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必受到輕視。」(撒上 2:30)
這句話其實非常關鍵,它不只是給以利家族的一句審判話,更像是整本撒母耳記、甚至整本聖經的一條「屬靈原則總結」。我們一步一步來看:
一、先看背景:這話是對誰說的?
撒上 1–2 章的背景是:會幕在示羅,以利作大祭司。他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是「惡人」(撒上 2:12),他們:藐視獻祭,搶奪祭肉(2:13–17)在會幕門口與婦人行淫(2:22)以利知道兒子行惡,卻只「口頭勸勉」,沒有實際阻止、撤職、對付罪(2:23–25)。於是,神差遣一位「神人」來宣告審判,這句話就在那段宣告中間:
「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耶和華說:絕不容你們這樣;因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必受到輕視。」(撒上 2:30,綜合)
也就是說:神原本應許以利家的祭司職分可以長久(是對亞倫家族應許的具體延續)。但現在神說:「絕不再這樣」,因為他們在實際生活中藐視神。
這句「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必受到輕視」就是神在說:我的行動,不單看你們「有沒有應許」,也看你們「如何對待我」。
二、幾個重要字的意思:其實是一個「重量」的對比
這節原文有三個關鍵字,很美也很有意思:
「尊重」(כָּבֵד kavēd)基本意思是「沉重、有份量」,引申為:「看得很重要、給予榮耀、當一回事」。 尊重神 = 把神當「最有份量」的那一位。
「藐視」(בָּזָה bazāh)意思是「看輕、不在乎、當作沒什麼」。 以利的兒子們把獻祭、神的誡命、聖職當成「無所謂」的東西。
「受到輕視 / 輕看」(קלל qalal)原意是「變輕、微小、沒有份量」。 神在說:「你把我當很輕,我也讓你真的變得很輕。」
因此,這句話用一個很美的對比來表達:這不只是懲罰,也是屬靈現實:當人不把神當一回事,他的生命本身就開始失去「份量」。
三、在以利家的具體應用:神的應許不是「無條件任玩」
在這個脈絡裡,神也藉此說出一個重要原則:「我曾說你家要永遠行在我面前,但現在不再如此。」這說明兩件事:
- 神的應許不是讓人「濫用」的護身符。以利家族不能說「反正我們是祭司家族,上帝說要讓我們永遠在祂面前」,
然後就可以放縱犯罪、藐視神。 - 神是真正有主權的那一位。祂有權在歷史中「改變對某一家的待遇」,不是因為祂反覆無常,而是因為人的態度與行為已經完全背叛了祂。
這對整本撒母耳記很重要──接下來:神會廢掉以利家,興起撒母耳。之後又會興起大衛,廢棄掃羅。背後同樣原則:尊重神的,祂就興起;藐視神的,祂就放下。
四、與撒上 2:1–10 哈拿的詩歌相呼應:神使人降卑,也使人升高
哈拿在 2:1–10 的詩歌中一再提到:「耶和華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2:7)。「高傲的人必被折斷,軟弱的人被興起。」(意譯)
這份「翻轉的神學」──神推翻驕傲、興起謙卑的人,正是 2:30 這句話的具體應用。也就是說,2:30 其實是整首詩歌的濃縮實踐版:尊重神的人被抬舉;藐視神的人被放下。神在歷史中「翻轉」人的地位,不是隨便玩弄人,而是根據人對祂的態度。
五、神學意義:這不是「行為得救」,而是「關係中的回應」
要小心一點:這節經文不是在說:「只要你多做一些敬虔行為,神就會用更多地位、物質來尊重你。」而是:這是一句關係性的話。「尊重」在聖經中常代表一個人對神的心態:是否以祂為中心?是否願意聽祂的話?是否把祂放在生命的首位?
神的尊重,首先是救恩與同在的尊榮。神說「必尊重他」,不是只指「給他成功、升官、發財」,更深的是:在審判之日承認他;在歷史中使用他;讓他的生命在神的國度裡「有份量」。
這與新約很相連。耶穌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太10:32)「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12:26)
提摩太後書 二11-13 這話是可信的: 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 我們若忍耐到底,也必和他一同作王。 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 因為他不能否認自己。
這些話其實都是「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的延伸。
六、今天對我們的提醒與應用
這句話放到今天,有幾個很實際的問題可以問自己:在我生命裡,誰最有「份量」?是神的話?還是人情面子?還是金錢、成就、舒適?我對神的「尊重」,有沒有落實到具體的順服?以利「知道兒子行惡」,也有「說兩句」;但他沒有做出果敢的信仰行動(例如撤換、管教)。有時我們也會停在「知道錯、也會講」,但不是真的悔改、改變。
我是否願意為了尊重神,而接受在世人面前被看「輕」?有時你因堅持誠實、不妥協、不跟風,就會被同事、同學當「奇怪的人」;但在神面前,你的生命正在被「加重」,變得有份量。人可能輕看你,但神在加重你;人可能尊重你,但若你藐視神,神也能使你變輕。
小結
「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必受到輕視。」(撒上 2:30)這句話是:對以利家族的審判宣告;對整個以色列領袖(祭司、君王)的屬靈原則;也是對每一個神兒女的提醒。可以用一句自己的話來總結:
你怎樣「看重」神,神就怎樣讓你的生命在祂的國度裡「有份量」;你若把神當可有可無,你的生命也會漸漸失去真正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