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深入解釋耶穌的人子稱號(Son of Man)如何與以賽亞書 52–53 的「僕人之歌」交錯、整合、重新定義。並引用所提供學術資料中的方向(尤其 Burkett 關於人子稱號的發展分析,)。
一句話總結
耶穌是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將「但以理的人子」的榮耀形象與「以賽亞受苦僕人」的犧牲形象合二為一的人。這個組合在耶穌之前從未出現過,這也是祂自我理解及初代教會基督論的核心創新之一。
一、 背景:兩個原本獨立的彌賽亞傳統
1. 但以理 7 的「人子」:榮耀的天上君王
「駕著天雲而來」,受亙古常在者賜予權柄、榮耀、國度,末世審判者,天上身分、得勝、王權,這形象本身沒有「受苦」的成分。
2. 以賽亞 52–53 的「耶和華僕人」:受苦、替死、贖罪
「無佳形美容」,「被藐視、被人厭棄」,「擔當我們的憂患」,「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死亡與代贖是核心,上帝藉著受苦僕人拯救罪人。 在猶太傳統中,受苦僕人並非必然等同彌賽亞。
重要觀察:
在公元前的猶太思想裡,「人子」=榮耀;「僕人」=受苦。兩者不相交,不重疊,不合一。新約學者 Delbert Burkett 指出:耶穌式的人子概念,結合了受苦僕人的道路與但以理 7 的榮耀,這是前所未見的神學創造。
二、 耶穌如何把兩條傳統交錯?三重策略
1. 耶穌用「人子」講自己的受苦,語言直接取自以賽亞 53
最清楚的例子:
馬可福音 10:45(耶穌對「人子」的定義)
「人子來…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這句話的每一個核心詞語都意識形態地引用賽 53:
| 馬可 10:45 | 以賽亞 53 |
|---|---|
| 人子捨命 | 祂捨命(53:12) |
| 多人的贖價 | 擔當多人的罪(53:11–12) |
| 被交出 | 祂像羊被牽去宰殺(53:7) |
耶穌明確把「人子」放進「受苦僕人」的框架。
2. 受苦預言中,「人子」=賽 53 的受苦者
例如:馬可 8:31「人子 必須 受許多苦…被殺…」,這「必須」(dei)是神計畫語言,對應賽 53 的「耶和華的旨意」。
馬太 26:28(最後的晚餐)「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背景仍是賽 53:12 的「祂擔當多人的罪」。這些經文中,耶穌不用「僕人」自稱,而用「人子」承受「僕人的使命」。
3. 榮耀預言中,「人子」=但以理 7 的榮耀王
例如:太 26:64「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這完全是但以理 7:13–14 的語言。
三、 耶穌的革命性創造:
受苦 → 榮耀 的單一路徑
我們可以用一條線描繪耶穌對「人子」的整合:受苦僕人(賽 53) → 復活與升天 → 榮耀人子(但 7)。這不是兩個人物,而是一位人子,一條道路。初代教會回頭詮釋時(如腓立比書 2 章)也呈現同樣模式:降卑、受死(賽 53),超然高舉、作萬有之主(但 7)。這種「受苦 → 榮耀」的結構,就是耶穌基督論的核心。
四、 新約文本如何呈現這個交錯?
在受苦敘事中,耶穌引用賽 53:
- 赦罪的語言(可 2:10)
- 捨命與贖罪(可 10:45)
- 受苦與必須之語(可 8:31)
- 最後晚餐的立約之血(太 26:28)
- 「他被列在罪犯之中」(可 15:28 ≈ 賽 53:12)
在末世榮耀中,耶穌引用但 7:
- 駕雲降臨
- 人子審判萬國
- 國度永遠長存
- 坐在神右邊
這些段落中,耶穌從不使用「僕人」稱號,因為「僕人」與「榮耀」在舊約中並不相連。但祂卻能用人子橫跨「受苦」與「榮耀」兩大領域。
五、 為何只有「人子」能承接這兩個傳統?
學者(包括 Burkett、Holladay、Carson & Moo)認為:「人子」的模糊性使耶穌能自由重新定義,不像「彌賽亞」或「大衛子孫」那樣充滿政治期待。因此:用「人子」講受苦 → 不會被政治革命派誤解,用「人子」講榮耀 → 仍保留但以理的權柄與審判意象,同一稱號連接兩種傳統 → 建構耶穌獨特的自我身份
六、 神學總結:耶穌的人子是「受苦的王」與「榮耀的僕人」
耶穌透過這種交錯,創造出一種舊約沒有的彌賽亞:
- 受苦僕人(賽 53)—代贖,受苦,被棄,為多人的罪而死
- 榮耀人子(但 7)—復活得榮耀,駕雲降臨,得國度,審判列國
兩者在耶穌身上合流:祂是那位「因受苦而得榮耀的君王」。這就成了初代教會基督論的根基: 「祂因受死而被升為至高。」(腓 2:8–9)(賽 53 + 但 7)
七、 牧養性的應用
- 信徒的道路也是 十字架 → 榮耀
- 苦難不是失敗,而是神塑造救贖的途徑
- 神的國不是靠武力,而是靠犧牲與愛得勝
- 與耶穌合一的人,也與祂同死、同活、同得榮耀(羅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