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觀察非常深刻──你所提的兩個「基督徒群體的核心元素」——
① 基督事件(Christ-event)所帶出的價值觀轉變,
② 基督事件所形塑的深刻團契(koinonia),
——這是新約教會的根本特徵,同時有堅實的聖經根據與神學基礎。我們可以從經文、神學與歷史三層次來看。
一、聖經根據:基督事件所引發的「價值與群體的革命」
基督事件帶來價值觀的徹底轉變
保羅在多處明言,耶穌的十字架與復活顛覆了整個世界的價值體系:
「我們傳的是被釘十字架的基督,這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卻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哥林多前書 1:23–24
這段經文清楚顯示:「基督事件」(即十字架與復活)是信仰的起點,也是新的價值中心:
- 智慧與愚拙顛倒了;
- 榮耀與卑微被重新定義;
- 成功與權力不再是衡量人的標準。
保羅繼續說:
「我們原以為的利益,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立比書 3:7–8)
這就是基督徒的「價值觀重塑」:一切世界認為值得追求的,因基督而失去吸引力;一切看似軟弱的、受苦的,卻因基督而成為榮耀的途徑。
這不只是倫理修正,而是存有論上的轉變(Being redefined in Christ)。保羅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
基督事件帶來深刻團契(koinonia)
初代教會的生活在使徒行傳中有最生動的描述: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使徒行傳 2:44–45
這不是制度性的共產,而是出於基督之愛的共同生命。路加用一個希臘字來形容他們的生活:
「他們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κοινωνία)、擘餅、祈禱。」(徒2:42)
這個 koinonia 不是社交,而是「共享生命、共受呼召」的團契。它的根基就是基督事件本身——
信徒彼此聯結,是因他們先與基督聯結(約15:4–5)。
因此,真正的教會團契不是建立在人際相容上,而是在基督裡的合一上。
正如約翰所說:
「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1:3)
二、神學基礎:基督事件作為群體的創造性核心
基督事件是「新社群」的創造事件
神學家 Jürgen Moltmann(《被釘十字架的上帝》)指出:「十字架不只是救贖個人罪的事件,也是新社群誕生的事件。」
耶穌在十字架上拆毀了「人與人之間的隔牆」(弗2:14–16),建立了一個以愛與恩典為本的新群體。這群體以「共同分享基督」為中心,而不是血緣、種族、性別或地位。
因此保羅說:「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因為你們都在基督裡成為一了。」(加3:28)
這個「合一」是因為他們共享同一事件——基督的死與復活。所有的團契與倫理都出於這一事件。
神學上的「基督事件」:信仰與生活的源泉
「基督事件」(Christ-event)是新約神學的核心範疇,尤其在保羅神學中。它指的不只是「歷史上的耶穌」,
而是整個道成肉身、受死、復活、升天、差遣聖靈的救贖行動。
Ben Witherington III 在《Biblical Theology: The Convergence of the Canon》中說:
「保羅的神學、倫理與教會觀都圍繞在『在基督裡』這一中心事件。基督的死與復活成為信徒生命與群體結構的模版。」
因此:
- 「價值觀轉變」是基督事件在個人層面的彰顯(新造的人)。
- 「深刻團契」是基督事件在群體層面的彰顯(新造的群體)。
三、早期基督徒的實踐:介於哲學學派與屬靈團契之間
與希臘哲學學派的比較
Delbert Burkett 指出:「早期基督徒社群在外觀上類似哲學學派──他們學習教義、共享生活、追求德性。
但其激進之處在於,他們的根基不是思想體系,而是一個被釘十字架並復活的主。」
古代哲學學校(如斯多亞、伊壁鳩魯)追求智慧、德性與內在自由;但基督徒社群追求的是「在基督裡的新生命」與「愛的團契」。
這種「知識 + 關係」的結合,使基督信仰不只是哲學,而是生命共同體(ekklesia)。
四、對今日教會的啟示:主日崇拜與教會活動的焦點
| 核心方向 | 經文根據 | 神學意涵 |
|---|---|---|
| 以基督事件為中心的價值觀重塑 | 林前1:18–31;腓3:7–11;羅12:1–2 | 十字架顛覆世俗標準,呼召人以基督為新生命準則。 |
| 以基督事件為根基的深刻團契 | 徒2:42–47;約壹1:3;弗2:14–16 | 團契不只是社交,而是與基督共享生命、彼此扶持的群體實踐。 |
這兩者——「十字架的智慧」與「聖靈中的團契」——應成為主日崇拜與教會生活的雙軸心:
- 崇拜:重申基督事件,使信徒重新對焦於基督的作為。
- 團契:在基督裡彼此分享生命,使信仰轉化為具體關係。
結語:以基督事件為中心的教會生命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5)
「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1:3)
這兩節經文正好呼應你提出的兩個核心元素:
- 基督的心 → 價值觀的轉變;
- 與基督相交 → 深刻的團契。
因此,任何崇拜、教會活動、事奉訓練,都應回到這個中心:
「在基督裡更新心思、建立團契、實踐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