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非常深刻、也非常個人化的問題——「我如何與神和好?」它不只是一個教義的問題,更是關乎你與神之間關係的問題。
為什麼我們需要與神和好?
聖經說: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
「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 6:23)
這告訴我們:
人因為罪(不信、不順服、自我中心)與神隔絕了,原本該有的關係被破壞了。我們需要「和好」,就像一段破裂的關係需要修復。
神主動提供了與祂和好的道路
神沒有放棄我們,祂主動來尋找我們,差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為我們的罪付上代價,使我們能夠重新與祂建立關係。
「我們還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羅馬書 5:10)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 5:21)
與神和好的關鍵是「信」:
1. 承認自己需要神
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需要救恩,需要神的憐憫。
2. 相信耶穌基督是主
相信祂是神的兒子,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並且三天後復活。
3. 悔改,轉向神
悔改不只是懊悔,而是選擇轉向神,把生命主權交給祂。
4. 接受耶穌,建立關係
這不是宗教儀式,而是與神開始一個真實、親密的關係。你可以用禱告向祂表達這個心意。
舉個簡單的禱告例子(你可以照著自己心裡的話對神說):
主耶穌,
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過去常常靠自己活著,離開了祢。
謝謝祢為我而死,又從死裡復活,為我開了一條與神和好的路。
今天我願意相信祢,接受祢做我生命的主。
求祢赦免我的罪,帶領我走新的道路。
我願意一生跟隨祢,學習愛祢、信靠祢。
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如果你心裡真的這樣相信、願意轉向神,那麼根據聖經的應許:「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 1:12)
「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