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人為不公義」是信仰實踐中最艱難的課題之一。許多基督徒常陷於一個誤區:認為敬虔意味著「無條件忍讓」或「沈默接受」。但事實上,從聖經神學與當代哲學(如利科)的角度來看,上帝對待不公義的態度是極其嚴肅且積極的。
以下是處理人為不公義的四個層次:
1. 先知性的維度:對抗不公義的必然性
在聖經中,上帝不僅是慈愛的,祂更是公義的主。舊約先知(如阿摩司、彌迦)不斷譴責欺壓窮人、司法不公與職場剝削。
- 拒絕「廉價的和平」: 利科曾提醒,沒有正義的和平只是「暴力被掩蓋的狀態」。面對人為不公義,我們不應急著追求表面的和諧,而應首先命名邪惡(Naming the Evil)。
- 正當的抗爭: 基督徒有責任維護上帝所設立的秩序。如果遭遇職權騷擾、契約欺詐或法律上的不公,尋求律法與體制的救濟並非不敬虔,而是參與上帝對世界公義的維護。
- 原則: 「恨惡罪,而非恨惡罪人。」 我們的抗爭是為了制止惡行,而非摧毀對方的人格。
2. 情感的維度:哀慟與憤怒的合法性
面對不公義,感到憤怒是正常的,甚至可以說是「神聖的憤怒」。
- 詩篇的啟發: 聖經中大量的「咒詛詩」或「哀歌」證明了,在上帝面前傾心吐意、訴說不平是合法的。上帝承接我們的憤怒,而不是要我們壓抑它。
- 哀悼(Lament): 處理不公義的第一步往往是哀悼我們所失去的(尊嚴、財產、信任)。只有經歷了充分的哀悼,我們才有力量進行長期的抗爭或最終的放下。
3. 智慧的維度:區分「饒恕」與「和解」
這是最容易被混淆的部分。許多人因為無法「和解」而感到內疚,但這兩者在神學上是不同的:
| 項目 | 饒恕 (Forgiveness) | 和解 (Reconciliation) |
| 性質 | 單方面的決定。 | 雙方面的互動。 |
| 條件 | 無條件。是為了釋放自己的心靈,將審判權交還給神。 | 有條件。必須建立在對方的「悔改」與「補償」之上。 |
| 目標 | 停止恨意,不再要求報復。 | 恢復信任,重新建立關係。 |
- 關鍵觀念: 你可以饒恕一個傷害你的人,但為了安全與公義,你不一定要與他恢復往來(特別是對方毫無悔意時)。
4. 利科的智慧:醫治記憶與「公正的遺忘」
保羅·利科在《論記憶、歷史與遺忘》中提到,處理過去的不公義,重點在於如何處理「記憶」。
- 不是遺忘,而是「放過記憶」: 真正的饒恕不是假裝事情沒發生過(那是欺騙),而是當你回想起這件不公義的事時,它不再具有控制你當下情緒的力量。
- 敘事轉換: 你不再把自己僅僅定義為一個「受害者」,而是定義為一個「在基督裡勝過苦難的生還者」。你將這段不公義的經歷編織進你生命的更大敘事中,使其成為你日後能憐憫他人的資產。
實踐步驟建議
如果您正處於人為不公義的處境中,可以嘗試以下步驟:
- 紀錄事實: 為了公義的緣故,請冷靜地收集證據,不讓邪惡在模糊中滋長。
- 尋求社群支援: 不公義最可怕的是孤立感。尋求教會、專業法律顧問或朋友的陪伴。
- 劃定界限(Boundary): 如果可能,遠離傷害源。這不是逃避,而是對上帝所賜生命的自我守護。
- 將審判權移交: 每天在禱告中告訴上帝:「這件事很不公義,我將審判的權柄交還給祢(羅馬書 12:19),我不自己伸冤,但我求祢施行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