在位者有何提醒和勸勉?手握大權的人應當怎樣運用權柄?基督徒行事為人除了跟從聖經的教導,也要按著無虧的良心,甚麼是「無虧的良心」?面對不公義的審判,保羅的勇氣和盼望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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