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復活後大約四十天內多次向門徒與不同群體顯現時,主要行動與教導

根據聖經與學術整理,主耶穌復活後大約四十天內曾多次向門徒與不同群體顯現,並有以下主要行動與教導:

  1. 向不同的門徒與群體顯現
    • 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 20:14–18;可 16:9–11)。
    • 向其他婦女顯現(太 28:9–10)。
    • 向以馬忤斯路上的兩位門徒顯現並講解聖經(路 24:13–35)。
    • 向十位門徒顯現(多馬不在)(路 24:36–49;約 20:19–23)。
    • 八日後再向有多馬在場的十一門徒顯現(約 20:26–29)。
    • 在加利利海邊向七位門徒顯現並預備早餐(約 21:1–14)。
    • 在加利利山上頒布「大使命」(太 28:16–20)。
    • 向五百多弟兄顯現(林前 15:6)。
    • 向雅各顯現(林前 15:7)。
    • 最後在橄欖山顯現並升天(路 24:50–53;徒 1:9–12)。
  2. 教導與使命
    • 講解聖經:向門徒闡明摩西、先知和詩篇中關於祂的預言(路 24:27, 44–45)。
    • 堅固信心:顯現給懷疑的多馬,讓他摸祂的釘痕(約 20:27–29)。
    • 差遣使命:宣告要門徒去使萬民作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太 28:18–20;可 16:15)。
    • 吩咐等候聖靈:指示門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直到領受聖靈的能力(徒 1:4–5, 8)。
  3. 升天
    • 在眾門徒面前被接上升,有雲彩把祂接去(徒 1:9–11)。
    • 兩位天使應許祂將以同樣方式再來。

是按時間順序整理的耶穌復活後事件表,涵蓋四十天內的主要顯現與行動(根據福音書、使徒行傳及保羅書信的綜合):

時間事件經文地點(推測)
主日清晨復活;墓石被滾開,天使向婦女報信太 28:1–7;可 16:1–8;路 24:1–8;約 20:1耶路撒冷外,耶穌墓
主日清晨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可 16:9–11;約 20:14–18墓園附近
主日清晨向其他婦女顯現(馬利亞母親、撒羅米等)太 28:9–10墓園回城途中
主日下午向以馬忤斯路上兩門徒顯現並講解聖經路 24:13–35;可 16:12–13耶路撒冷至以馬忤斯路上
主日晚上向十位門徒顯現(多馬缺席),賜平安與聖靈的預嚐路 24:36–49;約 20:19–23耶路撒冷
八天後再次向門徒顯現(多馬在場),多馬信服約 20:26–29耶路撒冷
未明日期向七位門徒顯現並預備早餐;彼得被三次問愛心約 21:1–23加利利海邊
未明日期在山上頒布大使命太 28:16–20加利利某山
未明日期向五百多弟兄顯現林前 15:6地點未明(可能加利利)
未明日期向雅各顯現林前 15:7地點未明
最後的日子向使徒們顯現,講解關於神國的事,吩咐等候聖靈徒 1:3–5耶路撒冷
升天日在橄欖山與門徒話別,應許聖靈降臨,雲彩接去路 24:50–53;徒 1:6–12橄欖山

這個表格基本上可分為三個階段:

  1. 復活當日的多次顯現(清晨、下午、晚上)
  2. 之後幾週內的加利利與耶路撒冷顯現
  3. 最後在橄欖山的升天


主耶穌復活後的地圖時間線

耶路撒冷(墓園) ──► [清晨] 向抹大拉馬利亞顯現
       │
       ├─► [清晨] 向其他婦女顯現(回城途中)
       │
       ├─► [下午] 以馬忤斯路上顯現(西北約11公里)
       │
       └─► [晚上] 耶路撒冷樓房中向十門徒顯現(多馬缺席)

耶路撒冷(8天後) ──► 向多馬顯現

加利利海邊 ──► 向七門徒顯現、預備早餐、彼得蒙恢復

加利利某山 ──► 頒布大使命(可能近提比哩亞湖或拿撒勒周邊)

(可能在加利利) ──► 向五百多弟兄顯現

(地點未明) ──► 向雅各顯現

耶路撒冷 ──► 最後教導關於神國的事,吩咐等候聖靈

橄欖山(伯大尼附近) ──► 升天

時間順序 + 地理分布概念

  1. 耶路撒冷區域(墓園 → 城內樓房 → 以馬忤斯路)
    復活日行動密集,範圍都在耶路撒冷及周邊 15 公里內。
  2. 加利利地區(北方約 120 公里)
    後期數次顯現發生在門徒熟悉的加利利海與山區,包含大使命與多數弟兄聚集。
  3. 回到耶路撒冷
    升天前的最後日子在耶路撒冷及橄欖山完成。

耶穌復活後的四十天內,祂確實做了幾個可以視為「神蹟」的事,但性質與祂在公開事工時的不完全一樣,重點不在「吸引群眾」或「醫治大量病人」,而在堅固門徒的信心、顯明自己真實復活的身體,並預備教會的使命


一、復活後的神蹟類行動

  1. 以不同形態顯現與隱藏
    • 復活清晨在墓園向抹大拉馬利亞顯現(約 20:14–16),她一開始認不出祂。
    • 以馬忤斯路上與兩個門徒同行,直到掰餅時才認出祂(路 24:15–31)。
    • 這種「顯現—消失」的能力顯示祂榮耀的身體(腓 3:21)。
  2. 能進入門鎖的房間
    • 門徒因怕猶太人關上門,耶穌仍站在中間(約 20:19, 26)。
  3. 讓門徒摸祂的身體、看釘痕
    • 祂不僅是靈,還有真實的復活身體,能吃魚(路 24:39–43),這是為了證實祂真的從死裡復活。
  4. 神蹟般的打魚
    • 加利利海邊指示門徒下網,捕獲大量魚(約 21:5–11),與路加 5:1–11 呼應,提醒門徒的呼召。

二、為什麼這時期的神蹟方式不同?

  1. 焦點從吸引群眾 → 建立見證人
    • 公開事工時,耶穌常用神蹟吸引人注意並證明天國臨到。
    • 復活後,祂的對象主要是門徒與信徒,目的是堅固他們的信心,好讓他們成為使徒行傳的見證人(徒 1:8)。
  2. 預表未來復活的生命形態
    • 祂的榮耀身體既能觸摸、吃食物,又能超越物理限制(約 20:19;路 24:31),讓門徒明白將來信徒的復活不是單純靈魂存活,而是身體更新。
  3. 避免與政治對抗的誤解
    • 如果祂在復活後大規模施行神蹟、公開顯現,很可能再引發群眾的政治性期待(如約 6:15),干擾神國的真正使命——差派門徒去使萬民作門徒。
  4. 成全舊約預言與救恩歷史
    • 祂藉解釋摩西和先知的話(路 24:27, 44–45),使門徒明白祂的死與復活是神計畫的一部分,不單靠「奇觀」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