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林多前書,保羅處理十大問題:
1. 分黨分裂(1:10-4:21);
2. 縱容淫亂(5:1-13);
3. 彼此訴訟(6:1-11);
4. 縱容嫖娼(6:12-20);
5. 混亂的獨身和婚姻觀(7:1-40);
6. 吃祭偶像之物的紛爭(8:1-11:1);
7. 要否蒙頭(11:2-16);
8. 聖餐聚會的混亂(11:17-34);
9. 屬靈恩賜的錯用(12:1-14:40);
10. 否定復活(15:1-58)。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面對哥林多教會的十項混亂與罪惡,並非逐一以「規條」回應,而是以屬靈原則和十字架神學為核心,從「福音」出發,逐步糾正他們的思想與行為。以下整理出他處理所有問題的主要原則:
一、以「十字架的福音」為中心原則
經文根據: 1:18–2:16
保羅首先指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2:2)。
- 這是他所有勸勉的基礎:人的驕傲、黨派、情慾、知識,都必須降服於十字架的真理。
- 十字架揭示出神的智慧與能力,與世俗的智慧完全相反。
原則: 所有教會問題的根源是偏離十字架中心;所有的解方都在回到基督救贖的核心。
二、以「愛」作為最高準則
經文根據: 8:1;13章整章
- 保羅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 在處理吃祭偶像之物、屬靈恩賜、婚姻自由等議題時,他都強調:自由必須被愛所約束。
原則: 一切行為與自由,若無愛的造就目的,都是錯誤的。
三、以「教會的合一與建造」為目標
經文根據: 1:10;3:9–17;12章
- 保羅不僅責備分黨,還強調信徒是「神的殿」、「基督的身體」。
- 每個恩賜、行動、聚會,都要以建造教會為目的,而非彰顯個人。
原則: 一切教導與行動須以「合一」與「建造」為導向。
四、以「身體屬主」與「聖潔」為界限
經文根據: 5–6章
- 對淫亂、嫖娼、訴訟問題,保羅強調「你們是重價買來的,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 信徒不是屬自己的,是屬基督的身體。
原則: 屬靈自由不是放縱,聖潔是身體與靈都屬主的表現。
五、以「福音使命」與「鄰舍良心」為導向
經文根據: 9章;10:23–11:1
- 保羅以自己為例:「凡事我都可以作,但不都有益處。」
- 他願意放棄權利,只為「多得人」與「叫多人得救」。
原則: 行事標準是是否有助於別人的良心、是否榮耀神、是否推進福音。
六、以「創造秩序與屬靈秩序」為基礎
經文根據: 11章(蒙頭與聖餐)、14章(秩序敬拜)
- 保羅在談蒙頭、敬拜秩序時,並非單論文化習俗,而是強調神設立的秩序:
- 男與女的互補;
- 敬拜中的尊重與合宜。
原則: 神是秩序的神,敬拜與教會生活要反映創造與救贖的秩序。
七、以「復活盼望」為終極根基
經文根據: 15章
- 保羅將復活真理放在最後,是整封書信的神學高潮。
- 若沒有復活,信仰與行動皆無意義。
原則: 基督的復活是信徒生活的動力與倫理根據。
總結:保羅處理問題的整體原則
| 面對的層面 | 原則 | 具體表達 |
|---|---|---|
| 神學基礎 | 十字架的福音 | 一切問題回到基督與他釘十字架 |
| 行為準則 | 愛與造就 | 愛是自由的界線 |
| 教會觀 | 合一與建造 |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
| 道德觀 | 聖潔屬主 | 身體與靈都屬基督 |
| 使命導向 | 為福音、為鄰舍 | 凡事為榮耀神、為人得救 |
| 敬拜秩序 | 反映神的創造秩序 | 敬拜中有尊重與秩序 |
| 末世盼望 | 基於復活 | 活出復活生命的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