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保羅書信,你該知道的一些事(四)

1,保羅自傳。除了使徒行傳外,加拉太書有最詳實的保羅自述

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獨往亞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色

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至於別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沒有看見。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神。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加1:13-2:14)

腓立比書中,也有一處是保羅的自述

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3:5-7)

羅馬書中,除了保羅的自述(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羅11:1)),還透露出保羅的媽媽和一些信主的親戚

「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詹姆士王譯本:Salute Rufus chosen in the Lord, and his mother and mine

「又問我親屬與我一同坐監的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安。他們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裡。」(羅16:7)

「又問我親屬希羅天安。問拿其數家在主裡的人安。」(羅16:11)

「與我同工的提摩太,和我的親屬路求,耶孫,所西巴德,問你們安。」(羅16:21)

2,

加拉太書 希伯來書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you have fallen from grace.(加五4)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fall short of the grace of God(來十二15)
「義人必因信得生」(加三11) 「義人必因信得生」(來十38)
兩本書都稱猶太教為小學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加四3)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加四9)

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來五12)。

 

3,新約聖經共有5處,用小學 στοιχεῖα (the elements) 來指涉猶太教。

  1. 加4: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στοιχεῖα 之下,也是如此。
  2. 加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 στοιχεῖα,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3. 西2:8 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στοιχεῖα就 把你們擄去。
  4. 西2:20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στοιχεῖα, 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5. 來5:12 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στοιχεῖα的 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 the first principles

4,保羅建立的初代教會,一開始就有假使徒、假弟兄、虛假的奇事、假冒的、假誓、等等許多假的元素滲透進來,那麼現代教會能倖免這些假冒的嗎

  1. 羅12:9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2. 林前9:2 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裡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3. 林後11:4 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或者另得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得過的;你們容讓他也就罷了。
  4. 林後11:13 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
  5. 林後11:26 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6. 加2: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
  7. 加2: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8. 腓1:18 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
  9. 帖後2:2 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或作:就)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
  10. 帖後2:9 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
  11. 提前1:10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12. 提前4:2 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

5,

“猶太律法主義者”是接受了基督信仰的猶太人,但要求歸信了基督的外邦人遵守舊約中的某些規例和儀式,特別是割禮。他們這樣做可能希望避開猶太教中狂烈分子的逼迫(加六12),因為後者強烈反對平等對待猶太人和外邦人,兄弟相稱,反對保羅所極力傳講的“基督耶穌裡的自由”(加二4)。

“猶太律法主義者”說保羅並不是真使徒。他所以不要信徒守律法,是為了討好外邦人來接受他所傳的福音。

保羅寫這加拉太書時,加拉太各地的教會正面臨兩種危機:一是信仰上偏離純正福音,一是行為上偏離真道。有些從耶路撒冷來的人在這些保羅建立的外邦人的教會裡,“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一7)。他們說,救贖之功雖來自基督,要得救仍須靠行為。歸信不久的加拉太人對這種被稱為“猶太律法主義”的教訓已開始接受(一6;三1),回到“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的奴僕的軛的挾制中(四10)。

保羅對這種用行律法來“攪擾”基督救恩的“別的福音”大加撻伐,指出摩西律法在西奈山頒佈前430年,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已憑信心稱義。他要信徒明白靈命的成長的大能。只有聖靈住在人裡頭,能靠聖靈行事,生命才能真的豐盛,得享永生(五25;六8)。

保羅在加拉太書中重要的四大議題

主題 解釋 重點
律法 一群猶太籍教師堅持非猶太籍的信徒必須遵守猶太律法和傳統的規矩。他們認為除了相信耶穌之外還要靠遵守摩西律法(特別強調的是割禮,因這是立約的記號),才可以得救。保羅反對他們的說法,指出律法不能拯救任何人。 我們不能靠遵守舊約律法甚至十誡而得救。律法指出我們有需要尋求神的赦免。基督為我們滿足了律法的要求。我們必須轉向基督耶穌才能得拯救,惟有祂才使我們與神和好。
信心 我們是靠著神的恩典,才免去祂的審判和罪罰。我們因信靠祂而得著拯救,再沒有別的附帶條件。成為基督徒絕對不是靠我們主動爭取、智慧的選擇或是良好的品德,我們惟有相信神才能與祂和好。 神接納你,只因為你相信基督,你絕不可歪曲這真理,也不可為它加添甚麼。我們是因信蒙拯救(因信稱義)。我們絕不是因為甚麼好行為而得救,而是因信得救。你是否完全相信基督呢?惟有祂能赦免你,使你與神恢復關係。
自由 加拉太書是我們基督徒自由的憲章。我們不是在猶太律法和傳統的轄制之下,也不受耶路撒冷的權威所約束。相信基督使我們從罪中得釋放,我們不需再靠遵守律法來討神喜悅。 我們在基督裡是自由的,而這自由是一種特權。這不是說我們從此可以任意妄為,不用順服基督,而是可以自由地服事復活的基督。讓我們運用自己的自由來愛和服事人,而非濫用它來犯罪
聖靈 我們是因聖靈的工作而成為基督徒的。祂賜我們新生命,甚至我們的信心也是祂的禮物。聖靈教導、指引、帥領我們,又賜我們能力。祂除去私欲對我們的轄制,給與我們愛心、喜樂、和平、和許多奇妙的轉變。 當聖靈引導我們時,祂便會在我們生命中結出祂的果子來。正如我們是因信獲拯救,而非靠個人的努力,我們也是因信而得到成長。因著信心,我們可以有聖靈住在心裡,幫助我們為基督而活。讓我們跟從聖靈的引導來順服基督。

6,

加拉太書為羅馬書之縮本。二書相同之點甚多,如加拉太書3:6與羅馬書4章,加拉太書4:4-7與羅馬書8:l5-17,加拉太書3:11與羅馬書3:20,加拉太書2:20與羅馬書6:6-8等。

 

加拉太書 羅馬書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加3:6)與羅馬書4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

  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
  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3.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5.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加拉太書4:4-7

  1.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2.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3.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羅馬書8:l5-17

  1.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2.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3.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加拉太書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馬書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加拉太書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羅馬書6:6-8等。

 

  1.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2.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