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賜」(charisma, gift)、「 職分」(diakonia, ministry)、「工作果效」(energema, working)的三個層面。
和合本聖經將十二1的「屬靈的(pneumatikon)」 翻譯為「屬靈的『恩賜』」;這「恩賜」翻譯的添加,容易讓我們誤以爲林前12-14章只談及「恩賜」。
但保羅在林前十二4-11 的補充,就用了三個層次的架構,談及「恩賜」(charisma, gift)、「 職分」(diakonia, ministry)、「工作果效」(energema, working)的三個層面。
保羅在 12-14 章談及的内容比「屬靈的恩賜」寬;保羅不單談及「恩賜、崗位、能力、分工、果效」;更多次用「一個身體、衆多肢體」的比喻,去提醒我們要注意比「恩賜、崗位、能力、分工、果效和『所謂的成就』」更重要、更大的大原則。
保羅介紹這三個層面時,分別用了「同一位聖靈」(the same Spirit)、「同一位主」(the same Lord)、「同一位神」(the same God)的表達。這是要提醒我們:「我們能重生、能參與事奉,能有事奉的能力、恩賜、崗位、果子和成就,全是神的恩典。」
此外,保羅在談及這三種層面時,都加上「不同」(diaireseis, different kinds) 這表達,是要提醒我們:「我們是互爲不同類型的肢體,有不同類型的恩賜、崗位、能力和成就,卻屬於一個身體!一切的恩賜、崗位和成效都是爲了彼此造就,造就教會,不是讓我們分門別類,自我驕傲。」並且,「『我們的身份、生命和心腸』(Our Idendity, Being, and Attitude)比『我們的能力、崗位、恩賜、成就』(Our Ability, Position, Gift and Achievement)更爲重要。」
嚴格上「恩賜」(charisma, gifts)一詞,是在第12:4節才出現,在12章出現五次之多,但卻沒有再在13-16章出現;出現時都是複數(charismata, gifts)。
保羅提醒我們:不是要關注我們個人擁有了什麽「獨特、厲害的『某一』恩賜」;而是要關注,神賜給神的教會「許多許多不同的恩賜」,為要造就衆人,建立神的教會,造福萬民。
特別在12章末,保羅引入了「更大的衆恩賜」的概念;隨後在13章就談及信望愛,特別是大篇幅帶出「有愛的必須性」和「愛的重要性」。
「職分」( diakonia, ministry)在保羅書信出現21次之多,可翻譯為「職分、服侍、崗位、職事」等。在羅 11:13,保羅說:「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職分』」。最為我們熟悉的是以弗所書的名句:「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版權屬建道神學院所有 體。」(弗 4:12)
保羅被賜予「外邦人的使徒」的「職分」,不是因爲他特別好或優秀,而是當他仍是逼迫教會的「罪魁」的時候,主耶穌白白賜給他這職分。有什麽可誇呢?全是主所賜的!我們更要清楚聖靈的目標:「給每一個人聖靈的彰顯,是爲了共同的益處。」
「工作果效」(energema, working)可翻譯為「工作、果效、運行」(a working, an effect, operation)。神在某些僕人的努力事奉中,有奇妙大能的同行和奇妙的果效,這些是要我們自誇嗎?不是!是聖靈隨自己意思和主權給我們的!就如保羅剛到哥林多時,「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2:3),但神賜給他奇妙豐厚的傳福音果子。全是神所賜的!無人能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