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中耶和華與亞伯拉罕一個約,四個階段,逐步揭示救恩

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從他蒙召前往應許之地開始,到他遵命獻上以撒,達到巔峰,前後至少四十年。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階段,每一個階段都有新的進展,且都有條件及新的應許。神的揀選與人的順服乃是相互呼應,相輔相成。

摘要如下:

一.立約的先聲:信心呼召與應許(創十二1~3)

條件:離開本地、本族、父家

應許:大國、大名、大福

二.立約的實行:信心稱義與獻祭(創十五章)

條件:素來相信神的話(創十三,十四章)。因信稱義,遵命獻祭。

應許:得後裔如天上的星,寄居外邦400年再回來

三.立約的更新:信心軟弱與堅固(創十六,十七章)

條件:作完全人,行割禮

應許:改名(代表改變個性,與神的恩相稱),君王的應許(彌賽亞預言)

四.立約的完成:信心巔峰與賞賜(創二十二章)以顯出信心的寶貴,忠心良善

條件:獻上獨子、所愛的、以撒

應許:地土、後裔、君王

(以上是賴建國教授的整理)

《創世記》中「神與亞伯拉罕立約」並非一次性事件,而是一個漸進展開(progressive revelation)的歷程。
神多次向亞伯拉罕重申、擴展、深化祂的約。每一次的「立約」或「重申」都帶有不同的啟示焦點與神學意義

我們可以把這整個「亞伯拉罕之約」理解為:一個恩典之約(Covenant of Grace),在歷史中分階段揭示、更新、印證。


一、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主要階段

階段經文約的形式關鍵詞約的內容神學意義
① 初次呼召與應許之約創12:1–3呼召性應許「我要使你成為大國」「萬族因你得福」出於恩典的呼召約的起點──神主動揀選、應許救贖計畫
② 確認與正式立約(劈開牲畜)創15:1–21儀式性立約(כרת kārat「我與你立約」「星數的後裔」應許後嗣與地業約的確立──因信稱義、神以自己性命作保
③ 更新與記號之約(割禮)創17:1–27記號性立約(נתן nātan「作你的神」「永遠的約」改名(亞伯拉罕)、割禮記號、後裔國度化約的深化──關係之約,信心的順服與分別為聖
④ 信心試煉與約的印證(獻以撒)創22:1–18誓約重申「我指著自己起誓」神親自起誓確立應許約的印證──信心得完全,預表基督的獻上

二、每次「立約階段」的神學意義詳解


《創世記》12章:恩典的呼召之約

「你要離開本地……我必使你成為大國……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1–3)

這是神第一次主動向亞伯蘭發出呼召。雖然此處未使用「立約」(berît)一詞,但內容已具「約的形式」。

神學意義

  • 救贖歷史的起點(神對人類普世救恩計畫的展開)。
  • 約是神的主動恩典,不是亞伯蘭尋求神,而是神呼召他。
  • 應許包括三重層面:① 後裔;② 地土;③ 成為萬國祝福。

加拉太書3:8:「聖經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這是福音的原型。


《創世記》15章:應許的確認與信心的約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15:6)

神在亞伯蘭懷疑之時,正式「立約」(כרת kārat = 劈開)。儀式:亞伯蘭劈開牲畜,神以火燄經過中間——表示神以自己為擔保。

神學意義

  • 神單方面的恩典之約(unilateral covenant)。
  • 信心為稱義的根據(羅4章)。
  • 預表基督的代贖(神親自通過祭牲的裂開,象徵祂將擔當違約的代價)。
  • 神確立了「地與後裔」的具體範圍。

羅4:3:「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信心是約的入門之路。


《創世記》17章:永約的更新與記號之約

「我必與你立約,使你極其繁多……這是我與你並你後裔所立的約:凡男子都要受割禮。」(17:2, 10)

神改名亞伯蘭為亞伯拉罕,並給出約的記號「割禮」。

神學意義

  • 從「應許之約」進入「關係之約」。
  • 人需以順服(割禮)作為回應,顯明約的身份。
  • 約的範圍擴展為「萬國之父」;應許轉為「永遠的約」。
  • 割禮成為屬神子民的外在記號,象徵心靈的分別與歸屬。

羅4:11:「他受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而信稱義的印證。」 信心的外在表達,預表新約的「心靈受割禮」與「洗禮」。


《創世記》22章:信心的印證與約的確定

「我指著自己起誓……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22:16–18)

亞伯拉罕獻以撒後,神再一次重申應許,但這次以**誓言(שָׁבַע shavaʿ)**的形式。

神學意義

  • 信心經歷考驗,得以完全(雅2:22)。
  • 神的應許達到最終確認階段:「我指著自己起誓」——絕對不可廢棄。
  • 預表天父捨子、基督獻上,應許在十字架上最終實現。
  • 約的焦點從「後裔眾多」轉向「那一位後裔」(加3:16)——基督。

希伯來書6:13:「神既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 最終的約因基督而永遠確立。


三、整體神學脈絡:亞伯拉罕之約的漸進啟示

經文階段約的類型神學焦點對應新約
創12章恩典的呼召神主動揀選,普世救恩的開端福音的宣告(加3:8)
創15章應許與信心因信稱義,神以自己為保證羅馬書4章:信心的義
創17章永約與記號約的群體與聖潔生活割禮 → 洗禮(西2:11–12)
創22章誓約的印證信心的成全與彌賽亞的預表基督為後裔的應驗(加3:16)

四、總結:一個約,四個階段,逐步揭示救恩

層面神的行動人的回應屬靈意義
12章呼召與應許離開本地,信而跟隨信心的起點
15章立約並確定信耶和華因信稱義
17章更新並給記號順服割禮聖潔的生活
22章起誓印證獻上以撒成全的信心

神學總結句

《創世記》中的亞伯拉罕之約是一個「由恩典發起、由信心承接、由順服維繫、由犧牲印證」的救贖之約。
它的高峰在基督裡成全,成為新約信徒「因信稱義」與「在恩典中生活」的根基。


〈亞伯拉罕之約查經講義〉從《創世記》中看見神的救恩歷史與「因信稱義」的核心真理。


查經講義:亞伯拉罕之約──從恩典到信心的旅程


一、導言:亞伯拉罕之約是聖經救恩歷史的關鍵

  • 從創世記12章開始,神在人類歷史中第一次主動與一個人立約。
  • 這個約不僅關乎亞伯拉罕個人,更是整個「救恩之約」的起點。
  • 新約稱我們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加3:7),表示基督徒也活在同一個因信稱義的恩典之約中。

主題經文

「我要立我的約在我和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中,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創17:7)


二、查經目標

  1. 了解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四個階段
  2. 理解每一階段的神學意義與屬靈應用
  3. 思考亞伯拉罕的信心之旅如何成為我們信仰生活的典範。

三、經文概要與對照

階段經文約的特徵約的內容神學焦點
① 呼召與應許創12:1–3神主動呼召、應許祝福後裔、地土、萬國得福恩典的起點
② 正式立約創15:1–21神劈開牲畜,親自經過應許後嗣與地業因信稱義
③ 約的更新創17:1–27改名與割禮記號永遠的約、成多國之父關係與順服
④ 約的印證創22:1–18神起誓、獻以撒神親自起誓應驗信心的成全

四、經文講解與神學意義


第一階段:呼召與應許之約(創12:1–3)

背景:人類墮落、巴別分散後,神主動呼召亞伯蘭離開吾珥,開啟救恩計畫。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神學意義

  • 救恩的主動者是神(恩典的呼召)。
  • 「萬族得福」預示普世救恩的藍圖。
  • 亞伯蘭的信心表現為順服的行動(離開 → 跟隨)。

應用
神的呼召總帶有「離開」與「進入」——信心必須有行動。


第二階段:應許的確立之約(創15:1–21)

背景
亞伯蘭懷疑神的應許,問:「我還沒有孩子,主耶和華啊,你要賜我甚麼呢?」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神學意義

  • 神以古代立約儀式(劈開牲畜)親自經過,象徵祂以自己性命作保。
  • 亞伯蘭的信不是理性證明,而是信靠神的話。
  • 因信稱義:人被接納不是靠行為,而是靠信。

預表基督
神親自通過被劈開的牲畜,預示祂將在基督裡為人立約流血。

應用
信心就是在黑暗中仍堅持相信神的話語比現實更真實。


第三階段:約的更新與割禮記號(創17:1–27)

背景
亞伯蘭生了以實瑪利後,用人方法成就神的應許。神再度向他顯現,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我必與你立約……凡男子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記號。」

神學意義

  • 約的性質:從單方面恩典進入互動關係。
  • 改名(亞伯蘭→亞伯拉罕)象徵新身份。
  • 割禮成為「約的記號」——屬神群體的象徵。
  • 信心要以順服、聖潔生活為回應。

預表新約
割禮預表心靈的割禮(羅2:29),新約以「洗禮」為信心的記號(西2:11–12)。

應用
真信心不只在信條上,更在生活中「分別為聖」。


第四階段:約的印證與信心的成全(創22:1–18)

背景:神試驗亞伯拉罕,吩咐獻以撒。亞伯拉罕順服,神在摩利亞山重申應許。

「我指著自己起誓……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神學意義

  • 信心的極致考驗:信神不僅能給,還能收回。
  • 神以「起誓」印證祂的約,表明救恩必定成就。
  • 「你的後裔」預表基督(加3:16)。
  • 神親自預備羔羊——福音的核心。

應用:信心成熟的標誌是完全信靠、甘願獻上最愛。


五、整體神學統整:從恩典到信心的旅程

階段神的主動人的回應新約對應
創12章呼召與應許順服、離開福音呼召
創15章確立應許信而被稱義因信稱義
創17章更新與記號順服割禮聖靈內住、洗禮
創22章起誓印證獻上以撒基督的獻上

六、討論與應用問題(小組使用)

呼召
亞伯拉罕回應神的呼召,離開熟悉的地方。
我生命中有哪些「舒適圈」需要憑信心離開?

信心
在創15章中,亞伯蘭面對不可能的情境仍信神。
我在何處需要再次相信「神的應許仍然真實」?

順服
創17章提醒信心必須以行動回應。
我的信心是否在日常生活中具體表現出來?

獻上
創22章的亞伯拉罕願意獻上最愛。
有什麼是我仍不願意交託給神的?


七、結論與信仰反思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創15:6)
「我指著自己起誓……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22:16–18)

亞伯拉罕之約是整本聖經救恩歷史的縮影:

  • 恩典 中開始;
  • 信心 被接納;
  • 順服 被印證;
  • 基督 裡得以完全。

靈修金句

「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加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