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出埃及記 1:15–21 中最值得深思的神學與倫理議題之一。「收生婆說謊卻得神賜福」並不是神讚許謊言,而是彰顯出「倫理優先」(ethical priority)的原則——在極端的道德衝突中,敬畏神、保全生命比形式上維持「誠實」更為根本。
讓我們一步步來看這段經文與背後的神學原理。
一、經文背景
出埃及記 1:17, 21「然而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存留男孩的性命。……因為收生婆敬畏神,神便為她們建立家室。」
在當時的處境中:
- 法老命令殺害希伯來男嬰(違背神創造生命的旨意)。
- 收生婆若順服王命,就是成為「殺人者」。
- 她們選擇「違命而救命」,即使以謊言掩飾,也是在道德上保守「生命的神聖」。
→ 神看重她們的「敬畏神」與「行義的動機」,而非僅僅根據「說謊」這一形式行為來判斷罪與罰。
二、「倫理優先」原則是什麼?
定義:
倫理優先(ethical priority) 是指:在道德兩難(moral dilemma)中,若兩種義務無法同時履行,
應選擇更高層次、更接近神本性的倫理原則。
換言之:
當「真誠」與「保命」產生衝突時,生命的神聖(保命)優先於形式的誠實。
這是一種神學倫理的層級原則(graded absolutism)。也可稱為「層級性倫理觀(hierarchical ethics)」——
並非否認道德律,而是承認有「價值排序」。
三、聖經中的「倫理優先」實例
| 例子 | 事件 | 低階道德律 | 高階道德律 | 神的評價 |
|---|---|---|---|---|
| 出埃及記 1:17–21 | 收生婆欺瞞法老以保命 | 誠實(不可說謊) | 敬畏神、保生命 | 神賜福、為她們建立家室 |
| 約書亞記 2:1–14 | 喇合隱藏探子、欺騙耶利哥王 | 誠實 | 保護神子民 | 被稱為「信心」的榜樣(來 11:31) |
| 撒上 21:1–6 | 大衛吃陳設餅以求生 | 禮儀律 | 保生命 | 耶穌肯定此舉(太12:3–4) |
| 太 12:9–13 | 耶穌安息日治病 | 安息日律 | 憐憫與救人 | 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 |
結論:聖經中「倫理優先」並非違法,而是按神的心意排序道德價值。誠實固然重要,但生命是神的形像,
因此「保命」是更高的神聖命令(創9:6;出20:13)。
四、神學詮釋:為何神賜福?
神看重「敬畏」的內心,而非「形式」的行為
「因為收生婆敬畏神」——這是神賜福的唯一理由(1:21)。她們並非出於自利,而是出於對神的敬畏與對生命的尊重。
她們的謊言不是欺壓性的,而是拯救性的(救命之謊)
在聖經倫理中,「為保護無辜生命而不說真話」不等同於罪,而是一種反抗不義政權的公義行動(civil disobedience)。
她們的行動是「神國的政治反轉」
法老想控制生育、奪去生命;收生婆卻以智慧保存生命。→ 神的救贖行動從這個小小的「倫理反抗」開始。
(若沒有她們,就沒有摩西的出生,也沒有出埃及。)
五、神學觀點比較
| 道德觀 | 核心觀點 | 對收生婆的評價 |
|---|---|---|
| 律法主義(legalism) | 一切謊言皆為罪 | 收生婆犯罪,但神出於恩典仍賜福 |
| 結果主義(consequentialism) | 為達善果可用惡手段 | 神因結果好而容忍謊言 |
| 倫理優先(hierarchical ethics) | 當義務衝突時,守高階道德律(如生命神聖、敬畏神) | 收生婆選擇了更高的義——敬畏神、保生命,因此蒙神悅納 |
倫理優先 ≠ 相對主義
它不是否認道德律,而是承認道德律之間有「秩序」與「權重」;最高的律法是「愛神、愛人」(太22:37–40),一切道德都要服從於此核心。
六、屬靈意義與應用
| 原則 | 說明 | 屬靈應用 |
|---|---|---|
| 敬畏神勝於敬畏人 | 收生婆選擇違抗王命,遵從神的旨意 | 在壓迫環境中,信徒應勇於順從神而非人(徒5:29) |
| 行義的動機比形式的行為更重要 | 她們說謊的目的不是欺詐,而是救命 | 神看人內心的敬畏,而非行動表面的瑕疵 |
| 道德律有層級次序 | 生命與敬畏神優先於政治與權勢 | 當道德衝突時,選擇最能反映神品格的行動 |
| 神記念義人之名 | 施弗拉與普阿的名字被記下,法老卻無名 | 神紀念敬畏祂、保護生命的人 |
結語
收生婆的「謊言」在倫理上不是叛逆,而是敬畏;她們選擇順服那賜生命的神,而非濫殺的王。
倫理優先原則提醒我們:在罪惡的體系中,守真理的核心不是死守條文,而是活出神的公義、憐憫與生命的尊嚴。
「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的。」(雅各書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