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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拉太書的收信對象
《加拉太書》開頭明確寫道:「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加 1:2),顯示這封信確實是寫給「多個教會」,而不是單一教會。學者指出,這是保羅十三封書信中唯一一封明確以「一組教會」為對象的信件。 - 「南加拉太說」的支持理由
根據《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Carson & Moo 等編著),以及《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Expanded Edition)》等資料,加拉太書的「加拉太各教會」很可能指的是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中(徒 13–14 章)在皮西底的安提阿(Antioch)、以哥念(Iconium)、路司得(Lystra)與特庇(Derbe)等地所建立的教會。這些城巿都位於羅馬的加拉太省南部地區。 - 「北加拉太說」的少數觀點
有些學者(根據《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and the Origins of Christianity》)仍主張「北加拉太說」,認為「加拉太」應指北部的民族加拉太人(即凱爾特裔的高盧人),並將書信定位於保羅第二次或第三次旅程之後。然而,目前多數學者傾向南加拉太說,因為保羅在第一次宣教旅程中確實建立了多個教會,且信中提及的問題(割禮、律法)與那些地區的情境最為吻合。
結論
《加拉太書》是保羅唯一寫給一組教會的信件。根據「南加拉太說」,這些教會包括他第一次宣教旅程中於加拉太省南部建立的幾個教會(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

「加拉太省」歷史發展的關鍵。讓我們根據古代史料與學界共識(特別是 Ferguson、Bruce、Burkett、Holladay、Carson & Moo 等人的新約導論)一步一步釐清。
一、歷史背景:加拉太省的形成
在羅馬時代,「加拉太省」(Provincia Galatia)的範圍經過幾次重要變化。
主前25年:奧古斯都(Augustus)設立加拉太省
- 原始「加拉太人」是凱爾特民族(Galatae),居住於小亞細亞北部(以安基拉 Ancyra 為中心)。
- 羅馬在凱撒之後由奧古斯都接手,於主前25年(公元前25年)正式設立「加拉太省」,以阿密塔斯(Amyntas)王國滅亡後的領地為基礎。
- 此時省內包含:
- 原本民族加拉太地(北部)
- 部分毗鄰區:如皮西底 Pisidia、呂高尼亞 Lycaonia、伊沙烏利亞 Isauria、弗呂家 Phrygia 東部地區等【參 Burket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and the Origins of Christianity, Cambridge 2019, pp. 383–384】【Holladay,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2005, pp. 447–448】。
這是第一次「南部地區被編入加拉太省」的時間點。
主後72年:韋斯帕先(Vespasian)再度劃分
- 在尼祿(Nero)與韋斯帕先(Vespasian)時期,羅馬又重組亞細亞的省界。
- 部分南部地區(例如潘非利亞 Pamphylia)在主後72年分出,成為新的「卡帕多細亞與加拉太省」一部分。
- 但保羅時代(主後40–60年)仍屬奧古斯都設立的第一階段,南北都算「加拉太省」的範圍【Carson & Moo,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2nd ed., 2005, pp. 456–458】。
二、地理上如何變化
| 時期 | 統治者 | 「加拉太省」範圍 | 備註 |
|---|---|---|---|
| 主前25年 | 奧古斯都 | 北部民族加拉太 + 皮西底、呂高尼亞、伊沙烏利亞、弗呂家部分地區 | 阿密塔斯死後被羅馬吞併成立省份 |
| 主後41–68年(保羅時代) | 克勞狄與尼祿 | 保持廣大範圍(包括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諸城) | 《使徒行傳》13–14章即屬此時 |
| 主後72年 | 韋斯帕先 | 南部部分地區分出另設省 | 不影響保羅書信時期的地理稱呼 |
三、為何這與《加拉太書》有關?
- 因為在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主後47–49年)時,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這些城市已在奧古斯都時期被劃入「加拉太省」。
- 所以,當保羅寫「加拉太的各教會」(加1:2)時,按照羅馬行政區理解,這些南部城市確實屬於加拉太省,因此形成「南加拉太說」的歷史依據【Burkett 2019, p. 384;Bruce Paul: Apostle of the Heart Set Free, 1977, pp. 156–158】。
結論整理
南部地區(皮西底、呂高尼亞、弗呂家等)是在主前25年奧古斯都設立「加拉太省」時被正式編入的。因此在保羅宣教與書信時代(主後40–60年間),這些地區已屬「加拉太省」範圍內。這解釋了為何保羅稱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教會為「加拉太的各教會」(加1:2;林前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