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徒可以吃拜過的東西嗎?

文章出處: 濟南教會信仰問答


吃拜過的東西而引起的問題,曾經在哥林多教會發生過。當時的哥林多教會處在異教社會,而且信徒中為數不少的人是從異教徒改變過來的,信主以後繼續處在異教社會中生活,難免會吃到拜過的東西。因而教會裡引起因吃拜過的東西的爭論。


接觸而變成不潔淨,所以不可吃。對這問題,保羅勸誡說:「你們要遠離拜偶像的事,」

他又說:「那些吃過祭物的,就跟祭祀有了關係。」

他有進一步解釋:「我是說,那獻在異教祭祀上的祭物是獻給鬼,不是獻給上帝。我不願意你們跟鬼同夥。」所以保羅反對人吃拜過的東西。


對那些主張:「我們有自由作任何事的人。」他說:「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會幫助人。」關於幫助人,他提醒說:「每一個人都不應該為自己的利益著想,而應該關心別人的利益。」

關心別人的利益是保羅提醒我們的一個重要立場。


至於吃拜過祭偶像的東西,他說:「肉市場上所賣的,你們都可以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查問什麼。因為聖經上說:『地上和其中的萬物都屬於主。』

他再說:「如果有不信主的人請你們吃飯,你們也願意去,那麼,你們只管吃桌上所擺的東西,不必為良心的緣故猶豫。但是,如果有人告訴你們,說那些食物是祭過偶像的,你們就為了所告訴你們的人,也是為了良心的緣故,不要吃這食物!」他叫我們不要因為自由的自由而傷害到別人。


的立場開放,吃不吃,人自己可以決定。但,有一個最重要的立場:「你們無論做什麼,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林前10:31)

愛是最高的原則,以造就人不傷害人為實際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