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在序言中明確寫給提阿非羅(Θεόφιλος)(路 1:1–4;徒 1:1),確實反映了希羅—羅馬時代常見的寫作風格。分三部分說明:例子、這是否為風氣、以及路加的獨特性。
一、第一世紀前後「為某人而寫」的著作例子
在古代希羅文學、史學、哲學與醫學著作中,在序言點名受書人是相當普遍的做法:
文學、史學
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of Halicarnassus,前1世紀)
《羅馬古史》(Roman Antiquities), 獻給:龐培之子 Quintus Aelius Tubero, 在序言說明寫作目的與對象,期望對方與讀者受益。
狄奧多羅斯(Diodorus Siculus,前1世紀)
《歷史文庫》(Bibliotheca Historica), 序言中向「讀者」致意,並提及為特定受眾而寫,符合獻書傳統。
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1世紀)
《猶太古史》(Antiquities of the Jews),《反亞庇翁》(Against Apion)。 寫給:羅馬的希臘讀者與贊助者,並多次向特定人物致意,如 Epaphroditus(羅馬官員/贊助人)。 約瑟夫在序言明說是為 Epaphroditus 而寫、也受其鼓勵。
普魯塔克(Plutarch,1–2世紀)
《道德論集》(Moralia)中的多篇論文, 明確寫給特定友人或學生,如:Sosius Senecio。 很多篇章以「致某某」的書信式開頭。
盧西安(Lucian of Samosata,2世紀)
諷刺與對話作品, 常在序言中提到受書人,屬於文學修辭傳統。
醫學與技術類
希波克拉底學派(前5–4世紀,但影響深遠)
部分醫學論文, 以書信體或「致某人」方式寫作,成為後世慣例。
蓋倫(Galen,2世紀)
多部醫學著作。 常獻給皇帝或學生,如 Marcus Aurelius。 表明是為某位讀者或請求者而寫。
哲學與書信
塞內加(Seneca,1世紀)
《致路西流書信集》(Epistulae Morales ad Lucilium), 明確寫給:Lucilius, 實際上是公開發行的道德哲學作品,但以私人對象為框架。
伊壁鳩魯學派書信(更早,但流行)
哲學書信多以「致某人」形式教導思想。
猶太—基督教傳統內
保羅書信(1世紀)
如:致提摩太、提多、腓利門等, 雖屬書信體,但也反映為特定對象寫作並公開流傳的文化。
二、這是是當時代的「風氣」
是的,這正是希羅—羅馬世界非常典型的寫作風氣。
這種做法的功能包括:
- 文學慣例(Literary Convention)。序言點名受書人,顯示作品目的與語境。
- 贊助制度(Patronage)。富有或有地位者提供支持,作者以獻書致謝。
- 權威與可信度。有名望的受書人能為作品背書。
- 私人框架 × 公開閱讀。表面寫給某人,實際面向更廣讀者。
因此,「寫給某某」往往是修辭與社會策略,不一定只限私人閱讀。
三、路加寫給提阿非羅的獨特性
路加福音 1:1–4 的序言,與當時希臘史學序言高度相似: 提到前人著作, 說明研究方法(查考、按次序), 交代寫作目的(使你知道所學之道確實), 點名受書人:κράτιστε Θεόφιλε(尊貴的提阿非羅)。這種格式,與:修昔底德、波利比烏斯、約瑟夫等史家傳統一致。
關於「提阿非羅」:
可能是:具體的羅馬官員/贊助者;或象徵性名字(意為「愛神的人」);無論如何,形式上完全符合當代文學風格。
結論
在第一世紀前後的希羅—羅馬世界,為某位特定對象寫書並在序言點名,是非常普遍且正式的文學慣例。 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並非特例,而是有意採用當時受尊敬的史學寫作模式,使基督信仰敘事在文化上顯得嚴謹、可信、可被知識階層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