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句話——「如果給人極大的自由,即使人的思想選擇高尚,但行為往往是選擇卑劣的,所以人的自由需要至高者來約束的」——其實正觸及了人性、自由與神的主權之間的張力,這主題在神學與哲學中都極為核心。讓我從三個角度幫你展開:
一、加爾文的觀點:人的自由與墮落意志
在《基督教要義》卷一中,加爾文指出人雖被造有理性與自由意志,但因墮落而被罪扭曲——自由成為犯罪的自由,不再能選擇真正的善,除非被神的恩典更新。他說:
「人所有自己思想出來的關於上帝的意念,都是愚昧無味的。」(《要義》1.13.3)
因此,加爾文認為:
- 沒有神的律與聖靈的約束,人雖自認高尚,實則偏向邪惡;
- 真正的自由不是「無拘束的選擇」,而是「能選擇善、能順服上帝的自由」。
他在卷二強調,基督釋放我們,使我們從罪的奴役中得自由。換言之,自由必須被神聖秩序所界定。
二、現代哲學的回應:查爾斯・泰勒的《世俗時代》
查爾斯・泰勒在《A Secular Age》中指出,現代社會追求「自我主權」(self-determining freedom),將「自由」視為擺脫外在權威(尤其是神聖權威)。但他也發現,這樣的自由最終導致**「內在空虛與道德碎裂」**,因為少了「更高的價值框架」(higher order of meaning),人的自由失去了方向。
他稱之為「去魅的自由(disenchanted freedom)」——人雖自由,但失去了意義。泰勒主張,唯有在「超越的秩序」(the transcendent order)中,人的自由才有真正的指向與尊嚴。
三、聖經神學的基礎
聖經從創世記起就表明:
- 自由是神賜給人的形象的一部分(創1:26–27);
- 但人若不在順服神的約中使用自由,就成為罪的奴僕(創3章;羅6:16–18)。
因此,真正的自由不是無限的選擇,而是「在真理中行走的自由」(約8:32)。正如保羅所說: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6:12)
✨總結:自由需要超越的約束
上面的句子可以神學化地改寫為:「真正的自由不是脫離神的約束,而是回到祂的秩序之下。唯有在至高者的統治中,人才能從罪的奴役中被釋放,活出高貴的自由。」
講題:真正的自由──被神約束的自由
經文主題:
- 約翰福音 8:31–36
- 羅馬書 6:16–18
- 詩篇 119:45
一、導言:矛盾的自由
我們生活在一個「自由」被奉為最高價值的時代。人說:「只要我不傷害別人,我就有權做任何我想做的事。」
但事實上,當我們越追求「無限制的自由」,我們越常陷入慾望的奴役。
你說得非常好:「即使人的思想高尚,行為卻常選擇卑劣;所以人的自由需要至高者來約束。」這不只是道德經驗的觀察,也是神學的真理。
二、聖經的啟示:自由與順服同時成立
1. 神起初賜下自由(創 1–2 章)
人受造時被賦予自由──能選擇、能創造、能管理受造界。
但這自由不是「隨心所欲」,而是在神命令之下的自由(創 2:16–17)。
真正的自由存在於順服的邊界中。
2. 墮落後的扭曲(創 3 章)
當人以為「自己能像神一樣」時,反而失去自由,成為罪的奴僕。
保羅說得明白:「你們從前作罪的奴僕,如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就得了釋放,作了義的奴僕。」(羅 6:17–18)
人永遠不是絕對自由的──不是被神轄制,就是被罪轄制。
三、加爾文:自由需要神聖約束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卷一中指出:「人所有自己思想出來的關於上帝的意念,都是愚昧無味的。」(1.13.3)
他進一步說:
- 人的自由若離開神的律,便成為「罪的放縱」;
- 真正的自由是「被基督更新的自由」,使人能行神所喜悅的事;
- 神的約束(律法、恩典、聖靈的引導)不是為了奪走自由,而是使人恢復被造時的秩序。
因此,神的律不是監牢,而是保護真自由的圍牆。
四、查爾斯・泰勒:自由若失去超越,將失去意義
在《A Secular Age》中,哲學家查爾斯・泰勒指出:現代人追求「自我主權」(self-determining freedom)──要脫離一切外在權威,包括上帝。但這樣的自由導致了「去魅的自由(disenchanted freedom)」——自由了,卻空虛了。
泰勒說,若人沒有一個更高的價值框架(transcendent order)來引導,自由就會成為無意義的漂流。換言之,沒有「上帝的約束」,人的自由會被自己毀滅。
五、結論與應用:被神約束,才能自由
耶穌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 8:32)
- 真理不是限制自由,而是引導自由;
- 被神約束的人,不再被罪、恐懼、或自我中心所綑綁;
- 真自由不是「做自己想做的」,而是「能做神所造我去做的」。
三個具體應用
- 在道德上:自由不是「我能做什麼」,而是「什麼是善的」。
- 在屬靈上:禱告與敬拜是讓神重新約束我的自由。
- 在群體中:教會的教導與律例,是幫助信徒活在自由之中的神聖框架。
結語
真正的自由,不在於我能逃離誰的掌管,而在於我能回到誰的懷抱。
人若不被至高者約束,就會被罪惡與慾望轄制。唯有當自由被神的真理、愛與律法所引導時,人才得以活出尊貴、聖潔、與喜樂的真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