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Decalogue)在新約時代的遵守與實踐,正是從律法到福音、從舊約之約到新約之約的核心議題。從加爾文(Calvin)、Ben Witherington III、以及Richard Hess 等學者的觀點綜合出以下神學理解:
一、十誡的律法本質:自然律與道德律的總綱
加爾文明確指出:「自然道德律乃包含於十誡裡面。……那內在律,如同我們所說過的,從某一意義上看是銘刻在每一個人心中的。」
也就是說,十誡不僅屬於以色列的律法,更表達了普世性的道德律,是上帝在創造中已寫在人心的良知之律。因此,新約的基督徒雖不在摩西律法之下,卻仍在上帝道德旨意之下。
二、從外在律法到內在生命:基督的成全
Richard Hess 在《The Old Testament: A Historical, Theological, and Critical Introduction》中指出:
「保羅總結說,這如今在基督裡實現了(羅 10:9–10)。……上帝所命的,如今因耶穌基督的順服而成全。」
十誡在新約中不再是外在的行為規範,而是透過基督的成全與聖靈的內住,成為生命的內在法則(參羅 8:3–4;耶 31:33)。
這正是保羅所說「律法的總結(τέλος)就是基督」(羅 10:4)。
三、耶穌的教導:律法的精神重申與深化
Ben Witherington III 指出,耶穌在申命記 6:4–5(即 Shema)的基礎上說:「這是十誡的總綱,所有的律例都從這兩條誡命(愛神、愛人)衍生出來。」
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太 5–7)並未廢去律法,而是將律法的精神內化,指出律法真正的意義是:
- 不只是「不可殺人」,而是「不可心懷怒氣」;
- 不只是「不可姦淫」,而是「不可動淫念」。
因此,新約信徒的順服,不再是守法條,而是被聖靈更新、活出「愛的律」。
四、保羅的神學:律法的目的與轉化
Witherington 引述保羅說:
「摩西上山帶下十誡,滿有榮光;但如今那榮光已被更大的榮光所超越。……律法的問題不在於它不聖潔,而在於它不能賜人能力去遵守。」
因此,新約信徒並非被律法廢除,而是被聖靈所釋放,進入「生命之律」(羅 8:2)。
這律法不是外在命令,而是在心中刻下的新約之律(林後 3:3)。
五、實踐層面:基督徒如何「遵守」十誡
綜合這些神學觀點,新約的信徒遵守十誡的方式可總結如下:
十誡條目 | 新約實踐方式 | 聖經依據 |
---|---|---|
1–4(愛神) | 敬拜唯一真神、以心靈誠實事奉、守主日為感恩與休息 | 約 4:23–24;來 4:9 |
5–10(愛人) | 孝敬父母、誠實、忠貞、不貪、不害人 | 羅 13:8–10:「愛就完全了律法。」 |
核心總結 | 愛神與愛人是律法的成全 | 太 22:37–40 |
六、結論:律法的恩典目的
加爾文強調:「律法像一面鏡子,使人認識自己的污點,也為信徒提供行為的準則。」
十誡在新約中的功用有三:
- 揭示罪 —— 指出人需要基督;
- 約束罪 —— 維持社會秩序;
- 引導信徒 —— 成為成聖生活的規範。
總結神學原則
新約中的順服十誡,不是靠律法得救,而是因蒙恩得救而遵行律法。
十誡在基督裡得以成全,律法的字句變成生命的靈,使信徒在聖靈中自由地活出愛神愛人的生命。
十誡在新約中的成全與實踐
十誡條目 | 舊約經文 | 新約對應與詮釋 | 新約信徒的實踐方式 |
---|---|---|---|
第一誡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 出 20:3 | 耶穌重申「當敬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太 4:10);保羅說「只有一位神,一位主」(林前 8:6) | 單一敬拜——拒絕偶像與世俗的取代神(財富、權力、自我) |
第二誡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 出 20:4–6 | 徒 17:29–31,保羅呼召人離開手所造的神;約壹 5:21:「要自守,遠避偶像。」 | 遠離物質偶像與心靈偶像(名利、科技、名人崇拜);以基督為中心敬拜 |
第三誡 不可妄稱耶和華名 | 出 20:7 | 雅 5:12:「不可起誓,只要說是、就說是。」;主禱文「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 | 敬畏上帝的名;生活中代表基督的榮耀,不濫用屬靈語言 |
第四誡 守安息日為聖日 | 出 20:8–11 | 耶穌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可 2:27–28);來 4:9:「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 | 不守律法式的日子,而是在基督裡享受「靈裡的安息」與「主日敬拜」 |
第五誡 當孝敬父母 | 出 20:12 | 耶穌重申(太 15:4);保羅稱之為「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 6:2–3) | 尊敬父母、照顧長輩、延伸為尊重屬靈權柄與家庭責任 |
第六誡 不可殺人 | 出 20:13 | 耶穌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太 5:21–22);約壹 3:15:「恨弟兄的就是殺人。」 | 愛人如己;拒絕仇恨、暴力、報復;成為和平之子 |
第七誡 不可姦淫 | 出 20:14 | 耶穌說「凡看見婦女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犯姦淫了」(太 5:28);保羅教導婚姻忠貞(林前 7) | 性純潔、婚姻忠誠;守約是對神的敬拜 |
第八誡 不可偷竊 | 出 20:15 | 弗 4:28:「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 | 誠實、勤勞、慷慨施予;不剝削他人 |
第九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 出 20:16 | 耶穌稱自己為「真理」;保羅說「要棄絕謊言,與鄰舍說實話」(弗 4:25) | 誠實說話、守信、在愛中說真話(弗 4:15) |
第十誡 不可貪戀 | 出 20:17 | 耶穌警告「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 12:15);保羅說「貪心就與拜偶像一樣」(西 3:5) | 知足、慷慨、以神為滿足源頭 |
神學總結
主題 | 新約神學理解 | 聖經依據 |
---|---|---|
律法的總綱 | 「愛神、愛人」總括律法與先知(太 22:37–40) | 耶穌將十誡歸納為雙重誡命 |
律法的成全 |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 10:4);祂使我們能「按聖靈行事」 | 羅 8:2–4;加 5:16–25 |
聖靈的角色 | 聖靈將律法寫在心版上,使我們有能力活出神的旨意 | 耶 31:33;林後 3:3 |
恩典中的順服 | 我們遵行不是為得救,而是因為得救 | 弗 2:8–10 |
靈修反思(根據加爾文與費伊的詮釋)
「律法在基督徒生命中有三重功用:(1)指示罪;(2)約束罪;(3)作為信徒的生活準則。」——《基督教要義》 II.7.12–14
因此,新約信徒遵守十誡不是律法主義,而是恩典中的順服。耶穌沒有廢掉律法,而是將律法寫進我們的心,使我們以「愛」來成全它。
主題:十誡在基督裡的成全──從律法到愛的自由
「不要以為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 5:17)
一、導論:十誡的意義與新約關係
- 十誡是上帝救贖之約的核心
出 20 章頒布十誡時,以色列已蒙救贖(出 19:4)。律法不是救恩的條件,而是得救後的生活之道。 - 新約中,基督成全律法(羅 10:4)
祂不是廢除,而是將律法的道德與屬靈意涵內化於信徒心中(耶 31:33;林後 3:3)。 - 聖靈的律取代字句的律(羅 8:2–4)
使我們「自由地」順服,以愛為律法的總綱(羅 13:8–10)。
二、十誡逐條查經與新約對應
條目 | 舊約經文 | 新約經文 | 核心意義 | 屬靈應用與討論 |
---|---|---|---|---|
① 不可有別神 | 出 20:3 | 太 4:10;林前 8:6 | 敬拜獨一真神 | 我的生命中是否有取代上帝的「偶像」(權力、成功、娛樂)? |
② 不可造偶像 | 出 20:4–6 | 徒 17:29;約壹 5:21 | 拒絕形象化上帝 | 我是否讓上帝成為我可控制的形象? |
③ 不可妄稱神名 | 出 20:7 | 太 6:9;雅 5:12 | 尊主名為聖 | 我的言語是否榮耀或羞辱神的名? |
④ 守安息日 | 出 20:8–11 | 可 2:27–28;來 4:9–10 | 在基督裡得安息 | 我是否在忙碌中學習安息、敬拜、感恩? |
⑤ 孝敬父母 | 出 20:12 | 弗 6:1–3;太 15:4 | 敬重權柄與家人 | 我如何在愛中尊敬父母與屬靈長輩? |
⑥ 不可殺人 | 出 20:13 | 太 5:21–22;約壹 3:15 | 生命聖潔與饒恕 | 我是否懷怒或心中恨人?是否尋求和解? |
⑦ 不可姦淫 | 出 20:14 | 太 5:27–28;林前 6:18–20 | 性純潔與忠誠 | 我如何在思想與行為上保持清潔? |
⑧ 不可偷竊 | 出 20:15 | 弗 4:28;西 3:23–24 | 勞力與誠實 | 我是否以誠實的方式管理資源與金錢? |
⑨ 不可作假見證 | 出 20:16 | 弗 4:25;雅 3:9–10 | 誠實與守信 | 我是否在愛中說真話? |
⑩ 不可貪戀 | 出 20:17 | 路 12:15;西 3:5 | 知足與慷慨 | 我如何學習知足與分享? |
三、神學整合:律法的三重功用(加爾文)
- 鏡子的功能:顯明人的罪(羅 3:20)
- 約束的功能:抑制罪惡、維持公義秩序(提前 1:9)
- 導引的功能:成聖生活的指南(詩 119:105)
「律法不是使人得救的階梯,而是蒙恩者行走的道路。」——Calvin,《基督教要義》II.7.12–14
四、實踐反思與小組討論
A. 愛的律如何成全十誡?
讀 太 22:37–40、羅 13:8–10
- 你如何理解「愛就完全了律法」?
- 在愛的動機下,遵守十誡與律法主義有何不同?
B. 聖靈如何幫助你守十誡?
讀 羅 8:1–4;加 5:16–25哪一條誡命對你最具挑戰?求聖靈幫助你在那方面得自由。
五、講道建議大綱
講題:「律法的新生命——十誡的恩典之路」
- 引言:律法不是鎖鏈,而是自由的邊界。
- 主題一:基督成全律法,使我們因愛而順服(太 5:17;羅 8:4)
- 主題二:十誡揭示上帝的品格與聖潔(彼前 1:15–16)
- 主題三:聖靈內化律法,建造成聖生命(林後 3:3)
- 結語:從「不得不守」到「樂意遵行」——「我以你的律法為樂」(詩 119:77)
六、結語禱詞(可作小組結束禱告)
主啊,祢的律法是完美的,使人甦醒;祢的誡命光明,使眼睛明亮。求祢藉著聖靈將祢的律法寫在我心版上,使我在愛中自由地遵行,活出基督的樣式,榮耀祢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