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教會,信徒多以「使徒、先知、老師」為首要的崗位和職分,但不可能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使徒、先知、老師」。隨後,保羅再列出五個「恩賜和功能」。有意思的是,在談及「方言」這部分,保羅是用了「說不同種類的方言」(different kinds of tongues)來形容。明顯的提醒是:就如使徒行傳第二章一樣,若神給我們向不同民族傳福音的恩賜,我們就要追求不同的方言,並且是能翻出來的方言。
在14:3-4節,保羅特別對比「先知講道」和「說方言」的兩種屬靈恩賜。「先知講道」是造就教會的,「說方言」是造就自己的,高下立判!正如在39節的總結一樣,保羅看「能造就個人屬靈生命的方言」是一種屬靈恩賜,不需要禁止,但在衆人聚會的場合,就必須被翻出來!
總意是要提醒我們,若我們追求屬靈恩賜,就要追求真正能造就衆人和教會的恩賜。 「更強」一詞的希臘文(meizon, greater),我們可以翻譯這為「更大」!
對比能否造就「更多人」的大原則後,保羅帶出結論:「先知講道」的恩賜對比「說方言」的恩賜,是「更大、更重要」的恩賜。所以保羅總結:「因為說方言的,若不被翻譯出來,使教會得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它更大、更強、更重要了。」
在早期教會聖靈降臨的時候,聖經所談及的「方言」是:各地的人能聽見、能明白的各地的語言,各地的「鄉談」,各地的「家鄉話」!這些「能讓人明白的方言」,這些特別的恩賜,不單能造就人,也能幫助我們傳福音,也印證了新時代的來臨。 但似乎在早期教會的後期,有一個新發展,就是漸漸流行一種「不能被翻譯出來」的「方言式的聲音」。
部分信徒,帶著爭議,非常仰望、高舉和大力追求這些「不能」或「沒有」被翻譯出來的聲音或方言。這種新發展,讓早期教會,特別是保羅開荒創立的哥林多教會帶來頗大的混亂、困擾和爭議。對喜歡這追求的信徒和領袖來説,他們認爲這些追求對自己的靈性有幫助,甚至可能高調地說,這是某些「天使的話語」(參林前13:1)!
面對這種混亂和屬靈的自誇,保羅用了12-14章去處理。 在6-12 節這段,保羅帶出一個類比和一個重要的結論。保羅用簫、琴、號角的例子指出:連沒有語言的聲音,我們彈奏和吹奏時,都會有高低、大小音去帶出不同的表達,去帶出意思和情感,若不能帶出意思的「所謂的方言」,對他人來説,是無用之物。保羅嚴厲地,稱之為「向空氣說話」!挑戰他們說:這些「對人有甚麼益處呢?」
甚至,保羅謙卑地用自己作例子,若自己在聚會中發出人們不能明白的「所謂的方言」,別人就會以爲他是「未開化的人」、「化外之人」。這詞的希臘字(barbaros)可翻譯為「野蠻人」(barbarian)。保羅警告那些過分追求不能造就教會的恩賜的信徒和領袖:「若你們的聚會充滿不能翻出來、沒有意思、不能造就人的方言。你們所做的,只是『向空氣説話』!『對別人沒有益處』!人們容易看你們是很怪的人,是『野蠻人』!教會不單不能被造就,更容易被外人看不起和誤會!」
保羅在提醒信徒不要有錯誤的屬靈追求態度時,他的表達非常謹慎。他沒有全盤否定追求方言,但要求追求說方言的人,必須同步追求「能翻譯」方言出來!林前14:13的直譯是「所以,那些說方言的人,讓他禱告,讓他能翻譯出來。」嚴格上,這節不是要我們追求翻譯方言的恩賜,而是說,當「所謂的方言」是未被翻譯時,我們就不能說「阿們」,不能說「同意」!
因爲外人完全不知道他們所說的,是合乎神心意否?或是内容合真理否?所以,不能讓理智明白的方言,是沒有什麽公衆的功能和價值的! 「理智、悟性」一詞是這段的重要用詞(希臘文是nous,英文一般翻譯為mind,中文可翻譯為「理智、悟性、思想」)!
在14:14-19節這段,保羅用了三個「靈」 (spirit),對比了四個「理智、悟性、思想」(mind)。保羅要帶出的是:凡自誇「屬靈」的人,凡重視「靈」的人,他們公開「禱告、歌唱、祝福和感恩」時,必須有讓人明白的表達,就是有「理智」的表達!沒有「理智」的表達,在公衆聚會,沒有位置!因爲其他人不能明白,不能說「阿們」,不能說「同意」,不能說「誠心所願」!
保羅更用了「五句」對比「一萬句」這極懸殊的對比。保羅嚴肅地提醒我們:不能讓人用理智明白的「所謂的方言」,是兩千倍不及「五句」能讓人明白的造就的話。過分追求「不能被翻出來的方言」的人,實在走錯了路!走歪了! 在20節,保羅再强化這觀念,用了相同的希臘字(phren)兩次。
這詞在和合本翻譯為「心志」,在新譯本為「思想」,在呂振中譯本為「見識」;在英語譯本多翻譯為 “understanding”(理解)或“thinking”(思考)。
保羅進一步提醒我們:我們的理智和思考,要像大人一般;在我們的事奉和信仰生活裏,要有理解、理智,不能盲目和無知,像孩童一樣。很有意思的是,保羅留下一句名言:「在惡事上要作小孩子(paidion; child),在思想上總要作大人。」耶穌曾留下教導:「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paidion; child)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 可能有些人曲解耶穌的教導,看這是讓我們可以放棄「要理解、要分辨」的責任。
所以,保羅說,在邪惡的事情,我們可以無知像小孩,因爲這代表我們沒有參與各種奸狡的邪惡!但在「要理解、要分辨」的責任上,我們卻無可推卸,要有大人般成熟能分辨的思考!否則,我們就會淪落到賽28:11-12所描寫的咒詛:我們會被我們不懂得他們說什麽語言和内容的人欺負和欺騙!
14:22節,保羅首先指出:「說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記號、標記』!」在聖靈降臨的日子,從「帕提亞人」到「羅馬來的客旅」等許多不同地方的人,都聽到使徒們説出他們不同的「鄉談、家鄉話」。在和合本,使徒行傳第二章出現了三次「鄉談」的翻譯(兩次是用dialektos (dialect),一次是用glossa (tongue)去表達不同地方的「家鄉話」這翻譯),保羅在22節提醒哥林多教會,神用「方言」原來的目的,是向「不信的人」作記號!
所以,我們若真有早期教會的「方言」恩賜,就應該是別族能聽懂的語言,也是能翻出來的語言。所以,在聚會中,若有人聲稱他領受了「方言」的恩賜,就應翻出相關的「家鄉話、地方語言」的内容,好讓我們一起讚嘆神奇妙的工作!否則,這些聲稱是「神賜的方言」,卻無人能聽懂内容是什麽!這就會變成為絆倒人的炫耀!
用保羅的表達:其他「不信的人」會以爲我們是瘋了!以爲我們是不能自控,發出怪異的聲音。保羅的一大原則:方言在聚會中,必須被翻譯出來;否則,就不要說! 並且保羅再一次高舉「作先知講道」的恩賜。好的恩賜,就是能讓人聽懂,能造就人。
所以,保羅祈求我們「所有人都作先知講道」:若我們每一個人都能按照聖經的真理,按照神帶領的預言,説出造就和提醒人的話,那時,當「有不信的或是不懂方言的人進來」,他們就會被這些話「勸戒、審問、讓他們扎心」!讓他們悔改歸主,將臉伏地,敬拜神,宣告說:「神真的是在你們中間了。」
所以,爲了造就信徒,爲了傳福音,我們在聚會裏的分享都應該用能理解的語言去表達!若真有方言的恩賜,就應該配搭能翻出來的恩賜,這樣才證明這恩賜是出於神!因爲唯獨被翻出來的方言,才能讓人明白,才能造就人,造就教會!
保羅在這再重複三個重要的屬靈原則:一、好的屬靈恩賜必須能造就人!二、「作先知講道」的恩賜比「說方言」的恩賜重要!三、若要在聚會中「說方言」,就必須要翻譯出來;讓其他人能審視、分辨、認同或不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