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先說:
「稱某人為其母親的兒子」在古代以色列文化中確實帶有「貶抑、不敬、羞辱」的含意。《士師記 11:1》是最清楚的例子。但這種用法不是絕對每次都不敬,而是在「特定語境」中特別具有羞辱意味。
下面用聖經學、古代近東文化、猶太社會語言學三方面說明。
一、《士師記 11:1》確實證明「母親的兒子」帶有羞辱意味
士師記 11:1:「基列人耶弗他是個大能的勇士,是妓女的兒子。」這裡原文很明確:אָח אִישָׁה(女人的兒子)用來強調其母為妓女、出身不名譽
後文 11:2:「基列的妻子所生的兒子長大了,就趕逐耶弗他說:你不可在我們父家承受產業,因為你是娼妓的兒子。」這裡用母親來界定身分,是用來羞辱、排斥他、否認父系繼承權。
→ 在古代以色列,若不用父親,反用母親來界定身分,多數情況是在貶抑此人。
二、為什麼「母親的兒子」帶有羞辱?(猶太父系文化背景)
古代以色列社會是:父姓制(patronymic culture),父家(beth-av)是身份核心,家族純正性十分重要。所以正常稱呼模式包括:
- 「某某的兒子」= ** 父親的名字**
- 「大衛的兒子耶西」
- 「亞當的兒子賽特」
-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
- 「約瑟的兒子耶穌」(路 4:22)
以父親來界定身分是榮耀的、正統的、社會常態。
若用母親稱呼,通常是:
- 暗示父親不明
- 暗示私生子
- 暗示身份不名譽
- 用來羞辱、輕視、排斥
因此在猶太文化中:「母親的兒子」= 頗負面的、帶貶抑色彩
而馬可福音 6:3 正是這樣的語境。
三、馬可福音 6:3:「這不是馬利亞的兒子嗎?」
在猶太社會,不論父親是否去世,通常還是會說:「某某的兒子」——永遠用父名。即使父親已死,也會說:「地上安息的某某之子」等。但馬可 6:3 的拿撒勒人卻只提馬利亞,不提約瑟。「這不是那個木匠、馬利亞的兒子嗎?」這在猶太語境中聽起來就是: 一種社會性的貶抑, 暗示「我們知,道你出身不明」, 有暗喻耶穌是“私生子”的味道, 帶著小城鄉里對耶穌的輕蔑。
因此,許多聖經學者—including Raymond Brown, Joel Marcus(馬可註釋頂尖)——都認為:拿撒勒人用「馬利亞的兒子」是在 羞辱 耶穌。
四、這用法在舊約也出現「中性/正面」嗎?
是的,但語境不同,不導致誤解:
例 1:詩篇 80:18 「你所培養的人子」
這是詩歌文學,不是家譜稱呼。
例 2:拉班對雅各說「我是利百加的兒子」
(創 24)這是家族介紹,並非貶抑,因語境沒有父親相關糾葛。
例 3:雅各書 3:9「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人」
無關身分稱呼。→ 但在家族身份、社會定位的語境中,用母名就變成異常,有失尊敬。
五、因此,馬可福音 6:3 中的語氣確實是「不敬的」
根據:
- 舊約背景(士師記 11:1)
- 猶太父系文化
- 新約語境
- 社會語用學
- 古代以色列身分認同
拿撒勒人的稱呼方式等於在說:「耶穌,我們知道你家不正、身份不明;你憑什麼當先知?」這就是為什麼馬可說:「他們因他而跌倒」(ἐσκανδαλίζοντο)=感到冒犯、絆倒、拒絕祂。因為在他們的文化理解中,耶穌的身份本來就“不乾淨、不正統”。
為什麼馬太、路加沒有使用馬可福音的「馬利亞的兒子」?
而改成比較中性的「木匠的兒子」(太 13:55)、「約瑟的兒子」(路 4:22)?
結論先說:馬太與路加刻意修正馬可的「母名稱呼」——避免暗示耶穌是私生子,使故事在猶太文化中不至於造成誤解。
下面逐步展開。
一、馬可 6:3 → 「馬利亞的兒子」
這句語氣非常明顯帶有「羞辱、貶抑」意味(前一題我們已證明),正常情況應稱「某某的兒子」(父名,而不是母名,用母親來稱呼一個男人 → 暗示父親不明、非婚生、羞辱,在士師記 11:1 中這樣用就是用來羞辱耶弗他
馬可的敘事重點是: 拿撒勒人藐視耶穌, 用「母親的兒子」羞辱祂, 因此「因他而跌倒」(ἐσκανδαλίζοντο)。這符合馬可福音的主題:耶穌被誤解、拒絕、藐視。
但——馬太、路加「不採用」這句話,而是修改成完全不同的版本。這不是偶然。
二、馬太福音 13:55:
「這不是那木匠的兒子嗎?」馬太採用較「正常、社會可接受」的父系稱呼:木匠的兒子 = 約瑟的兒子(即使約瑟或許已過世),這完全消除了「私生子」的暗示。
馬太的耶穌誕生敘事(太 1–2)強調:耶穌是大衛合法後裔,約瑟給他「命名」=正式父權認領,耶穌是「合法」的猶太人,因此馬太必然不會用任何方式暗示耶穌的身世不正。所以馬太修正馬可。
三、路加福音 4:22:
「這不是約瑟的兒子嗎?」路加更直接:不提母親,明確寫出父名(約瑟),為什麼?因為路加 1–2 同樣強調:
- 耶穌降生雖是童女生子
- 但約瑟是「法定父親」
- 耶穌在社會身分上是「約瑟之子」
- 沒有任何私生子之疑
路加寫給外邦受眾,不希望一開始就製造尷尬:「你們的救主是個被懷疑的私生子」,會成為福音的絆腳石。所以路加也修正馬可。
四、兩位作者(馬太、路加)都避開「馬利亞的兒子」的原因
學界常見三大解釋(合起來最完整):
避免私生子爭議(社會文化因素)
在猶太文化裡,用母親稱呼男人可能暗示:
- 父親不明
- 身份不名譽
- 私生問題
- 家族羞辱
馬太與路加都知道:童女生子本來就已令人難以接受,若他們也用「馬利亞的兒子」,很容易造成「耶穌是私生子」的誤解,因此他們避免這個稱呼。
馬太與路加要建立的是“合法的大衛後裔”敘事
兩福音均有家譜:馬太關注大衛王族傳承,路加從亞當往下追。兩位作者都清楚知道:要使讀者相信耶穌是「彌賽亞」,先要確保祂的合法家譜地位。若用「馬利亞的兒子」:父名被抽掉,家譜連結斷了,彌賽亞身分更難被接受。因此不採用馬可的稱法是合理的。
文學神學因素:馬太與路加不強調耶穌被藐視的這個細節
馬可主題之一:「耶穌是受拒絕的僕人」「人不認識祂的尊榮」因此馬可保留拿撒勒人的羞辱語氣。
但:馬太主題:耶穌是新摩西、新大衛、新以色列,路加主題:耶穌是全世界的救主、聖靈充滿者,都不需要強化「私生子羞辱」這部分所以他們刻意「柔化」馬可的敘事。
五、學界共識:馬太、路加「改善了馬可的不敬稱呼」
多位重量級學者(如:Raymond Brown,Joel Marcus(Anchor Bible: Mark),James Edwards,N. T. Wright,R. T. France,Ben Witherington,Craig Keener)都認為: 馬太、路加刻意修正馬可是為了避免羞辱語氣。
馬可是要凸顯「耶穌被藐視」, 馬太、路加是要凸顯「耶穌的尊榮與合法性」所以文學選擇不同。