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學結構的對比:誰被記得?誰被遺忘?
| 角色 | 是否記名 | 經文 | 文學意義 |
|---|---|---|---|
| 以色列眾子(雅各的十二子) | 有名字(1:1–5) | 「以色列的眾子,各帶家眷和雅各一同來的,有流便、西緬、利未、猶大…」 | 延續創世記的約之家譜;神記得祂的子民。 |
| 法老王 | 無名字(1:8, 1:15) | 「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 | 人間權勢轉瞬即逝;「不認識」預示他將被歷史遺忘。 |
| 收生婆施弗拉、普阿 | 記名(1:15) | 「希伯來的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 | 無名的婦人被神記念;她們的敬畏超越法老的命令。 |
文學反諷(irony):當時全地最有權勢的人——法老,匿名;兩位卑微的奴隸收生婆,卻名留千古。
→ 這是聖經敘事的價值倒轉:
神紀念敬畏祂的人,不紀念抵擋祂的人(詩篇 9:5–6)。
二、神學層面:誰在神的記憶中被「紀念」?
在希伯來思想中,「名字」(שֵׁם shem)代表人格、記念與地位。神在創世記中「呼名」表示關係(創2:19,亞伯拉罕被呼召改名等)。而聖經的「忘記」或「不記名」,常象徵「被神拒絕、無立足於神的故事中」。
詩篇 9:5–6「你曾責備列國,滅絕惡人,將他們的名永遠塗抹。」
因此:
- 法老無名 → 他在神的歷史中「被塗抹」;他的權力不值紀念。
- 收生婆有名 → 她們被神「紀念」,因她們敬畏神而存活(出 1:21)。
出1:21「因為收生婆敬畏神,神便賜她們家室。」→ 神以「名與後裔」回報她們的忠信。
三、神權政治(Theopolitical)層面:權力的顛覆
整本《出埃及記》是一場神權 vs 人權的敘事。在開篇中,作者(傳統認為是摩西)透過命名方式立刻劃出界線:
| 權力中心 | 是否命名 | 意義 |
|---|---|---|
| 埃及帝國(法老) | 無名 | 人間政權短暫、不配留名 |
| 神的子民(以色列) | 有名 | 屬神之人被紀念、有約的身份 |
| 義的婦人(收生婆) | 有名 | 敬畏神的人比君王更配被紀念 |
文學上,這種「匿名 vs 命名」手法,就是權力的解構(deconstruction of power)。神用一種「命名的神學」來宣告:
真正被記得的,不是掌權的,而是敬畏祂的。
四、倫理與信仰層面:敬畏神勝於敬畏人
出埃及記 1 章刻意以收生婆的名字結尾,構成一個主題性的反轉:
| 人物 | 行動 | 神學評價 |
|---|---|---|
| 法老 | 命令殺嬰 | 權力濫用;不敬畏神 |
| 施弗拉與普阿 | 違抗王命,存留生命 | 敬畏神;蒙神賜福 |
→ 這不僅是歷史敘事,也是一種道德神學宣言:敬畏神的婦人,勝過掌權的君王。她們的行動是整個「出埃及救贖」的第一步,她們選擇「生」而非「死」,因此成為救贖的起點。
若沒有施弗拉與普阿,就沒有摩西的誕生,也沒有出埃及的故事。這是神在歷史中的「隱藏行動」(hidden action of God):祂從卑微者開始拯救的工作。
五、結論:名字的神學(The Theology of Naming)
| 類別 | 代表人物 | 是否命名 | 在出埃及記中的角色 | 屬靈啟示 |
|---|---|---|---|---|
| 約的子民 | 以色列眾子 | 有名 | 承接神的約與應許 | 神記念祂的百姓 |
| 暴政者 | 法老 | 無名 | 抵擋神,逼迫以色列 | 神使驕傲者的名被除滅 |
| 義人 | 施弗拉與普阿 | 有名 | 遵行神旨、保生命 | 神記念敬畏祂的人 |
| 救贖者 | 耶和華 | 自稱「我是」(3:14) | 神自啟示祂的名 | 唯有神的名永存 |
詩篇 135:13「耶和華啊,你的名存到永遠;耶和華啊,你可記念的名,直到萬代。」
屬靈總結:
在神的故事中,名字代表被記念、被愛與被揀選。法老無名,因他代表自高與抵擋;收生婆有名,因她們敬畏神並保存生命。
在人看為微小的,在神面前被高舉;
在人看為偉大的,在神面前被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