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中保羅感謝信徒對他的奉獻

根據《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指出,保羅寫信給腓立比教會的其中一個主要目的,就是「感謝他們透過以巴弗提所送來的金錢奉獻」(4:10–20)。

書中進一步說明,保羅在書信的開頭(1:3–11)雖然是獄中書信的感恩禱告,但其中已經呼應這份感謝,強調腓立比人「在福音上的同工」(1:5–6),顯示他對他們的支持懷有深厚的感激。

此外,Delbert Burkett 在《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and the Origins of Christianity》中也指出,《腓立比書》表達了保羅對腓立比人「在福音上的夥伴關係」以及「持續的金錢支持」的感謝(1:3–6;4:14–18),並將這視為本書的中心主題之一。

腓立比書(1:3-11)中關於金錢奉獻的指涉

雖然《腓立比書》第一章的焦點不僅是感謝奉獻(還包括獄中狀況、對合一的勸勉、以及基督為榜樣的生活觀),但從文學與神學的角度來看,這份「感恩」確實是全書的重要起點與情感基調。換言之,解經家普遍認為保羅的感恩不只是禮貌性的開場,而是深刻地與他們在經濟、屬靈上支持他事奉的真實經驗相關


我每逢想念你們,就感謝我的神; 每逢為你們眾人祈求的時候,常是歡歡喜喜的祈求。 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意念,原是應當的;因你們常在我心裡,無論我是在捆鎖之中,是辯明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都與我一同得恩。 我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切切的想念你們眾人;這是神可以給我作見證的。 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 使你們能分別是非(或作:喜愛那美好的事),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1:3–11)

(腓立比書1:3-11)中關於金錢奉獻的指涉

這段是保羅書信的開頭問安與禱告部分,重點在感謝、祈求和對教會的愛,沒有直接提到金錢奉獻(如“供給”、“餽送”或具體財務援助)。保羅用詩意的語言表達情感和神學真理,但確實有一句間接指涉到腓立比教會的實際參與(包括金錢支援),這在保羅書信中常被視為“夥伴關係”的經濟層面。讓我逐句分析,並解釋:

逐句簡析與重點

  1. 1:3-4: “我每逢想念你們,就感謝我的神;每逢為你們眾人祈求的時候,常是歡歡喜喜的祈求。”
    • 這是感謝的開端,源於教會對保羅的整體支持,但未具體化。無金錢指涉。
  2. 1:5: “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
    • 這是唯一間接指涉金錢奉獻的句子
      • 希臘原文:”συγκοινωνήσαντες”(synkoinōnēsantes),譯為“同心合意的興旺”或“參與/分享於”(NIV: “your partnership in the gospel”)。
      • “興旺福音”(koinonia eis to euangelion)不是只靈性,而是包括實際行動:從教會建立之初(“頭一天”,指使徒行傳16章),他們就與保羅“分享”福音事工。這在保羅語境中涵蓋金錢奉獻,因為後文(4:15-16)明確解釋這種“分享”就是財務供給(唯一教會“論到授受的事…供給我”)。
      • 證據:在新約,koinonia常指經濟夥伴(如羅馬書15:26的“捐獻”;哥林多後書9:13的奉獻)。聖經學者(如Gordon Fee在《腓立比書註釋》)指出,這隱含腓立比教會的慷慨支援,讓保羅能專注傳道。沒有這支援,保羅的事工難以“興旺”。
  3. 1:6: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 指神在信徒心中的工作(成聖),無金錢相關。
  1. 1:7: “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意念,原是應當的;因你們常在我心裡,無論我是在捆鎖之中,是辯明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都與我一同得恩。”
    • “一同得恩”(synkoinōnoi mou tēs charitos)重用koinonia詞根,強調共享恩典,包括在患難中同工。這延續1:5的夥伴,但仍間接;“得恩”可包括從奉獻中得的祝福(保羅得供給,教會得屬靈回報)。
  2. 1:8-11:祈求愛心增長、分辨是非、結仁義果子。
    • 純靈性勸勉,無財務指涉。結尾榮耀歸神,預示後文奉獻如“祭物”(4:18)。

為什麼只有間接指涉?

  • 整體上下文連結:保羅在1:5的“興旺福音”是大綱,後面4章才展開細節(包括金錢)。這像預告:他們的參與從一開始就包括物質支援(如以巴弗提送的禮物,2:25;4:18)。如果孤立讀這段,感覺靈性;但全書視角下,它鋪陳感謝奉獻的主題。
  • 沒有直接詞彙:不像4:15的“供給”(epichorēgēsen)或4:18的“餽送”(pempsycha),這裡用抽象的“koinonia”。保羅故意詩意,避免開頭就談錢,以強調關係而非交易。
  • 神學含義:即使間接,這反映奉獻是福音夥伴的一部分,不是可選,而是“同心合意”的表現。教會的錢支援保羅,等於投資永恆(1:6的神工作)。

腓立比書(4:10-20)中關於金錢奉獻的指涉

經文背景

  • 完整經文:在和合本聖經中,腓立比書4:15是:「腓立比人哪,你們也知道我初傳福音離了馬其頓的時候,論到授受的事,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供給我。」(英文NIV譯本: “Moreover, as you Philippians know, in the early days of your acquaintance with the gospel, when I set out from Macedonia, not one church shared with me in the matter of giving and receiving, except you only.”)
  • 這是保羅在信中感謝腓立比教會的部分(腓立比書4:10-20)。保羅當時在監獄中寫這封信,表達對他們支援的感激。

“授受的事” 的含義

  • “授受”(giving and receiving)在保羅的語境中,指的是財務上的來往,即教會”給予”(奉獻)與保羅”接受”(供給)的關係。這不是泛指靈性或抽象的交流,而是具體的物質援助。
  • 保羅提到”供給我”(shared with me),在希臘原文中使用”κοινωνία”(koinonia,意為分享或夥伴關係),這裡應用在經濟支援上。保羅在傳道旅程中需要資金支持生活和事工(如旅行、食物等),而腓立比教會是唯一在馬其頓地區外提供這種幫助的教會。

證據與後續經文支持

  • 下一節(4:16)繼續說:”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兩次地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 這明確指出是多次的”供給”(sending aid),指的是金錢或物資。
  • 在4:18,保羅更直接說:”我所需要的,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因我從以巴弗提受了你們的餽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 這裡的”餽送”(gifts)明顯是物質奉獻,包括金錢。
  • 保羅在其他書信(如哥林多後書11:9)也提到腓立比教會的財政幫助,證實這是他們獨特的支援。

為什麼是金錢奉獻?

  • 在使徒時代,教會常通過奉獻支持傳道者(如保羅),這符合耶稣的教導(路加福音8:3)和早期教會實踐(使徒行傳11:29-30)。保羅雖自食其力(如做帳棚),但接受教會的幫助以專注傳福音。
  • 這不是強迫的”稅”,而是自願的分享,強調夥伴關係和對事工的投資。

如果這是指靈性奉獻,保羅不會用”授受”和”供給”這樣的經濟術語。許多聖經學者(如約翰·麥克阿瑟或馬太亨利註釋)都解釋這為財務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