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阿拉伯曠野的日子」是他生命中極為關鍵、卻又被聖經簡短帶過的一段時間。這段隱密的歲月(約主後 33–36 年)並非宣教事工的空白,而是從法利賽人到基督僕人的轉化時期,是他神學與使命被重新塑造的階段。
以下是根據《使徒行傳》、《加拉太書》與學者如 Carl R. Holladay(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Delbert Burkett(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and the Origins of Christianity)、Ben Witherington III(Biblical Theology) 等人的研究,整理的完整研經分析👇
一、經文根據
「過了不多日,我就往阿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士革。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加拉太書》1:17–18
這是整本新約中唯一提到保羅「往阿拉伯去」的記載。《使徒行傳》第 9 章只提及他在大馬士革的悔改與短期服事,沒有提到這段「曠野隱修期」。
二、時間與地點概況
項目 | 內容 |
---|---|
時間 | 約西元 33–36 年(保羅悔改後的三年內) |
地點 | 「阿拉伯」當時指拿巴泰王國(Nabatean Arabia),首都為彼得拉(Petra),範圍涵蓋約旦、敘利亞南部與西奈部分地區。 |
政治背景 | 拿巴泰王亞哩達四世(Aretas IV)統治;其勢力延伸至大馬士革周邊(參徒 9:23–25;林後 11:32)。 |
可能地點推測 | 大馬士革南方的亞拉伯曠野,接近亞哈倫山、紅海之路或西奈地區。 |
摩西在曠野 40 年(出 3:1)以利亞在曠野聽見微小聲音(王上 19:9–13)耶穌在曠野受試探 40 日(太 4:1–11)
重點:
保羅不是旅遊或逃難,而是退入曠野「面對神、重新整形」的階段。
三、在阿拉伯曠野的意義:屬靈與神學的再造
1. 神學重構:從律法到恩典
保羅作為法利賽人,本以為憑著律法的義可得救。
但在曠野中,他重新認識:「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加 2:16)
這三年是保羅思想的「神學煉爐」:
- 從摩西的律法走向基督的福音;
- 從猶太民族中心走向普世外邦使命;
- 從迫害者變成被差派者。
Ben Witherington 說:「阿拉伯的孤獨,成為保羅的西奈;律法的外殼被剝去,留下的是恩典的啟示。」
——Biblical Theology, p. 205
2. 靈性更新:從狂熱到謙卑
- 他曾是「為祖宗熱心」的律法戰士(加 1:14),如今被神帶入孤寂之地,學習「等候、順服、被光照」。
- 曠野是「神拆毀舊我、重建新我」的地方。「曠野不是逃避,而是預備。」保羅若未在阿拉伯安靜三年,就無法在小亞細亞奔跑三十年。
3. 召命確立:個人啟示與差遣準備
在曠野中,保羅領受的核心啟示是:「神特別從母腹中揀選我,又施恩召我,叫我把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裡,使我傳在外邦人中。」(加 1:15–16)當神要使用一個人,祂會先帶他進曠野。」——古教父亞他那修(Athanasius)
這不是理論上的學問,而是神的直接呼召經驗。這段時間,保羅在禱告與默想中,被神訓練成「外邦人的使徒」。
四、神學反思:阿拉伯曠野的屬靈功課
主題 | 意義與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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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的塑造 | 真正的呼召往往在「沉默」中被印刻,而非喧囂中被宣布。 |
等候的信心 | 神常在「看似停滯的季節」裡做最深的工。 |
屬靈的重整 | 保羅在阿拉伯不僅學習神學,更學習「聽神」。 |
預備的階段 | 曠野不是結束,而是差遣前的預備;正如摩西、以利亞、耶穌皆如此。 |
五、時間線對照(保羅早年)
年代(約) | 事件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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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33 年 | 保羅在往大馬士革途中悔改 | 徒 9:1–9 |
約 33–36 年 | 前往阿拉伯,靜修三年 | 加 1:17 |
約 36 年 | 返回大馬士革,後逃亡至耶路撒冷 | 徒 9:23–25;加 1:18 |
約 37 年 | 初次見彼得與雅各 | 加 1:18–19 |
約 41–44 年 | 被巴拿巴帶往安提阿服事 | 徒 11:25–26 |
六、屬靈結語
「阿拉伯曠野是神學院,而導師是神自己。」保羅在那裡失去了一切身份、地位、功績,卻得著了他一生宣講的真理核心——「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 2:20)
這段「無人看見」的歲月,成就了後來「萬人看見」的使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