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的異端

很關鍵的一題,你其實已經說中核心了:
他們攻擊的不是單單保羅這個人,而是藉著貶低保羅,使他所傳「唯獨信靠基督恩典」的福音看起來是不完整、不可靠的「次貨福音」。


一、先從經文畫輪廓:這群人是誰?

雖然加拉太書從頭到尾沒給他們名字,但整卷書留下了很多線索:

  • 保羅稱他們為「攪擾你們的人」(1:7;5:10,12)
  • 他們是「猶太基督徒」──信耶穌,但又強調外邦人必須受割禮、守摩西律法才算「真正」屬神的人
  • 學者常稱他們為 「猶太化者」(Judaizers)
  • 他們來到保羅已經建立好的加拉太教會,向外邦信徒推銷一套「加強版福音」: 信耶穌是好的,但還不夠,要再加上「受割禮 + 守律法」才算真正有份於亞伯拉罕的應許。

Holladay 指出:加拉太的危機表面上是一件事:「割禮」,背後卻牽出一整組更大的問題:人如何得著神的拯救(稱義)?基督的死到底成就了什麼?在基督裡的群體是怎樣互相接納與相處?


二、他們具體在教什麼?

1. 最明顯的:要求外邦信徒受割禮

加拉太書多處提到「割禮」:「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5:2)「凡受割禮的人,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5:3)「他們勉強你們受割禮,不過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6:12)

Holladay 很直接說:「加拉太的危機是因『割禮』這一件事引爆……後來來到的猶太基督徒,開始推廣守律法不只是有益,而且是外邦信徒得救所必須的。」

2. 不只割禮,還有守摩西律法

從信中細節看出:他們主張:外邦人要受割禮(5:2–3;6:12–13)遵守猶太節期與日子(4:10)背後的邏輯是: 真正屬神的子民 = 信耶穌 + 成為猶太人(藉著律法、割禮、節期)

Carson & Moo 評論說,這樣的教導「嚴重扭曲了福音」,使人從「福音的高峰」退回舊約律法之約,好像基督的工作還不完全,需要用律法來補足。

3. 他們如何推銷:貶低保羅,抬高自己

根據經文和學者重建的情況,那些人大概是這樣說的:

  1. 攻擊保羅的使徒身份
    • 「保羅不是原始的十二使徒之一,他是後來才出現的。」「他消息不全,他只知道部分福音。」⇒ 所以保羅在 1:1 一開始就強調:「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
  2. 指控保羅講的是「打折的福音」
    • 他們可能說: 「保羅為了討好外邦人,把難聽的部分(割禮、律法)拿掉了。」所以保羅要澄清:「我現在是討人喜歡呢?還是討神喜歡呢?」(1:10),並且宣告: 「我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1:11–12)
  3. 甚至可能說:『其實保羅也贊成割禮』
    • 有人拿保羅為提摩太行割禮(徒16:3)來攻擊他,說他「見人說人話」。Carson & Moo 提到,有學者認為這些猶太化者甚至宣稱: 「保羅也和我們一樣教導割禮,只是你們沒聽完整。」所以保羅強調:他曾堅決拒絕為提多行割禮(加2:3–5),就是為了守住福音的真理。

三、問題的根源:不只是一條「割不割禮」的規定

表面看起來,只是「要不要受割禮」、「要不要守律法」,但保羅看見,這牽涉的是整個福音的根基

1. 在救恩層面:福音變成「信心 + 行為」

保羅的福音是:「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2:16)

但對手的教導實際是:信耶穌 + 受割禮 + 守律法 = 真正被算為義/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

這等於說:基督的十字架不夠,神的恩典不夠,還需要人補上自己的宗教努力。保羅因此警告:「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5:4)

2. 在身分層面:誰是「真以色列」?誰是「神的子民」?

這群猶太基督徒心裡可能這樣想:「好,外邦人信耶穌可以,但若不受割禮、不守律法,他們怎能算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怎能與我們平等?怎能跟我們同桌吃飯?」這牽涉到:猶太人對自身「聖民身分」的堅持與焦慮,外邦信徒在教會裡是否是「二等公民」的問題

保羅的回答是徹底的:「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3:26)「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3:29)也就是說:成為神的子民,不再是靠割禮與律法,而是靠與基督聯合。

3. 在教會生活層面:桌上真正的分裂

加拉太書 2:11–14 談到彼得在安提阿「先是與外邦人同吃,後來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這顯示出:異端不是抽象神學,而是具體的桌上分裂:誰可以一起吃飯?誰算「乾淨」?

保羅看到,若照這種猶太化者的教導:教會將變成「耶穌 + 猶太文化俱樂部」,而不是「因信基督而合一的新群體」。所以他才會說:「在基督裡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3:28)

4. 在心靈層面:怕受逼迫、想有東西可以誇口

保羅在結尾揭露這些人的動機:「他們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6:12)「他們想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6:13)

也就是說:若外邦人統統「猶太化」,就比較不會遭到猶太社群逼迫;同時,這些教師可以炫耀:「看,我們帶領那麼多外邦人進入『律法之約』!」這正是人心的宗教傾向:喜歡有一些「看得見的東西」可以拿來誇口(割禮、守律法、宗教規條),而不是單單誇口十字架(6:14)。


四、保羅為何那麼激烈?因為「問題不是加一點律法,而是換了一個福音」

總結來說,那些人:

  1. 宣稱保羅不是「完整的」使徒,
  2. 他的福音缺兩樣:「割禮」和「律法」,
  3. 自己才是補足保羅的「正統教師」,
  4. 實際上卻把教會從恩典中拉回奴僕的地位。

Carson & Moo 說得很重:加拉太人若接受這教導,「不是在基督信仰上加些有趣的補充,而是重新回到律法之約,實質上否定了福音的高峰」。

所以保羅才會在:1:8–9 下「兩次咒詛」: 「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一個福音,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然後用整卷書來說明: 唯有因信稱義、唯有十字架、唯有恩典,不能被任何宗教行為所稀釋或取代。


五、用一句話總結

「他們好像說保羅是次等使徒,傳的是欠了『行割禮、守律法』兩項要求的次貨福音。」可以這樣神學性地整理:加拉太的異端其實不是「否認基督」,而是「加在基督之上」;不是說「耶穌不夠好」,而是說「耶穌不夠『完整』,要律法來補足」。但在保羅眼中,凡是要用律法補足福音的,就是把福音徹底推翻,變成「另一個福音」,其實就不再是福音了(1:6–7)。


加拉太書異端速寫表

主題:律法加上恩典?還是唯獨基督?(對照保羅與「猶太化者 Judaizers」的爭論)

類別猶太化者的教導(異端主張)保羅的回應(真福音)經文對照
使徒權柄保羅不是真正的使徒,只是次等教師,與耶路撒冷的使徒不同。他的信息不完全。保羅的使徒職分是直接出於神、不是人所立。「我不是由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1:1、1:11–12、1:15–17
福音的來源保羅講的是「簡化版」福音,為了討好外邦人,省略了律法與割禮的要求。「我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若有人傳別的福音,必被咒詛。1:8–9、1:11–12
割禮與律法信耶穌不夠,外邦人還要受割禮、守摩西律法,才能真正被稱義、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基督。若靠律法稱義,就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2:16、3:2–3、5:2–4
身份歸屬只有受割禮、守律法的人,才算是「神真正的子民」、「亞伯拉罕的後裔」。真正的亞伯拉罕子孫是「信的人」。信徒因信成為神的兒女,與基督聯合。3:7–9、3:26–29
宗教節期與規條必須守節期、月朔、安息日等律法規條,才算敬虔。「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基督已釋放我們得自由。4:10–11、5:1
社群歸屬與飲食律法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應區分,外邦人仍不潔,不能同桌吃飯。保羅責備彼得的偽善:「既然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怎能強迫外邦人行猶太規條?」2:11–16
動機為了避免逼迫(不被猶太人排斥),想用外邦人的割禮來「證明」自己忠於律法。「他們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為基督十字架受逼迫。」保羅只誇十字架。6:12–14
信心與行為的關係行律法可以成全信心,藉行為完成救恩。「你們這樣愚昧嗎?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救恩從始至終都是恩典。3:2–3、5:4
聖靈與成聖成聖靠遵守律法與肉體努力。聖靈是信心的果效,不是律法的工價;在聖靈裡行事,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3:2、5:16–18
誇口與榮耀他們以外邦人受割禮的人數誇口,視之為宗教成就。「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6:13–14

保羅的神學總結(對整個異端的回應)

主題猶太化者的觀點保羅的真理宣告
救恩來源律法與信心並行唯獨恩典,唯獨信心
救恩內容信 + 行為(割禮、律法)十字架已完全成就救恩
救恩目的加入猶太群體、維持宗教身份與基督聯合、成為新造的人
救恩結果回到奴僕地位(律法之下)得著自由(在聖靈裡)
誇口對象自己的宗教表現基督的十字架

小結神學洞見

  1. 他們的錯不是否認基督,而是加在基督之上。➤ 「耶穌 + 任何東西」= 另一個福音(1:6–7)。
  2. 保羅的福音是「唯獨恩典」的福音。➤ 任何要補充基督的工作,都是否認十字架的充足性。
  3. 異端的核心問題不是割禮本身,而是「靠自己補足救恩」的心。➤ 這是宗教自我誇口與人本主義的老病。
  4. 加拉太的危機揭露了信徒最大的屬靈試探:➤ 「不敢單單靠恩典,總想靠一點自己。」

教學與查經應用建議

教學方向重點經文信息焦點
「真 vs. 假福音」加 1:6–9福音不能加料;恩典一旦摻雜就失真。
「律法 vs. 聖靈」加 3:1–5;5:16–18律法靠肉體;聖靈帶來自由與生命。
「自由 vs. 奴僕」加 4:1–7;5:1真自由不是放縱,而是脫離律法轄制。
「誇口的中心」加 6:14真信仰唯一的誇口是十字架。

總結句:《加拉太書》揭示了基督信仰最根本的真理——福音不是「耶穌加上什麼」,而是「唯有耶穌」。律法加上恩典,就不再是恩典;自我加在十字架上,就不再是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